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药品价格“空降”怪圈 还需加快医药分开

2011-03-18 19:37 楼主
今年首轮药品大降价将从3月28日起开始执行。国家发改委表示,将降低部分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涉及162个品种,平均降幅21%,预计每年可为患者省下近100亿元。

这次药品降价是涉及品种比较广、降价幅度比较大的一次,价格主管部门希望通过加强药价管制来抑制药价上涨、控制药费支出。据媒体报道,这是自1998年以来中国的第27次药品大降价,根据以往“屡降屡高,屡高屡降”的经历,人们担心,此轮药品大降价是否又会成为一次“空降”。

从以往的多次药品降价中可以发现,一旦某些药品降价成为廉价药,就会遭到医院弃用,药企也停止生产,然后将其重新包装、改头换面后再以新药的名义通过审批,再高价上市。于是价格监管部门又无奈地进行新一轮的药品降价。

目前,我国二、三级医疗机构实行的是“以药补医”政策。按照该政策规定,凡是经销商卖给医院的药品,医院可以加价,即将价格上浮15%出售。这部分差价就是医院所得的利益,药品价格越高,医院获利也就越大。可以说,靠吃“药”这碗饭,全国大大小小的医院才得以生存下来。

但是基于这一政策,处于强势地位的医院,常常忽视患者的利益,为了谋求医院自身更大的利益,临床用药“只选贵的、不选对的”,并通过医药合谋获得多重的利益。医院利用其在药品零售环节的买方垄断地位和药企合谋抬高药品批发价,这样医院一方面可以合法获得更大的购销加价收益;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药企返利,也就是折扣形式获得更多的卖药收益。

药品降价之所以效果不明显,是因为屡屡的药品降价只是针对药品品种,却无法遏制医生滥开药造成用药数量的上升,以及改头换面的高价药。由此可见,降低药品费用的关键不只是控制药价,而是要打破“以药补医”的传统体制,斩断寄生在药品利润上的利益链条。

事实上,一个竞争性的药品生产和供应体系已经在国内形成,但这两个行业并没有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究其原因是由于医院的“以药补医”扭曲了市场机制,没有形成“汰劣择优”的激励。只有改变“以药补医”机制,引导医生合理用药,医院才能合理买药,医药流通企业才能合理卖药,医药生产企业才能合理造药,药价虚高问题才能真正解决。

新医改已经明确了“医药分开”作为今后的改革方向,国家将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扭转“以药补医”现象。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也指出,中国将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具体途径。对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只有加快“医药分开”的步伐,切断医生与药品之间直接的利益联系,药品降价才能打破“屡降屡高,屡高屡降”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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