中国文化论 第三章 (下)

2010-10-25 19:35 楼主
二、中国文化的政治基础
政治统治权力从来都是中国文化的主导性力量,中国文化的成长、发展和形成从来都是在政治权力的干预和制约中完成的,政治对文化的干预和主导也是中国文化的统治文化性质的主要来源之一。文化作为上层建筑它不仅要为经济基础服务,它还要为政治统治服务;作为上层建筑,文化不仅决定于经济基础,它还决定于政治统治意志;作为上层建筑,文化不仅规制着经济基础,它还规制着政治统治。中国文化所建立的社会秩序构架,就是政治统治的构架秩序。
政治与文化同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都决定于社会经济基础,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广义的文化包含政治等整个上层建筑,是全社会共同遵循的价值体系和观念形态;狭义的文化是指社会意识形态。文化是社会政治、经济的观念意识形态反映,它又以观念形态影响和作用于社会政治和经济。具体来说,有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就产生什么样的文化形态,反过来,有什么样的文化形态就产生什么样的政治制度。一般来说,文化作为观念形态产生于人们对于世界的认知,政治则产生于这种认知所形成的价值体系。在社会生活中,人是最活跃的能动的进步因素,人对于客观世界的认知是一个能动的渐进的行为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的能动性所形成的价值趋向会逐步提升而成为一个观念形态,这个观念形态再反过来对人的行为进行指导和规制,这就是文化产生和作用的过程。价值趋向经过人的大脑提升而成为观念形态就是文化,政治就是在观念形态指导下而形成的关于社会组织结构和社会管理结构的最高价值趋向。政治作为社会组织和管理的最高价值趋向,又会逐步地形成新的观念形态,这就是文化的发展过程(参见艾思奇《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但是中国文化却有其不同于一般的特殊性,在人的进化进步过程中,人首先是依据人的动物本能和动物习性所形成的价值趋向向人的方向进化,然后是人脑对世界的能动感知与动物本能和习性相结合而形成新的价值趋向,这个新的价值趋向是一种最初级的文化。随着人脑对世界感知的不断扩大和深入,价值趋向也逐渐形成了一个个体系,这些价值体系就是原始文化。随着人类的不断进化,人脑的理性思维能力也逐步成熟起来,人的理性在这种成熟中逐步取得了主导,在这个过程中,原始文化经过人的理性提升而逐步形成了各种观念,在人类理性主导下,这些观念经过修正整合而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社会的观念形态,从而使文化走向明确、走向成熟。当人类智力进化成熟、理性发展达到相当高度后,统治权力不仅不能干预社会观念形态的形成,统治权力本身也将在人类理性的主导下转换为社会组织结构和管理结构,形成社会组织管理的最高价值趋向——政治。中国文化的特殊性就在于人脑的理性思维能力还没有真正成熟,人的理性还不能主导人的思想和行为时,中国原始文化就在刚刚萌芽的理性思考中、被统治权力以社会外在的主导力量进行干预,在统治权力的主导下形成了社会的观念形态,这就注定了中国文化是一个不成熟的文化,是一个可以任由统治权力左右的文化;中国文化的特殊性还在于当这种不成熟的、任由统治权力左右的观念形态形成之后,却阻止了中国人智力的继续进化,阻止了中国人理性的继续发展,将中国社会固定了下来,从而完成了封闭性与一贯性的由统治权力操控和把持的文化架构。
中国文化的政治基础就是统治权力对社会文化的主导性,这个主导性将中国文化引入了文化为统治服务、以统治权力作为社会权威和最高价值取向的观念形态之中。这个主导性是在人类智力进化和理性发展都不充分的蒙昧时代、以武力掠夺而获取的统治权力的主要功能,它不是以智力或理性为基础,而是以外在的社会强制性为基础;也不是以智力成果或理性认知为内容,而是以统治利益和统治权力的需要,即统治意志为内容。统治意志是以统治利益为主体的,在物质资料短缺的时代,统治利益是以精神财富和统治的长久性为标志的,统治权力对精神财富的占有只能以压迫和剥夺他人和社会的精神来实现,其实现的方法就是以不平等的等级制度来体现统治权力的优越性,西周的礼制就是将这种优越性推向极至的典范,晋代的官当制度也是这种优越性的具体体现。统治权力对社会文化的主导,就是要社会文化将统治权力树造为社会的最高权威,而社会文化将统治权力树造为社会最高权威的方式,就是以压迫和剥夺他人及社会的精神为内容来实现的,这种以剥夺和压迫他人精神而形成权威的社会文化,就是中国文化束缚和规制社会精神的由来。正是这种规制和束缚妨碍了中国人智力的继续进化和理性的进一步发展。
中国文化的政治基础就具体的政治范畴来说,就是官本位思想制度下的中央集权制,我们说有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就产生什么样的文化形态,而有什么样的文化形态就产生什么样的政治制度,中央集权制就是中国文化所造就的政治制度,同样,中国道德文化也是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所造就的文化形态。中央集权制的基础是社会等级制度和各等级层次对最高统治者的人生依附关系,儒家德学说所要建造的就是依附于统治权力的社会等级秩序制度。中国中央集权制的确立与中国主流文化的形成是同时发生的,中国中央集权制与中国主流文化是一对孪生兄弟,两者互为基础,相互促进,携同成长。
以郡县制为标志的中央集权制在秦王朝统一中国后初步创立,秦王朝早夭,继承之西汉王朝在保留秦王朝郡县制的同时,也将西周时代的分封制保留下来,使两套制度同时并存着。汉景帝削藩引发七国之乱,中央集权制未能确立。汉武帝时,其选定儒家道德学说作为统治意志的载体,诏令天下:废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才将藩镇势力逐步削弱,使中央集权制得以确立。中央集权制的确立又反过来帮助儒家德学说,使德演化为道德并被确立为中国社会的主导文化。
儒家德学说有两个基本点,一个是崇学重教,即利用教与学的内化功能,将儒家的德理想内化为社会大众的个人道德理想,以个人的主导性来给予体现;另一个是借助于统治权力的社会压迫力量来推行其学说理想,这个借助是儒家的统治学说本质所决定的。儒家学说是一个积极入仕的学说,其对个人的终极价值是学而优则仕,但是儒家学说本身却无法完成这个终极价值,它必须依附于统治权力才能够完成这个终极价值,这也是儒家的两位大师孔孟要去周游列国,寻找它的宗主或宿主的原因。正因为儒家学说思想本身就依附于统治权力,因而靠这种学说所培养和教化出来的人格无不依附于统治权力,而对统治权力的依附以及社会各等级阶层对最高统治权力的依附、就正是中央集权制得以确立的基础。依附关系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物质依附,这主要是对土地和农耕的依附;一个是精神依附,这就是对统治权力的依附。儒家学说将统治权力作为依附对象,同时儒家学说还帮助统治权力,使整个社会都依附于统治权力。这就是儒家德学说的最高目标,即以德来建立社会的等级秩序,以人们内在之德的稳定性来稳定社会,并使有德者占据相应的社会等级层次,这就是儒家学说成为社会统治学说的根本。从中国文化和中国历史的整个过程来看,孔孟的儒家思想是基于血缘伦理而倡导仁孝,并以仁孝来建立起社会上下相互依存的一种和谐关系;在汉武帝时代,董重舒提出了“三纲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妇纲,”五常即“仁、义、礼、智、信”。这就把相互依存的关系变成了单向的下对上的人生依附关系,正是这种依附关系的建立才使得中央集权制最终得以确立。中央集权制的基础就是社会大众对统治权力的人生依附,没有人生依附关系,权力集中就无法长久,秦王朝的中央集权很快消亡,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建立起社会大众对统治权力的人生依附关系,而是靠严刑重罚来维持,因而使秦王朝早夭,其实中国历朝历代的刑罚并不比秦王朝仁慈多少。宋明理学提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就把这种人生依附关系推向了极端,变成了人生所有关系,即臣民归君王所有,子女归父辈所有。社会大众与统治权力的相互关系,从相互依存、到下对上的人生依附、再到上对下的人格主宰关系变化,揭示了儒家学说和中国文化发展演化的一个大体走势。
中央集权制的确立使儒家德学说与天道观相结合,并整合诸子百家学说中有利于中央集权的思想理念,从而形成了中国社会的主流文化。在这个结合与整合的过程中,中央集权制与中国道德文化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而相得益彰,开创了中国两年多年的权力权威集权而控制社会观念意识形态和价值体系的封建社会形态。
三、中国文化的人文基础
中国社会大约在公元前二十一世纪进入了统治权力私人占有的王朝社会,大约在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到公元前十世纪文字积累达到相当的数量,从公元前841年起,中国历史有确切的年数,从公元前六世纪末到公元前三世纪末,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权力更迭混乱的时期,中国文化也进入了一个空前绝后的思想大解放的时代。大约公元前二世纪末西汉武帝诏令全国:废黜百家,独尊儒术。中国文化从此进入了以儒家学说为中心内容、以圣贤理想来约束社会思想意识的顶盛而停滞的封建时代。(见《中国历史朝代简表》)
中国的主流文化是在统治权力的主导下,对诸子百家学说进行比较后,选择并确定儒家学说作为中国文化的中心内容而形成的。儒家及诸子百家学说是在上古文化的基础上,结合当时社会的状况和需要而产生的。上古文化概括起来主要就是两个方面,一是以天命观为代表的社会思想意识,二是以寡及其应对为代表的礼、仁、德等社会统治秩序。在文字产生之前,中国文化处于纯粹的自然积累的状态,文字的产生,标志着中国社会进入了有意识的积极的文化积累时期。中国文化从文字出现到文字的数量积累到可以行文,并形成一定的语法规则和行文格式大约经历了二千到三千年的时间,在这个时期,文字并不统一,各个联盟部落都相继创造了一定数量的文字,也形成了一定的行文格式和语法规则,《尚书》和《易经》大约就是这个时代后期的文献。在上古时代,各个联盟部落之间的交往比较少,文字和语法规则各成系统,在春秋时代初期,能够通晓各个联盟部落文字和语法的人并不多,相传道家始祖老子就是通晓各个联盟部落文字和语法的人之一,他是春秋时代第一个开门讲学的人,其最初讲授的内容就是各部落的文字和语法。上古文化经历了两次社会动荡而融合成较为统一的文字和语法规则,第一次是武王伐纣,那是一场大规模的战争,历时数十年,波及到西北、华北、华东、华中等地区,对这些地区的文化积累和发展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使这些地区的文化文字相互融合而达到相对一致;第二次就是春秋战国,春秋战国时代的争霸、兼并搅动了华夏大地几百年,其影响所及达到了东北、华南和西南等地区,使中国文化在这个时期得到了膨胀性发展,也使文字、行文格式和语法规则形成了较为统一的格式。通过这种融合而统一的文字和语法规则与上古时代的文字和语法规则并不相同,与各联盟部落的文字和语法规则也不相同,因而在春秋战国时代,不经过专门学习,也就很难读懂上古文献了,所以要对上古文献进行重新整理和翻写。秦王朝以法的形式统一文字、语法及行文格式,是在以上两次文化融合而形成的主体文字、语法及行文格式的基础上进行的(参见唐兰《中国奴隶制上限远在五、六千年前》,肖疌父《古史祛疑》)。
在春秋战国之前,中国社会的文化积累应该说还是比较薄弱的,主要是感性意识的自然积累,虽然在上古时代已经有了意识文化的概括和抽象,但是这种概括和抽象仍然只是感性意识的感性概括和抽象,并没有上升到理性的高度,没有经过理性思维的过滤和推导,虽然其中包含了对事物发展变化的认知,但是这种认知只是对事物发展变化的表象积累,仍然属于初级形态的意识文化范畴。那时的文献大约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历史过程的记录,一类是关于物质世界发展变化的带有猜测性的意识阐述,《尚书》属于前一类,《易经》属于后一类。《易经》是一部对中国文化影响较大的上古文献,其对物质世界发展变化的阐述是将人及动物界的两性交合而生衍的现象推广到自然界,将自然界也划分为阴阳两极,并以阴阳两极的交合变化来阐释人类社会及物质世界的发展变化,其占卜的方法就是以两极相交合为吉,两极不相交合为凶。《尚书》中也有对事物发展变化的阐述,具有代表性的是《洪范》篇,提出了“金、木、水、火、土”的五行说,其基本立足点仍然是以两相交合来解释事物发展变化的原因,其与《易经》不同的就是将《易经》的两极扩大为五极,并且是以五种具体的物质形态的相互关系来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所谓相生相克。这些思想意识都是依据对事物的表象认知而产生的感性概括和抽象,属于初级形态的意识文化范畴(参见《中国简明哲学史》)。
《易经》本身只是一些卜词,是卜卦时预测凶吉祸福的卜词。但是这些卜词中却蕴涵了当时人们对宇宙万物的朴素认识,是这些朴素认识的感性概括和抽象;同时这种以两性交合、万物交感为吉,不相交合为凶的预测方式,也蕴涵了当时人们对宇宙万物运行变化的朴素认识。因而《易经》是上古时代人们对世界万物的感性认识积累达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当时人们对世界的直观感性认知的感性概括和抽象的集合。由于那个时代是人类的童年时代,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无疑是幼稚的,其认识的方式无非两点,其一是直观的表象感知的集合;其二是臆断的、猜测性的表象联系的集合。对于表象直观的感知无疑是来自于真实世界的客观反应,对于臆断的、猜测性的表象联系则来自于经验、宗教、社会统治、现实需要以及苦难和祈求等多方面。所以一些哲学研究者一味地在其中区分唯心唯物、正确和错误,其实是没有多大必要,也无多大意义的事情。
春秋战国时代中国思想文化的集中暴发,就是在对上述初级形态的意识文化继承的基础上发生和发展起来的,诸子百家学说所依据的就是这种初级形态的感性文化积累和超越其时代的聪明才智和勇气。从文化发展的历程来看,春秋战国时代的思想家们正是占在中国文化发展的节点上,即感性的意识文化积累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理性的智能文化开始积累和发展的初始时期,是感性意识文化与初级理性智能文化相融合的初级阶段。从诸子百家学说中所表现出来的感性与理性的交融状态可以看出,当时的思想家们是在尽其所能地从感性意识积累中寻求理性的光芒,由于那个时代是人类的少年时代,人类的智力进化和文化积累都不充分,因而那时的思想家们并不能真正从理性的高度来思考问题,他们依据感性的意识积累,从初级阶段的理性出发,提出了相当多的命题,但却无法对这些命题进行抽象的思考和论证,他们无法紧紧抓住思维对象的内在具体,只能从思维对象的功能、作用等表象上来加以阐释,他们的命题只能依靠受众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感性意识积累来觉悟,不能从本质上揭示思维对象的性质和特性。虽然他们的命题具有理性的光辉,但对命题的阐释却完全是感性的经验意识积累。中国文化非常强调悟性就是由此而来的。
由于春秋战国时代的思想家们在他们的时代都是非常杰出的人物,由于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勇气超越了他们所处的时代,由于他们的思想表现出了超越其时代的理性光芒,他们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的圣人。正是由于这种超越,使后来的人们拜倒在他们的脚下,沿着他们规划和指引的方向和道路不断地重复和实践着他们的理想。
春秋战国及西汉时代所形成的主流文化就是感性的意识文化与初级阶段的理性智能文化相融合的文化形态,中国社会两千年来所传承的就是这种文化形态。中国文化的传承主要是依靠形成于春秋战国时代的士阶层,也就是说,士阶层是中国文化传承的主体。
由于中国文字音、义、形三者相互分离,还由于上古时代限于书写工具而形成的行文格式和语法规范,中国的文献资料必须经过专门的讲授学习才能流传,因而中国文化的传承所依靠的只能是那些读书人,也就是士阶层。由于农耕社会的经济基础薄弱,虽然中国文化强调崇学重教,但中国社会几千年来能有机会进行专门学习的人并不多,教育并不普及,那些经过专门学习的人就成为中国文化(显文化)传承的主要力量。在中国几千年的社会历史中,经过专门的系统学习的人,只占社会总人口的千分之几或万分之几。这些人一般都是离开生产经营而从事专业学习,学成后或通过地方官吏举荐或通过科举考试而入仕,成为主导社会生产生活的中坚力量。他们所学习的内容就是圣贤们的理想文献,他们所用来管理和教化民众的也只能是圣贤们的理想,他们就是中国主流文化传承的主力。在这个学与用的过程中,他们个人有所发挥或有所创建,也是沿着圣贤们的理想轨迹而对圣贤理想的完善和发展,中国主流文化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就是这样传承下来的。
在旧的秩序被打破而新的秩序又尚未形成的春秋战国时代,旧有的社会问题寡并没有得到解决,而又增添了新的社会问题乱,当时的思想家们所面临的问题是既要解决寡又要解决乱,而寡与乱都必须在新秩序中加以解决,同时还必须考虑和照顾到人类及社会自身的进步和发展。这个问题对于智力和理性都尚未成熟的人类早期的思想家们来说,实在是难了点,因为在那个时代,中国社会自身的思想文化积累还不充分,打个比方,也就是现在小学四、五年级的水平。而那个时代又没有较为先进一点的旁系文化给予参照,就连异种异类文化的碰撞也没有,先贤们所能够依据的就是上古很有限的文化积累和自己的聪明才智,我们伟大的先贤们就是以超越其时代的聪明才智和勇气,展开了他们规划世界和人类社会的理想。他们虽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寡与乱的问题,但是却从人的善性出发,减轻了寡的压迫和乱的危害。当然,这个减轻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其最大代价就是牺牲了人及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将中国社会打造成了一个静态稳定的停滞的社会。
但是,这个牺牲并不是先贤们理想规划的,而是统治权力利用先贤们的理想规划而造就的结果,统治权力利用圣贤们的理想来禁锢和控制人及社会的思想,后人们也在对圣贤的崇拜中不知不觉地象羊群一样,被圈进了统治权力设置的落网之中。先贤们的思想是以人的善性为出发点,以张扬人性中的善和抑制人性中的恶来减轻寡的压迫和乱的危害,并以抑恶扬善所表现出来的德来重建社会秩序。这种德强调社会调和,忽视和抹平社会的是非曲直,它虽不直接否定人的理性,但却任由这种德对人的思想和理性的打压和束缚。这种德对社会秩序的重建,就是倡导以统治权力为社会的主导,并倡导人们尤其是作为社会中坚的士阶层对统治权力的服从和忠贞来实现的,即将统治权力树造为社会的权威,这种德显然超出了人的善性的范畴。对于社会秩序的重建,先贤们所依据的秩序模式依然是上古的不平等的等级秩序模式,他们否去了上古以现实的血缘伦理为标准的等级模式,而代之以理想的道德表现为标准的等级模式。由于上古文化积累的薄弱,先贤们无法想象一种超越统治与被统治的,超越等级秩序的社会形态和生命形式的存在,在他们的视野和头脑中,社会秩序中的等级秩序就象天地一样是永远存在的和不可逾越的,因而他们只能以等级秩序为模式来重建社会秩序,以德和德的表现为标准来划分社会等级,这就使得德不得不超出它自身的范畴。先贤们的理想体系中的这个缺陷,正好被统治权力所利用,并在统治权力的主导下将这个缺陷扩大,使得作为人的善性表现的德完全脱离了人性的范畴,而成为一个人凌驾于他人之上的工具,最终成为社会统治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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