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里“猛料”不断 社会对罂粟火锅需零容忍

2011-02-17 16:45 楼主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四部门针对问题火锅底料等发出紧急通知,将对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其他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涉嫌造假、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近段时间以来,"化学火锅"一直是百姓热议的焦点话题,经过媒体轮番曝光,吃火锅也基本成了"勇敢者的游戏"。综观各地媒体报道,火锅里面真是"猛料"不断:用的油是地沟油、口水油,添加的是一滴香、辣椒精,黄喉、血豆腐均经过甲醛处理,连端上来的羊肉都是用猪肉添加了羊肉香精之后合成的。

火锅里面"猛料"不断的严酷现实让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这根弦越绷越紧,他们更是变得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经营火锅店的商家。面对消费者在就餐过程中的警惕和担忧,而商家却我行我素——连罂粟壳都敢往火锅里加,让消费者"吃了还想吃,来了还想再来"。

以"罂粟火锅"为代表的"有毒火锅",真正治理起来的难度可想而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巨大的利益诱惑。火锅店每一次添加罂粟壳的成本不足三五毛钱,但换来的却是上百元、数百元甚至更多的"回头客"。消费者有意无意地充当了让"罂粟火锅"泛滥的"协助者",部分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面对"罂粟火锅",令其欲罢不能,由此无形中扩大了"罂粟火锅"的消费群体。在这样巨大利益回报之下,商家就有铤而走险的胆量,这也成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禁止"毒品火锅"的现实阻力。

笔者查阅了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其中第十九条规定,严禁罂粟壳定点经营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进罂粟壳,非指定罂粟壳定点经营单位一律不准从事罂粟壳的批发或零售业务,禁止在中药材市场销售罂粟壳。

笔者认为,"罂粟火锅"不但触及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且还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业已上升到与"禁毒"、"贩毒"等相关的重大社会问题层面。为此,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罂粟火锅"的监管力度,全社会必须对"罂粟火锅""零容忍"。

国家四部委近日专门下发的针对问题火锅底料的紧急通知,要求"从严从重从快处罚",这给解决"有毒火锅"带来了契机。笔者认为,虽然下发的紧急通知可以从制度层面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大对"有毒火锅"的监管力度,但是关键在于如何将好的制度落实在实际监管工作中。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罂粟壳、罂粟粉等国家管制类产品的监管力度,确保使用罂粟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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