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病治疗---摘自《广东中医药学校温病学讲义》

2010-08-09 09:52 楼主
第一章 卫病治疗

(一)证治提纲
卫受温邪。发热、恶寒、脉浮数、无汗者,当用辛凉轻剂,汗而解之。
按此节述卫分受病,发汗解之,为正当治疗之法也。不独温热为然,即风、寒、暑、湿、之在卫者,亦不能出此定法以为治。但温热用辛凉剂,风寒用辛温药各不同耳。
叶氏论温热治法有云:“在卫汗之可也。”此与《内经》“邪在皮肤,汗而散之”其理正同。(皮肤属卫也、参观上篇自明、不再赘述)夫皮肤为人身之外卫,又为排泄汗液,调节体温之机关。有病不能竟其天然工作,则卫外力弱,难耐风寒激刺,而恶寒之症见矣。汗孔闭塞,体气郁而不达,积成高温,而无汗、发热之症又见矣。脉浮数者,热势向外,更为卫受温邪之的据。是以治疗之法,当因势利导,开表逐邪。俾元府一通,汗泄气达,邪无所容,而寒热病乃解也。

(二)兼风证治
风温初感。身热、无汗、微恶风寒、脉浮数者,辛凉平剂,银翘散主之。
按吴鞠通囿于《伤寒论》有“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之文。以桂枝汤治恶风之温病,制银翘散治不恶寒。此未会仲景之意,强为牵合,徒增医界非议。不知仲景此节文字,是论伏热发于太阳气分,与外感风温邪伤卫分者不同。卫感风温,初起必有恶寒,口尚未渴。桂枝汤固为禁剂,而银翘散中芥穗、薄荷、牛蒡、豆豉正因恶寒而神其用。若但热、不恶寒,则邪在气分,又非此辛散之药所宜。故此节之方采自吴氏,而其治证则稍易之。非欲求异与古人,实使证与方符也。
辛凉平剂银翘散方
连翘一两 银花一两 桔梗六钱 薄荷六钱 竹叶四钱 甘草五钱 牛子六钱 淡豆豉五钱 荆芥穗四钱
(制服法)上九味,杵为散。每服六钱。鲜苇茎汤煎,香气大出,即取服,勿过煮。病重者,约二时一服,日三服,夜一服。轻者三时一服,日两服,夜一服。病不解,作再服。
按药勿过煮者,取轻清之气,足去表部实邪也。若久煮,则药中之挥发性消失,只全质味,不能表汗散邪矣。又病重者,日数服,是采普济消毒饮时时轻扬之法,使邪不能留,可免病大药轻之弊。
(方解)按此方辛凉散风热,芳香解秽浊,为卫分表泄外邪之剂。春为发陈之令,气候温煦。所感风温,多挟秽浊。故以银、翘、竹叶性寒气芳,从上焦卫分达邪于表,清解温毒而退其热。豉、荷、荆芥性发散而味辛通,开表疏肌,驱风解秽而已其寒。凡散剂多用甘草以缓药势,庶不致扰动中宫添出别病,此制方之善者也。然病毒占据血肉之躯,每生难拔之蒂,表散清疏,一扫未必尽解,留患实在堪虞,故牛蒡之解结,桔梗之开郁,又是方中关键也。
(加减法)
胸膈闷者:加藿香、郁金各三钱
渴甚者:加花粉。
项肿、咽痛者:加马勃、元参。
衄血者:去芥穗、豆豉,加白茅根、侧柏炭、栀子炭各三钱。
咳者:加杏仁。
小便短黄赤者:加知母、黄芩、栀子。
按病有兼证,则方有加减。皮肤受病,往往内干肺脏,下连膀胱。盖皮肤与肺同司呼吸,又与膀胱共营排泄。皮肤即病,毛窍闭塞,汗液不泄,则肺脏必增加呼吸,而膀胱又多泄小便。所以代偿其生活工作也。然代偿作用不可以久,久则同归于病。故皮肤病寒热未已,而肺脏即患咳嗽,或膀胱患小便不利也。
原方不能统治数病,故○1咳加杏仁利肺气。○2小便短赤,加栀、芩、知母利膀胱。○3胸膈闷者,内兼痰湿之停滞,故以藿香宽胸,郁金消痰。○4渴甚者,风热内逼,胃津受灼,故加花粉生津解热,润燥息风,且养其汗源,以为散邪之本。○5热郁伤络,衄血不止,仲景本有不可发汗之戒,故去荆芥、豆豉之辛燥劫阴,而加茅根、栀、柏诸炭,清滋止血。○6若项肿咽痛者,其病兼有厉疫之毒也,再加马勃之清降,元参之滋水,则上部火毒可消,而本兼两病俱解矣。
(方禁)风温,热甚、汗多、恶风者,不可与银翘散,再泄其汗。
徐灵胎评叶氏治风温谓:“汗多者,禁用薄荷。”此皆经验有得之言,可为后世法也。夫卫病无汗,其表属实,辛凉透汗固为合法。若汗多者,卫气先虚,热邪已伤气分,逼液外出,再泄其汗,则气愈伤而津愈竭。轻则鼻干、气喘,甚则神昏、目暝,变证百出矣。故医家用药,不可以不细。
证治类别发热、恶寒、无汗,或干呕、发热而咳,其脉浮紧者,为伤寒;发热、汗出、恶风,其脉浮缓者,为中风。俱不可与辛凉剂。
按凡病必有证候相同,而原因实异者。临床治病,于诊治之际,不可不严为区别。庶不至以是为非,以非为是,动手便错也。吴鞠通辨温热病云:“头痛、恶风寒、身热、自汗,与中风无异,最足以相混。于何辨之?于脉动数,不缓不紧辨之。盖证有相类,脉不失真。医家望闻问工作之后,加以细心切脉,邪无遁形矣。”
又按伤寒先恶寒,然后发热,仲景所以有“或已发热,未发热”之文。温病则发热、恶寒同时而起,无分先后。又伤寒之恶寒,厚盖衣被仍觉其寒。温病之恶寒,时欲揭去衣被。是则细问病状,亦可得其病原。

(三)兼湿证治
湿温病。皮肤蒸热、懍懍畏寒、头重而痛、烦、渴、无汗者,黄连香薷饮主之。
按温而兼风,谓之风温。上节即已详之。温而兼湿,谓之湿温,又曰湿热。此温热之兼病也。吴鞠通不知暑即为热,谬以治寒湿之三物香薷饮为治暑正方。其新加香薷饮加银花、连翘二味,意欲治温也,而泄热之力太轻,未足以制香薷厚朴之辛燥。且列于暑湿门中,甚不可从。兹特以湿字易暑,俾与病因相切云。
暑月形寒饮冷,卫气受压,郁而不舒,渐积渐厚,必成内热,热感于里,其势炎炎,上冲外突,燔胃乘心,是以烦、渴、蒸热、头痛。湿闭其表,热不得越,是以头重、恶寒、不得汗出。此湿热交攻之病,实为胃病重证,治法有乖,变端蜂起矣。
黄连香薷饮方
香薷二钱 厚朴二钱 黄连二钱
(煎服法)水煎温服,以汗出病退为止。叶仲坚曰:“饮与汤,稍有分别。服有定数者名汤,时时不拘者名饮。”
(方解)按香薷辛温香窜,发汗以散表分之湿。黄连大苦大寒,泻火坚阴以劫伏里之积热。厚朴苦温,解肌破结,善解湿热之纠缠。三物为方,则外湿内热,一齐汗解矣。然薷、朴之辛燥,使非佐以黄连,则湿方去而热又炽,不无伤筋焦骨之弊。黄连之寒泻,若无香薷之透表,则热未已而湿转甚,又恐延长期畏寒之祸。此调剂之法,所以不可不讲求也。

(四)卫病传变
发热、微恶寒、舌苔薄白,或黄白相兼者,卫病传气也,随证治之。
按叶氏论温热诊治云:“卫之后方言气”,是卫病不治先传于气。然传变之际必伤肺脏,发见脉证,可诊而知。何则?盖肺主气,卫属肺。邪由卫分内干肺脏,乃传于气。气热肺伤,通降不行,津液凝聚,与热相搏,舌乃生苔。其舌之或黄或白已属气分之证,但恶寒未罢卫尚有邪,此卫与气兼病,正传变之初候也。当随其变证而施治疗,不可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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