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堉:诊脉如审案

2008-12-04 11:29 楼主
昔人谓用药如用兵,余尝谓诊脉如审案。其微言妙旨,前辈论之详矣。惟仕才先生四言要诀,简明切当。其云:四时之脉,胃气为本,尤为诊家要着。盖胃气者,脉之神也。所谓神者,极力形容而总归之曰有力。窃谓有力二字,尚不足尽神字之义。盖有力而兼活动,不疾不徐,不软不硬,方是如春风弱柳气象。本此参之,百不失一。审时,有正凶,有左证,有致事之由,有受害之所,有连坐,有挂诬。审之既确,而刑罚之轻重随之。姑就一端言之,如脾湿停痰一证,脉必沉滑。则沉滑者,正凶也。而脾湿必便难,停痰必减食,此左证也。湿或饮水过多则兼弦,劳倦思虑则兼弱,此致事之由也。或因湿而泄泻,或因痰而咳嗽,则泄泻者,右尺必虚;咳嗽者,右寸亦滑,此连坐也。且脾湿者,饮食不能健运,精液必致不充,则左尺必涩,此挂诬也。但识定正凶,健脾销痰,病皆自己。若治泄泻而止之,治咳嗽而清之,则抛却正凶,诛伐无过,必至不能治病,而反增他病也。故用药不过古人成方数十,传之於世,而用之或效或不效者,非笔下之愦愦,实指下之未了了也。

吾尝谓诊脉,须合三部十二脏腑,参考而斟酌之,方有定见。若诊寸而忘尺,诊右而忘左;滑则治其痰,数则去其火,虽有小效,亦难去病,况审之不清,而未必效乎。俟高明斟酌之。


选自《醉花窗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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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6 10:44 2楼
过去的人说‘用药如用兵’,我说‘诊脉如审案’。其中微妙之处,前辈论述的很多。只有李士材先生的《四言要诀》,简明并切中要害。里面说:四时之脉,胃气为本。这句尤其是脉诊的要点。大概胃气是脉之神。所谓的神,极力形容也总归不过是说有力。我私下认为有力二字,还不足以完整表达出‘神’的意义。总的来说,有力兼动态上不快不慢,脉力不软不硬,才是如春风弱柳的气象。按照这种去参详脉的神气,百不一失。审案时,要有正凶,有证据,有导致事情的因由,有受害的地点,有牵连的人,有被诬陷的人。把这些审查的准确,才能正确裁定处罚的轻重。姑且举一例说明,如脾湿停痰一证,脉一定是沉滑。这里的沉滑脉就是正凶。脾湿一定大便有改变,停痰一定饮食减少,这些是佐证。湿或饮水过多,脉就会兼有弦象;劳倦思虑就会兼有弱象,这是导致发生问题的原因。有的因湿盛出现泄泻,有的因痰出现咳嗽,出现泄泻,右尺部脉一定虚;出现咳嗽,右寸脉也出现滑象,这是受牵连引起的问题。脾湿的,饮食不能正常运转,精微一定导致不足,左尺部一定出现涩象,这是自身没问题,由其他位置病变引起的假象。认定正凶,健脾消痰,其他问题也会自然消除。若治泄泻只是止泻,治咳嗽只是清肺,这是丢下正凶不管,却处罚没有过错的,结果一定是病没有好,反而增加更多病症。所以说用药上,也不过就是古人流传下来的几十首方子,应用时有效有不效的,不是方药记述的不详尽,实在是指下脉诊的功夫还没成熟。

我经常说,诊脉一定要结合三部、十二脏腑,互相参考,仔细斟酌,才能得到明确的诊断。如诊寸脉忘了尺脉,诊右脉忘了左脉;滑就去治痰,数就去治火,虽然会有小的疗效,病却难以根治。况且还有审查不清的,就更无疗效了。期待高明的人,对以上观点多加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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