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撤销2种皮肤消毒液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

2011-01-06 22:19 楼主
卫生部网站1月5日发布公告,撤销"必肤健牌皮肤消毒液"和"派力克牌皮肤消毒液"的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
公告称,经核实,西安瑞托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 "必肤健牌皮肤消毒液"(卫消字(2006)第0252号)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和西安派力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 "派力克牌皮肤消毒液"(卫消字(2007)第0091号)卫生行政许可批件时提供虚假材料,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卫生部依法撤销"必肤健牌皮肤消毒液"(卫消字(2006)第0252号)和"派力克牌皮肤消毒液"(卫消字(2007)第0091号)的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
[阅读:] [回帖] [编辑] [删除] [举报]
⬅ 中国将专项整治餐饮服务环节葡萄酒和白酒质量 老茶馆 食品安全整顿办将查处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