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12家药店被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

2010-09-25 19:19 楼主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100家药店进行药品GSP认证跟踪检查,现场收回12家药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12家药店均存在3个以上严重缺陷项目;23家药店存在1~2个严重缺陷项目;10家药店主动关门停业;其余55家符合《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对存在严重缺陷项目的35家药店将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被收回证书的药店,待整改完毕提出书面申请后,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现场检查,通过检查的发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对关门停业的药店,再做进一步调查核实,确实没有条件继续营业的,将劝其办理注销手续。
[阅读:] [回帖] [编辑] [删除] [举报]
⬅ 成都降温好几天 患呼吸道疾病儿童开始增多 老茶馆 名贵木料:沉香木的价值及辨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