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骨伤用药原则

2009-12-28 21:36 楼主
中医骨伤科以“跌打损伤,皆瘀血在内而不散也,血不活则瘀不能去,瘀不去则不能
续”和“瘀去、新生、骨合”作为用药指南。在骨折治疗过程中,内服和外用药对纠正气血
功能紊乱,调节脏腑机能,增强机体自身修复能力,促进骨折的迅速愈合均有良好的作用。
1.外用药
(1)初期:伤后1—2周,气滞血瘀肿胀疼痛阶段。以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类的药膏为
主,如消瘀止痛药膏、清营退肿膏以活血化瘀,消肿止痛。
(2)中期:伤后3—7周,肿退痛消后,骨折断端处于生长接续时期。以接骨续筋类药
膏为主,如接骨续筋药膏、碎骨丹,可和营续骨,促进断端愈合。
(3)后期:7—10周以后,骨已连接,气血未复,处在功能恢复阶段。可用膏药外贴,
如万应膏、损伤风湿膏、坚骨壮筋膏等。如折断在关节附近,为防止关节强直,可外用熏
洗、熨药及伤药水揉擦,配合练功活动,以帮助恢复功能。一般常用的熏洗及熨药方有海桐
皮汤、骨科外洗一方、骨科外洗二方、舒筋活血洗方等,常用的伤药水有伤筋药水、活血酒
等。
2.内服药
(1)初期:伤后1—2周,筋脉损伤,瘀血凝结,肿胀疼痛。宜活血化瘀、消肿止痛,
可选用活血止痛汤、新伤续断汤、复元活血汤、夺命丹、七厘散等药。
(2)中期:伤后3—7周,此时肿渐消瘀渐化,疼痛明显缓解,断骨在生长接续时期。
治宜和营生新、接骨续筋为主,可选用续骨活血汤,或桃红四物汤、接骨紫金丹等,接骨药
有自然铜、血竭、地鳖虫、骨碎补、续断等。
(3)后期:伤后7一10周以后,骨已接续,但气血未复,筋骨未坚。治宜养气血、补肝
肾、壮筋骨为主,可选用壮筋养血汤、生血补髓汤、六味地黄汤、八珍汤、健步虎潜丸等。
骨折后期,应适当注意补益脾胃,可用参苓白术散、补中益气汤等加减。
十一、骨折畸形愈合、迟缓愈合、不愈合的处理原则
骨折经治疗后除正常愈合外,因各种因素可造成畸形愈合、迟缓愈合或不愈合。
(一)骨折畸形愈合
骨折在畸形状态(重叠、旋转、成角)下愈合,称骨折畸形愈合。若骨折后仅2—3月
左右,因骨痂尚未坚硬,可在麻醉下,再行整复,使骨折在良好的位置中愈合。但邻近关节
与小儿骨骺附近的畸形愈合,不宜作手法折骨,以免损伤关节周围韧带和骨骼。畸形愈合如
较坚固,可施行手术,将骨折处凿断,清除骨痂,作新鲜骨折处理,矫正畸形。对肢体功能
无影响的轻度畸形,则不必行手术矫正。
(二)骨折迟缓愈合
超过骨折正常临床愈合时间较多,患处仍有疼痛、压痛、纵轴叩击痛、异常活动现象,
X线片上显示骨折端尚未连接,骨痂较少,骨折线不消失等,称骨折迟缓愈合。一般只要正
确固定,良好地制动,有效改善局部血液循环,骨折还是可以愈合的。如果感染伤口中,有
死骨形成或其他异物存留,应给予清除。过度牵引引起者,应立即减轻重量,使骨折断端回
缩,鼓励患者进行肌肉舒缩活动。
[阅读:] [回帖] [编辑] [删除] [举报]
⬅ 香港骨伤领域进展 老茶馆 论叶天士临证指南伤寒门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