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研究之太阳病三字考证

2008-05-08 14:37 楼主
伤寒研究之太阳病三字考证

《伤寒论》以六经为纲,六经病通常直接以六经名直接命之,这个千古以来似乎都没有什么争议,可就正是这个问题,掩盖了《伤寒论》原本清晰明白的线索,使的千载以来学伤寒者,虽穷尽玄思也有不得其解的地方!但是在历代前贤的不断思考和实践下,他们对一些疑难问题的解答,使的这些问题在如今咨询发达的时代,通过不断的和反复的对比,逐渐开始明晰起来了。而解开这个谜底的关键就在于正确的理解“太阳病”三字的涵义,而对“太阳病”三字意义的考证和考订,则凝聚着孙曼之老师数十年临证和思考的心血。正文如下:



伤寒论》“太阳病”三字考证


一.论“太阳病”三字本来并不同时包括太阳中风与伤寒意义。
二.太阳病三字的真实含义是太阳中风
三.再论为什么太阳病三字只能为太阳中风而不能为伤寒
四.太阳中风是从那一条简化为太阳病三字的,这是否符合伤寒论的行文规律。

一.论“太阳病”本来并不同时包括太阳中风与伤寒意义

第101条: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若柴胡证不罢者,复与柴胡汤,必蒸蒸而振,却发汗出而解。
第158条:伤寒中风,医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数十行,谷不化,腹中雷鸣,心下痞鞕而满,干呕心烦不得安。医见心下痞,谓病不尽,复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结热,但以胃中虚,客气上逆,故使鞕也。甘草泻心汤主之。

按:第101条和第158条,都以伤寒中风开头,其意义是并举伤寒和太阳中风,也就是说,本条的症候可以在中风或伤寒两种情况之下发生,而并不限于中风或伤寒一种情况。如果太阳病三字果然包括太阳中风和伤寒两种情况,如前人普遍的理解,那么张仲景为何不直接以太阳病三字名之,而以伤寒中风命名呢?

第46条: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第55条: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麻黄汤主之。

按:两条应该对照看,第46条论述太阳病久不解,热积于内而不得出,久则热迫荣阴,而有衄血的现象,当以麻黄汤发之。而第55条,虽然叙述简略,然以其伤寒之脉证,则可知其也必然伴有无汗,发热,身疼痛。那么,此处如果太阳病确实已经包括伤寒,那么,第55条岂非多余?而对于惜字如金的张仲景与在印刷术还没有流行的竹简年代,出现这个现象是不可思议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太阳病三字应当有它自己特定的含义,而不应该是包括伤寒和太阳中风。那么,《伤寒论》中太阳病的三字的真实含义究竟是什么呢?

二.太阳病三字的真实含义是太阳中风

第13条: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桂枝汤主之。
第14条:太阳病,项背强几几,反汗出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
第16条: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之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之也。常须识此,勿令误也。
第95条: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荣弱卫强,故使汗出,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
第134条:太阳病,脉浮而动数,浮则为风,数则为热,动则为痛,数则为虚,头痛发热,微盗汗出,而反恶寒者,表未解也。医反下之,动数变迟,膈内拒痛,胃中空虚,客气动膈,短气躁烦,心中懊憹,阳气内陷,心下因鞕,则为结胸,大陷胸汤主之。若不结胸,但头汗出,余处无汗,剂颈而还,小便不利,身必发黄。大陷胸汤。
第139条:太阳病二三日,不能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结胸;未止者,四日复下之,此作协热利也。

第13条、第14条和第15条都是在讲述太阳中风表虚证——桂枝汤证。第95条既然已经明言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当为太阳中风无疑;第134条,原文也已明言太阳病,脉浮而动数,浮则为风,数则为热,故此条的太阳病为太阳中风,也没有什么疑问了;而第139条,下后出现结胸和协热利,都必须是太阳中风才能出现情况。上面例举的,都是《伤寒论》中最明显的以太阳病太阳中风的条文,细细分别其实还有许多条文都很有对比意义,也同样能够说明“太阳病”三字的意义,在此就不一一例举了。

根据上面列举的六条条文,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在《伤寒论》里,太阳病三字(指第12条以后,详后文)是特指太阳中风,而不包括伤寒的。那么,为什么《伤寒论》中要用太阳病特指太阳中风,而为太阳中风的省略方式,它是否还有其他可能呢?


三.再论为什么“太阳病”三字只能为“太阳中风”而不能为伤寒

第38条: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之。服之则厥逆,筋惕肉瞤,此为逆也。
第39条:伤寒,脉浮缓,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少阴证者,大青龙汤发之。
第111条: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两阳当熏灼,其身发黄,阳胜则欲衄,阴虚小便难,阳阴具虚竭,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剂颈而远,腹满微喘,口干咽烂,或不大便,久则谵语,甚者至哕,手足躁扰,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第112条:伤寒脉浮,医者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狂,卧起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主之。

第38条和39条,还有第111条和112条,从内容上看,此四条条文是分别为对举性质的两组条文。如果太阳病果然包括伤寒,那么,在第39条和112条的起首,就不该是“伤寒”二字,而应该对应于第38条与第111条“太阳中风”作“太阳伤寒”四字,但这里却作“伤寒”二字,而且综观伤寒论全书,除了宋本伤寒119条外并无“太阳伤寒”一词。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呢?
内经云:风为百病之长,其性善行而数变。其病则或为寒热,或为热中,或为寒中,或为疠风,或为偏枯,或为风也,其病各异,其名不同,或内至五藏六府。
另,《金匮要略》之中风历节病脉证并治第五中有:夫风之为病,当半身不遂,或但臂不遂者,此为痹。脉微而数,中风使然。

由此可知,风邪无定,可以直接入里,而并非必然先由表之太阳,再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因此伤寒论中除了太阳中风外,还有阳明中风,少阳中风,太阴中风、少阴中风、厥阴中风,六经风邪皆直中之;而伤寒则不然,其始于太阳,继为阳明,再则少阳,进为太阴,困于少阴,而终于厥阴,明此,则可知,伤寒论为什么要以寒邪为纲,六经为纬,以统风寒二邪,以寒邪次第而变,而风性无定,是以寒邪传变之六经以统风寒二邪之变化也。而也正因此,则必然有“太阳中风”一词,而不见“太阳伤寒”一词,若果然必有“太阳伤寒”,何不见“阳明伤寒”、“少阳伤寒”、“太阴伤寒”、“少阴伤寒”、“厥阴伤寒”?既然没有“太阳伤寒”一词,自然也就不存在“太阳病”为“太阳伤寒”缩写的说法了。因此,“太阳病”三字只能指“太阳中风”。(注:宋本伤寒论119条:“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此条与伤寒论文法有异,当为错简。而据钱超尘先生《伤寒论文献通考》一书考证,宋本伤寒论119条在《千金本伤寒论》和《金匮玉函经》等其他几个伤寒论版本中,均作:“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而无“太阳”两字。此与《伤寒论》前后文法和义理合,当从之。)
另:伤寒论中多有伤寒与太阳病对举的条文,如果太阳病包括伤寒,这些对举显然是不能成立的。例如:第31条到38条是讲太阳病,而第39条到41条则是讲伤寒;又如,第42条到54条讲太阳病,而紧接着的第55到57条又是讲伤寒。
第31到38条讲太阳病为太阳病:
第31条:太阳病,项背强几几,无汗,恶风,葛根汤主之。
第32条: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
第33条:太阳与阳明和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
第34条:太阳病,桂枝证,医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黄芩黄连汤主之。
第35条: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
第36条: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宜麻黄汤。
第37条:太阳病,十日已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设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者,与麻黄汤。
第38条: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燥者,大青龙汤主之。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之;服之则厥逆,筋惕肉润,此为逆也。
第39条到41条为伤寒:
第39条:伤寒,脉浮缓,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少阴证者,大青龙汤发之。
第40条: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满,或喘,小青龙汤主之。
第41条:伤寒,心下有水气,咳而微喘,发热不渴,服汤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小青龙汤主之。
第42条到54条为太阳病:
第42条: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第43条: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厚朴杏子汤主之。
第44条;太阳病,外证未解,不可下也,下之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
第45条: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
第46条: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第47条: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第48条:二阳合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撤,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撤,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燥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发汗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第49条:脉浮数者,当法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当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里虚,须表里实,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
第50条;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何以知然,以荣气不足,血少故也。
第51条: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宜麻黄汤。
第52条: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
第53条:病常自汗出者,此为荣气和,荣气和者,外不谐,以卫气不共荣气谐和故尔,以荣行脉中,卫行脉外,复发其汗,荣卫和则愈,宜桂枝汤。
第54条:病人藏无它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卫气不和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宜桂枝汤。
而第55到57条又为伤寒:
第55条: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麻黄汤主之。
第56条: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
第57条:伤寒发汗,已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
上面的地方,很明显是太阳中风和伤寒的对比和对举,列出条文大家自可以一目了然,不必多言了。
因此,综合以上几个方面,我们完全可以得出一个确切的结论,“太阳病”三字只能是“太阳中风”,没有任何可能是讲伤寒。

四.“太阳中风”从那一条简化为“太阳病”三字?

伤寒论中前十一条有五条为都含有“太阳病”,他们分别是:
第2条: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
第3条: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
第6条: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瘛疭。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第8条: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第9条: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这五条都是太阳篇纲领性的条文,总括中风、伤寒和风温的定义。自第12条(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桂枝汤主之)开始讲述太阳病的病机演变与治疗,而全书自此开始承接前文“太阳中风”,为写作方便而省略“中风”二字,也就是说,自此《伤寒论》条文中“太阳病”均为“太阳中风”的省略,这也就是古人常用的承前文而省略后文的写作方法。
或问:《伤寒论》是否还在其他的地方也有承前省略的条文呢?
第148条: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汗出为阳微,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外证,悉入在里,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脉虽沉紧,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此条红线标出部分,很明显承前省略了“结”字。
第214条:阳明病,谵语,发潮热,脉滑而疾者,小承气汤主之。因与承气汤一升,腹中转气者,更服一升;若不转气,勿更与之。明日又不大便,脉反微涩者,里虚也,为难治,不可更与承气汤也。
此处红线部分,承气汤明显当为“小承气汤”,而承前省略“小”字。
或问为什么省略“中风”二字,而不是省略“太阳”二字?
前文已经论述,风性不定,六经皆可直中之,是以“太阳”二字必不可少,以为中风之定位也,太阳中风者,风中体表也。《伤寒论》中也有一处以“中风”代替“太阳中风”者,然因其与伤寒对举,自不疑其有歧义也。(:第73条:伤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汤主之。第74条: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证,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
由上可知,“太阳中风”是从12条以后简化为“太阳病”三字,这是符合《伤寒论》的行文规律的同时也符合对于伤寒论病机演变规律的分析的。

笔者学识短浅,所述当有不准确的地方,还请海内同道多多指点斧正。

附录:《伤寒论》中第12条以后全部有关“太阳病”三字的条文:

第13条: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
第14条:太阳病,项背强,反汗出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
第15条:太阳病,下之后,其气上冲者,可与桂枝汤,方用前法;若不上冲者,不得与之 。
第16条: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之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之也。常须识此,勿令误也。
第20条: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
第21条: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
第23条: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也;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热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痒,宜桂枝麻黄各半汤。
第24条 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则愈。
第27条: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汤。
第31条:太阳病,项背强几几,无汗,恶风,葛根汤主之。
第34条: 太阳病,桂枝证,医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黄芩黄连汤主之。
第35条: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
第37条:太阳病,十日以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设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者,与麻黄汤。
第38条: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燥者,大青龙汤主之。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之;服之则厥逆,筋惕肉润,此为逆也。
第42条: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第43条: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厚朴杏子汤主之。
第44条:太阳病,外证未解,不可下也,下之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
第45条: 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
第46条: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第47条: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第48条: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第71条: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烦躁不得眠,欲得饮水者,少少与饮之,令胃气和则愈;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者,五苓散主之。
第82条 太阳病发汗,汗出不解,其人仍发热,心下悸、头眩、身瞤动,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汤主之。
第93 条:太阳病,先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里未和,然后复下之。
第94条: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必先振栗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阴脉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调胃承气汤。
第95条: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荣弱卫强,故使汗出,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
第103条: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第106条: 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其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
第110条 :太阳病,二日反躁,凡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热入胃,胃中水竭,躁烦,必发谵语。十余日振栗自下利者,此为欲解也。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欲失溲,足下恶风,大便鞕,小便当数,而反不数及不多;大便已,头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热,谷气下流故也。.
第111条: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两阳相熏灼,其身发黄。阳盛则欲衄,阴虚小便难。阴阳俱虚竭,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剂颈而还。腹满微喘、口干咽烂,或不大便,久则讝语、甚者至哕,手足躁扰、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第114条: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清血,名为火邪。
第119条: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
第120条: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反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
第121条:太阳病吐之,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此为吐之内烦也。
第123条: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汤证,以呕,故知极吐下也。调胃承气汤。
第124条:太阳病六七日,表证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鞕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抵当汤主之。
第125条: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少腹鞕,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证谛也,抵当汤主之。
第127条:太阳病,小便利者,以饮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里急也。
第134条:太阳病,脉浮而动数,浮则为风,数则为热,动则为痛,数则为虚;头痛发热,微盗汗出,而反恶寒者,表未解也。医反下之,动数变迟,膈内拒痛,胃中空虚,客气动膈,短气躁烦,心中懊憹,阳气内陷,心下因鞕,则为结胸,大陷胸汤主之。若不结胸,但头汗出,余处无汗,剂颈而还,小便不利,身必发黄。大陷胸汤。
第137条:太阳病,重发汗而复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所小有潮热,从心下至少腹,鞕满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汤主之。
第139条:太阳病,二三日,不能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结胸;未止者,四日复下之,此作协热利也。
第140条: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此为欲解也;脉浮者,必结胸;脉紧者,必咽痛;脉弦者,必两胁拘急;脉细数者,头痛未止;脉沉紧者,必欲呕;脉沉滑者,协热利;脉浮滑者,必下血。
第152条:太阳中风,下利、呕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漐漐汗出,发作有时,头痛、心下痞硬满、引胁下痛、干呕、短气、汗出不恶寒者,此表里未和也,十枣汤主之。
第153条:太阳病,医发汗,遂发热、恶寒;因复下之,心下痞,表里俱虚,阴阳气并竭,无阳则阴独。复加烧针,因胸烦,面色青黄,肤瞤者,难治;今色微黄,手足温者,易愈。
第185条、本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也。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而反汗出濈濈然者,是转降临阳明也。
第244条:太阳病,寸缓关浮尺弱,其人发热汗出,复恶寒,不呕,但心下痞者,此以医下之也。如其不下者,病人不恶寒而渴者,此转属阳明也。小便数者,大便必硬,不更衣十日,无所苦也。渴欲饮水,少少与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第248条:太阳病三日,发汗不解,蒸蒸发热者,属胃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第250条:太阳病,若吐,若下、若发汗後,微烦,小便数,大便因硬者,与小承气汤和之愈。
第266 条: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紧者,与小柴胡汤。
第279条: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尔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主之,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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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8 14:37 2楼
伤寒研究之太阳病三字考证

《伤寒论》以六经为纲,六经病通常直接以六经名直接命之,这个千古以来似乎都没有什么争议,可就正是这个问题,掩盖了《伤寒论》原本清晰明白的线索,使的千载以来学伤寒者,虽穷尽玄思也有不得其解的地方!但是在历代前贤的不断思考和实践下,他们对一些疑难问题的解答,使的这些问题在如今咨询发达的时代,通过不断的和反复的对比,逐渐开始明晰起来了。而解开这个谜底的关键就在于正确的理解“太阳病”三字的涵义,而对“太阳病”三字意义的考证和考订,则凝聚着孙曼之老师数十年临证和思考的心血。正文如下:



伤寒论》“太阳病”三字考证


一.论“太阳病”三字本来并不同时包括太阳中风与伤寒意义。
二.太阳病三字的真实含义是太阳中风
三.再论为什么太阳病三字只能为太阳中风而不能为伤寒
四.太阳中风是从那一条简化为太阳病三字的,这是否符合伤寒论的行文规律。

一.论“太阳病”本来并不同时包括太阳中风与伤寒意义

第101条: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若柴胡证不罢者,复与柴胡汤,必蒸蒸而振,却发汗出而解。
第158条:伤寒中风,医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数十行,谷不化,腹中雷鸣,心下痞鞕而满,干呕心烦不得安。医见心下痞,谓病不尽,复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结热,但以胃中虚,客气上逆,故使鞕也。甘草泻心汤主之。

按:第101条和第158条,都以伤寒中风开头,其意义是并举伤寒和太阳中风,也就是说,本条的症候可以在中风或伤寒两种情况之下发生,而并不限于中风或伤寒一种情况。如果太阳病三字果然包括太阳中风和伤寒两种情况,如前人普遍的理解,那么张仲景为何不直接以太阳病三字名之,而以伤寒中风命名呢?

第46条: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第55条: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麻黄汤主之。

按:两条应该对照看,第46条论述太阳病久不解,热积于内而不得出,久则热迫荣阴,而有衄血的现象,当以麻黄汤发之。而第55条,虽然叙述简略,然以其伤寒之脉证,则可知其也必然伴有无汗,发热,身疼痛。那么,此处如果太阳病确实已经包括伤寒,那么,第55条岂非多余?而对于惜字如金的张仲景与在印刷术还没有流行的竹简年代,出现这个现象是不可思议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太阳病三字应当有它自己特定的含义,而不应该是包括伤寒和太阳中风。那么,《伤寒论》中太阳病的三字的真实含义究竟是什么呢?

二.太阳病三字的真实含义是太阳中风

第13条: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桂枝汤主之。
第14条:太阳病,项背强几几,反汗出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
第16条: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之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之也。常须识此,勿令误也。
第95条: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荣弱卫强,故使汗出,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
第134条:太阳病,脉浮而动数,浮则为风,数则为热,动则为痛,数则为虚,头痛发热,微盗汗出,而反恶寒者,表未解也。医反下之,动数变迟,膈内拒痛,胃中空虚,客气动膈,短气躁烦,心中懊憹,阳气内陷,心下因鞕,则为结胸,大陷胸汤主之。若不结胸,但头汗出,余处无汗,剂颈而还,小便不利,身必发黄。大陷胸汤。
第139条:太阳病二三日,不能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结胸;未止者,四日复下之,此作协热利也。

第13条、第14条和第15条都是在讲述太阳中风表虚证——桂枝汤证。第95条既然已经明言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当为太阳中风无疑;第134条,原文也已明言太阳病,脉浮而动数,浮则为风,数则为热,故此条的太阳病为太阳中风,也没有什么疑问了;而第139条,下后出现结胸和协热利,都必须是太阳中风才能出现情况。上面例举的,都是《伤寒论》中最明显的以太阳病太阳中风的条文,细细分别其实还有许多条文都很有对比意义,也同样能够说明“太阳病”三字的意义,在此就不一一例举了。

根据上面列举的六条条文,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在《伤寒论》里,太阳病三字(指第12条以后,详后文)是特指太阳中风,而不包括伤寒的。那么,为什么《伤寒论》中要用太阳病特指太阳中风,而为太阳中风的省略方式,它是否还有其他可能呢?


三.再论为什么“太阳病”三字只能为“太阳中风”而不能为伤寒

第38条: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之。服之则厥逆,筋惕肉瞤,此为逆也。
第39条:伤寒,脉浮缓,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少阴证者,大青龙汤发之。
第111条: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两阳当熏灼,其身发黄,阳胜则欲衄,阴虚小便难,阳阴具虚竭,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剂颈而远,腹满微喘,口干咽烂,或不大便,久则谵语,甚者至哕,手足躁扰,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第112条:伤寒脉浮,医者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狂,卧起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主之。

第38条和39条,还有第111条和112条,从内容上看,此四条条文是分别为对举性质的两组条文。如果太阳病果然包括伤寒,那么,在第39条和112条的起首,就不该是“伤寒”二字,而应该对应于第38条与第111条“太阳中风”作“太阳伤寒”四字,但这里却作“伤寒”二字,而且综观伤寒论全书,除了宋本伤寒119条外并无“太阳伤寒”一词。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呢?
内经云:风为百病之长,其性善行而数变。其病则或为寒热,或为热中,或为寒中,或为疠风,或为偏枯,或为风也,其病各异,其名不同,或内至五藏六府。
另,《金匮要略》之中风历节病脉证并治第五中有:夫风之为病,当半身不遂,或但臂不遂者,此为痹。脉微而数,中风使然。

由此可知,风邪无定,可以直接入里,而并非必然先由表之太阳,再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因此伤寒论中除了太阳中风外,还有阳明中风,少阳中风,太阴中风、少阴中风、厥阴中风,六经风邪皆直中之;而伤寒则不然,其始于太阳,继为阳明,再则少阳,进为太阴,困于少阴,而终于厥阴,明此,则可知,伤寒论为什么要以寒邪为纲,六经为纬,以统风寒二邪,以寒邪次第而变,而风性无定,是以寒邪传变之六经以统风寒二邪之变化也。而也正因此,则必然有“太阳中风”一词,而不见“太阳伤寒”一词,若果然必有“太阳伤寒”,何不见“阳明伤寒”、“少阳伤寒”、“太阴伤寒”、“少阴伤寒”、“厥阴伤寒”?既然没有“太阳伤寒”一词,自然也就不存在“太阳病”为“太阳伤寒”缩写的说法了。因此,“太阳病”三字只能指“太阳中风”。(注:宋本伤寒论119条:“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此条与伤寒论文法有异,当为错简。而据钱超尘先生《伤寒论文献通考》一书考证,宋本伤寒论119条在《千金本伤寒论》和《金匮玉函经》等其他几个伤寒论版本中,均作:“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而无“太阳”两字。此与《伤寒论》前后文法和义理合,当从之。)
另:伤寒论中多有伤寒与太阳病对举的条文,如果太阳病包括伤寒,这些对举显然是不能成立的。例如:第31条到38条是讲太阳病,而第39条到41条则是讲伤寒;又如,第42条到54条讲太阳病,而紧接着的第55到57条又是讲伤寒。
第31到38条讲太阳病为太阳病:
第31条:太阳病,项背强几几,无汗,恶风,葛根汤主之。
第32条: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
第33条:太阳与阳明和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
第34条:太阳病,桂枝证,医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黄芩黄连汤主之。
第35条: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
第36条: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宜麻黄汤。
第37条:太阳病,十日已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设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者,与麻黄汤。
第38条: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燥者,大青龙汤主之。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之;服之则厥逆,筋惕肉润,此为逆也。
第39条到41条为伤寒:
第39条:伤寒,脉浮缓,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少阴证者,大青龙汤发之。
第40条: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满,或喘,小青龙汤主之。
第41条:伤寒,心下有水气,咳而微喘,发热不渴,服汤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小青龙汤主之。
第42条到54条为太阳病:
第42条: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第43条: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厚朴杏子汤主之。
第44条;太阳病,外证未解,不可下也,下之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
第45条: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
第46条: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第47条: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第48条:二阳合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撤,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撤,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燥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发汗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第49条:脉浮数者,当法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当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里虚,须表里实,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
第50条;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何以知然,以荣气不足,血少故也。
第51条: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宜麻黄汤。
第52条: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
第53条:病常自汗出者,此为荣气和,荣气和者,外不谐,以卫气不共荣气谐和故尔,以荣行脉中,卫行脉外,复发其汗,荣卫和则愈,宜桂枝汤。
第54条:病人藏无它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卫气不和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宜桂枝汤。
而第55到57条又为伤寒:
第55条: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麻黄汤主之。
第56条: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
第57条:伤寒发汗,已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
上面的地方,很明显是太阳中风和伤寒的对比和对举,列出条文大家自可以一目了然,不必多言了。
因此,综合以上几个方面,我们完全可以得出一个确切的结论,“太阳病”三字只能是“太阳中风”,没有任何可能是讲伤寒。

四.“太阳中风”从那一条简化为“太阳病”三字?

伤寒论中前十一条有五条为都含有“太阳病”,他们分别是:
第2条: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
第3条: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
第6条: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瘛疭。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第8条: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第9条: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这五条都是太阳篇纲领性的条文,总括中风、伤寒和风温的定义。自第12条(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桂枝汤主之)开始讲述太阳病的病机演变与治疗,而全书自此开始承接前文“太阳中风”,为写作方便而省略“中风”二字,也就是说,自此《伤寒论》条文中“太阳病”均为“太阳中风”的省略,这也就是古人常用的承前文而省略后文的写作方法。
或问:《伤寒论》是否还在其他的地方也有承前省略的条文呢?
第148条: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汗出为阳微,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外证,悉入在里,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脉虽沉紧,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此条红线标出部分,很明显承前省略了“结”字。
第214条:阳明病,谵语,发潮热,脉滑而疾者,小承气汤主之。因与承气汤一升,腹中转气者,更服一升;若不转气,勿更与之。明日又不大便,脉反微涩者,里虚也,为难治,不可更与承气汤也。
此处红线部分,承气汤明显当为“小承气汤”,而承前省略“小”字。
或问为什么省略“中风”二字,而不是省略“太阳”二字?
前文已经论述,风性不定,六经皆可直中之,是以“太阳”二字必不可少,以为中风之定位也,太阳中风者,风中体表也。《伤寒论》中也有一处以“中风”代替“太阳中风”者,然因其与伤寒对举,自不疑其有歧义也。(:第73条:伤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汤主之。第74条: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证,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
由上可知,“太阳中风”是从12条以后简化为“太阳病”三字,这是符合《伤寒论》的行文规律的同时也符合对于伤寒论病机演变规律的分析的。

笔者学识短浅,所述当有不准确的地方,还请海内同道多多指点斧正。

附录:《伤寒论》中第12条以后全部有关“太阳病”三字的条文:

第13条: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
第14条:太阳病,项背强,反汗出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
第15条:太阳病,下之后,其气上冲者,可与桂枝汤,方用前法;若不上冲者,不得与之 。
第16条: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之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之也。常须识此,勿令误也。
第20条: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
第21条: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
第23条: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也;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热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痒,宜桂枝麻黄各半汤。
第24条 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则愈。
第27条: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汤。
第31条:太阳病,项背强几几,无汗,恶风,葛根汤主之。
第34条: 太阳病,桂枝证,医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黄芩黄连汤主之。
第35条: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
第37条:太阳病,十日以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设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者,与麻黄汤。
第38条: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燥者,大青龙汤主之。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之;服之则厥逆,筋惕肉润,此为逆也。
第42条: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第43条: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厚朴杏子汤主之。
第44条:太阳病,外证未解,不可下也,下之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
第45条: 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
第46条: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第47条: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第48条: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第71条: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烦躁不得眠,欲得饮水者,少少与饮之,令胃气和则愈;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者,五苓散主之。
第82条 太阳病发汗,汗出不解,其人仍发热,心下悸、头眩、身瞤动,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汤主之。
第93 条:太阳病,先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里未和,然后复下之。
第94条: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必先振栗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阴脉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调胃承气汤。
第95条: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荣弱卫强,故使汗出,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
第103条: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第106条: 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其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
第110条 :太阳病,二日反躁,凡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热入胃,胃中水竭,躁烦,必发谵语。十余日振栗自下利者,此为欲解也。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欲失溲,足下恶风,大便鞕,小便当数,而反不数及不多;大便已,头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热,谷气下流故也。.
第111条: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两阳相熏灼,其身发黄。阳盛则欲衄,阴虚小便难。阴阳俱虚竭,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剂颈而还。腹满微喘、口干咽烂,或不大便,久则讝语、甚者至哕,手足躁扰、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第114条: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清血,名为火邪。
第119条: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
第120条: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反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
第121条:太阳病吐之,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此为吐之内烦也。
第123条: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汤证,以呕,故知极吐下也。调胃承气汤。
第124条:太阳病六七日,表证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鞕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抵当汤主之。
第125条: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少腹鞕,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证谛也,抵当汤主之。
第127条:太阳病,小便利者,以饮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里急也。
第134条:太阳病,脉浮而动数,浮则为风,数则为热,动则为痛,数则为虚;头痛发热,微盗汗出,而反恶寒者,表未解也。医反下之,动数变迟,膈内拒痛,胃中空虚,客气动膈,短气躁烦,心中懊憹,阳气内陷,心下因鞕,则为结胸,大陷胸汤主之。若不结胸,但头汗出,余处无汗,剂颈而还,小便不利,身必发黄。大陷胸汤。
第137条:太阳病,重发汗而复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所小有潮热,从心下至少腹,鞕满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汤主之。
第139条:太阳病,二三日,不能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结胸;未止者,四日复下之,此作协热利也。
第140条: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此为欲解也;脉浮者,必结胸;脉紧者,必咽痛;脉弦者,必两胁拘急;脉细数者,头痛未止;脉沉紧者,必欲呕;脉沉滑者,协热利;脉浮滑者,必下血。
第152条:太阳中风,下利、呕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漐漐汗出,发作有时,头痛、心下痞硬满、引胁下痛、干呕、短气、汗出不恶寒者,此表里未和也,十枣汤主之。
第153条:太阳病,医发汗,遂发热、恶寒;因复下之,心下痞,表里俱虚,阴阳气并竭,无阳则阴独。复加烧针,因胸烦,面色青黄,肤瞤者,难治;今色微黄,手足温者,易愈。
第185条、本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也。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而反汗出濈濈然者,是转降临阳明也。
第244条:太阳病,寸缓关浮尺弱,其人发热汗出,复恶寒,不呕,但心下痞者,此以医下之也。如其不下者,病人不恶寒而渴者,此转属阳明也。小便数者,大便必硬,不更衣十日,无所苦也。渴欲饮水,少少与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第248条:太阳病三日,发汗不解,蒸蒸发热者,属胃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第250条:太阳病,若吐,若下、若发汗後,微烦,小便数,大便因硬者,与小承气汤和之愈。
第266 条: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紧者,与小柴胡汤。
第279条: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尔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主之,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
2010-03-07 15:26 3楼
困扰了本人很长时间的问题一朝得解,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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