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新政:17类慢性病报销治疗无需选医院

2010-09-28 22:15 楼主
“17类慢性病纳入医保报销,治疗无需选点!”广州市医保局新闻发言人何继明昨天表示,10月1日起,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也将纳入“门特”支付范围,血友病月报销将不设上限。受此次政策影响,近50万市民将受惠。

200多家医院具诊断资格

“在原有7种慢性病基础上,这次增加了10种。”何继明介绍说,经过原7种慢性病待遇确认的,不需办理任何手续,可继续享受原有门慢医保待遇。符合10类新增慢性病的患者,可到具有门诊慢性病病种诊断资格的机构申请,由主诊医生填写“证明书”后,经相应专业的副高以上职称医师或科主任签名,医务部门盖章确认后即可。

“广州有200多家医院具有慢性病诊断资格,患者也无需亲自到医院诊断,别人带齐资料也能帮着办,一旦获得认定,将终身享受这一优惠。”何继明说。

他表示,广州各社区服务站以及区、市级门诊部,均能对这17种慢性病进行治疗,总数达到400多家,“市民可选择任意一家医院,不需要选点,一个参保人最多只能选择其中三种指定慢性病”。

他说,慢性病每月医保报销也有所提高,支付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用药范围扩大,“城镇职工参保人每月最高报销150元,城镇居民参保人为100元”。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每月最高报销5000元

“除17种慢性病纳入医保报销外,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也纳入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何继明说,经确诊患有该病的市民可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资格一旦确认,一年之内有效,且无需选定医院,在市内任一家可治疗该病的门诊都可进行治疗,每月最高可报销5000元,且无起付标准,先自付比例调整为零元。

血友病月报销不设限

此外,血友病患者每月报销也取消了原来4500元的上限,统一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计算,并取消了终身累计支付起付标准费用1000元。

患者需在本市七家三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申请,并开展有关治疗。七家指定医院分别为:中大附属第一医院、中大附属第二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南方医院。

提醒

月初月底申请 都能享受优惠

“大家别扎堆国庆前来办理。”广州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表示,一个月内任何一天办理,整个月都可享受优惠,也就是说,10月1日办理,和10月31日办理,都能享受优惠。

具体详情,市民可登录广州劳保网(http://www.gzlss.gov.cn/)或广州医保管理网(www.gzyb.net)查询。

新闻链接

10月1日起,门慢将有下列17个慢性病种。

原有7个病种

糖尿病

高血压病

冠心病

帕金森病

类风湿性关节炎

系统性红斑狼疮

精神分裂症

新增10个病种

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

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

慢性活动性肝炎(乙型)

肝硬化(失代偿期)

慢性肾小球肾炎

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癫痫

阿尔茨海默氏病

情感性精神病 (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及双相障碍)
[阅读:] [回帖] [编辑] [删除] [举报]
⬅ 戴原礼 老茶馆 武汉“1+8”城市圈 妇儿将享就诊“一卡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