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取熊胆,用自己的价值观侵犯别人自由?

2011-03-14 19:15 楼主
最近,在“解救乞讨儿童”、“解救大龄女青年”之后,微博上又掀起了“解救黑熊”的公益行动。“微博同城会”3月8日在新浪微博发起的“解救黑熊,取缔活熊取胆;拒绝熊胆制品,让黑熊回家;促进立法,保护动物微博签名行动!”到目前已有10万人参与。3月9日晚,腾讯微博举办的“莫文蔚、张小海、白一鹏等谈拯救黑熊”访谈也进行得相当热烈,通过这些争论,人们不仅越来越关注动物福利,而且越来越关注不善待动物付出的代价了,这势必引发人们对法律和伦理的进一步思考。

正方:立法将提升社会文明层次

@冯永锋:根据我这十多年的调查,所有打着养殖可以保护野生动物名义的政策,最终都促进了野生动物被更大规模地捕杀。很多野生动物在养殖前,捕杀量少,而有了养殖场这个收购方,就像动物园收购野生动物一样,导致大量野生动物被持续地高数量地捕杀。

@莽萍:法律所反对的,是残酷的行为。残酷的行为对社会是有害的,活熊取胆是一种残酷行为,必须立法禁止。从古到今,私有财产没有不受到限制的。关起门来吸毒也是违法的,吸食自己种植的大麻也是违法的。

@张小海:养熊业宣传、夸大熊胆功效的动力是为了多销售熊胆制品,刺激人们使用熊胆。这对野生种群反而构成不必要的压力。熊胆从来不是神秘药材。不过有人觉得它贵重吧。法律禁止之后,虽然不可能百分之百禁绝,还是有很好的引导作用的。

@胡展奋:人类进化得怎么样?看他们对待动物的态度,就知道他们进化的程度。从来没有看到过对动物狂暴虐待的人,会对人非常温柔;反之亦然。我简直可以断定,那些热衷血拆的地方官员一定是对动物的悲惨遭遇无动于衷的人,所谓“奶油尚且如此,何况牛奶”!

反方:道德问题,慎用法律手段

@黄凯平:也许熊胆并不是治病唯一的良方,但并不能因此就排斥别人对这种药方的选择权,也不可要求立法禁止这种药物的生产。对于这种事,道德谴责可以,但要求立法禁止,就是在用自己的价值观侵犯别人的自由,比黑熊取胆更可怕。

@微安:非洲大象之所以数量一直稳定并有所上升是因为政府支持大象的合法养殖和宰杀。因为利益的驱使会让人自觉保护这个物种不被灭绝。鸡也是一样,数量多是因为人工养殖买卖宰杀。黄先生说的有一定道理,要看从什么角度看了。对熊大家觉得残忍,对鸡鸭鹅鱼就理所当然了。好虚伪。

@驴屎蛋儿:黑熊固然可怜,但可怜的事儿太多了。人的生命还保障不了呢,躲猫猫死、洗脸死、交通肇事死层出不穷、花样翻新。狗不可怜吗?狗是人类最亲的朋友,但每年有多少狗被棒打狗头、被吃进肚里?杀猪不残忍吗?杀鸡不残忍吗?拯救牲畜先从拯救人类开始!

@革命者:立法禁取熊胆,也许保护的不是熊,而是熊胆的价格,这只是一个简单的供求关系。人性怕死的弱点决定了禁胆不在于是否立法,而是熊胆真有那么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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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4 22:54 2楼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一个糊涂账。
即使是同一件事情,你所处的位置和所处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和建议都不一样。
2011-03-15 08:14 3楼
嗯,怜悯黑熊,拒绝使用熊胆,药店真的有卖这类药,看见这两个字,我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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