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医保药店销售生活用品利弊如何取舍?

2010-09-06 13:05 楼主
小李的药店刚刚取得医保定点单位资格,就有推销人员上门希望在药店销售洗发水、牙膏、牙刷、酱油等生活用品,并说现在提倡多元化经营,销售此类生活用品,方便市民购买,还能增加药店利润,何乐而不为?小李犯了难,到底应不应该为了增加利润,而在药店销售生活用品呢?

两全其美并不难

规避乱用医保卡之嫌

福建省东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林国锋

国家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医保定点药店销售生活用品的规定,但是,作为医保定点药店,应该自觉规避顾客乱用医保卡之嫌。其一,另设专柜,并声明该专柜出售用品不能够使用医保卡进行刷卡;其二,加强教育,规范店员的销售行为。对雇佣的店员包括小李自身,一定要加强自律行为,做到“不为顾客购买生活用品刷医保卡、不搞生活用品搭车药品出售、不把生活用品当作药品促销”;其三,另立台账,坚持生活用品与药品分开台账登记,不与药品购销台账混杂一起,做到生活用品进销货台账分明,有利于医保机构、药监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也有利于自身业务的管理。

药品和生活用品分别结算

福建省永定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俞闽

医保卡专用于购买药品而不是购买生活用品的,但是药店在工商营业执照核准范围内经营生活用品也是合法的,那么是否可以有个两全齐美的方法来解决小李的难题呢?首先小李可以设立生活用品专柜,与药品分开摆设;其次在收款时将生活用品独立现金结算,坚决不将医保刷卡的范围扩大到生活用品,严格守法经营;最后在药店的显眼处设立内容为“消费者如若发现本店违规用医保卡结算生活用品的行为,请致电医保中心进行投诉举报”的告示牌,让消费者来监督药店的经营行为。如此一来,小李的药店又能方便群众增加利润,又能够合法守法经营了。

合理更要合法

山东五莲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李军

药店以获取最大利润为根本目标,因此,应当充分发挥单体药店经营灵活、市场适应度高的特点,在坚持专业化的基础上,走多元化发展之路,进一步扩大经营品种,加大药店非药品类商品(包括生活用品)的销售,这样做既能规避与其他药店在药品价格方面的“正面冲突”,又能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弥补药品售额小、利润低等不足,可谓一举两得。但同时亦应看到,药店销售生活用品等非药品既要合理更要合法。一是药店的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除了药品和医疗器械之外,还应包括百货日杂、普通食品等生活用品,否则就构成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二是药店销售非药品必须设立专门区域,且在推销过程中不能以药品的名义销售;三是不能用医保卡结算在药店购买的生活用品等非药品。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必须专款专用

浙江省嘉兴市王江泾镇闻川大药房 聂宝林

医保经费是保障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专项资金,目前我国财力有限,医疗保险经费不多,在最大限度内,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证,小李必须专款专用!当前少数药店鼠目寸光,被眼前利益所诱惑,迎合少数参保人员贪婪之心,将生活用品冒充药品报销,使药店的诚信度降低,最终退出医保,得不偿失。

坚决杜绝

安徽省聚源药业有限公司 琚凌杰

一旦医保药店销售生活用品了,市民用医保卡里面的“救命钱”用来购买日常生活用品会成为必然,药店亦可能大开方便之门,大量购进各类日常生活用品,这样就使市民手中的医保卡成了变相的购物卡。医保卡只能用于医疗消费,若用来买生活用品,此做法不仅违反了国家医疗保险规定,而且是一种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会导致医保基金的流失,也是在损害参保者的利益。我国部分城市已出现此种现象,管理部门应该加大宣传,整顿市场,坚决打击违规、作弊行为,为医疗事业提供良好的市场氛围。

药店不能成了“杂货店”

广东省新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林声

有的药店在同一自选货架的四个侧面分别摆放着非处方药、定型包装食品、日用品化妆品、食用油,俨然成了“杂货店”。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不利于药店的长远发展。一是损害了药店应有的文化品位和服务要求,药店的店风应处处体现出“严把药品质量安全,专业指导合理用药”的经营理念,让群众觉得值得信赖;二是药店涉嫌变相缩减药品经营使用面积,有的药店非药品的摆放区域竟然占据了营业场所总面积的1/3,这样的布局明显是缩减了药品经营使用面积,导致药品堆放混乱,未按规定贮存;三是药店涉嫌违反医保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医保卡几乎变成了“购物卡”。

增强服务,提升价值

山东茌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郜文波

小李不应该经营洗发水、牙膏等生活用品,表面看这种行为能够增加利润,实则会给药店形象带来负面影响。药店经营药品是一种服务行为,更具有相对的特殊性,如果销售生活用品,会让人感觉这只是杂货铺,药品的质量信誉就会大打折扣。小李应该致力于提高药店内部的管理,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本店的形象,提升价值,赢得更多的利润空间。

理性看待多元化

处理好主业与副业的关系

福建省长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饶志农

只有药店的专业化做好了,才能考虑走多元化的道路。药店不是超市,二者在经营的方式、进货的渠道、消费的特点上都有很大不同。药店销售生活用品,要处理好主业与副业的关系,不能无视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接受心理。比如,把食用油、鸡蛋与药品置放在同一空间,这种“混”法就很可能使消费者产生心理不适。因此,药店销售非药品必须设立专门区域,而且推销过程中绝对不能打着药品的名义,更不能允许消费者用医保卡结算。另外,当一个药店的副业在营业面积、品种数量和经营收入等方面都超过了主业,消费者对这个药店的定位认识就会发生质的变化。所以药店销售生活用品,要结合药店本身所处的地域、地段、周围环境等实际情况,不能盲目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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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6 13:05 2楼
多种经营必须恪守规矩

安徽省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戴正芳

近年来逐步施行的“药品零差价”销售制度和“新农合”,对零售药店尤其是乡镇零售药店的冲击力非常大,有些药品的利润已降到了底线,在这种情况下,零售药店要想生存,就必须通过转型寻求经营出路。从单一售卖药品和保健品的传统型药店向从事多种经营的生态健康型药店转型,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尝试。但是在这种多种经营的尝试中,零售药店必须恪守规矩,因为药品毕竟是特殊商品,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日常管理中,必须严格遵循《药品管理法》等法规的要求,对药品和其他商品实行分区摆放,分类管理。

多元化经营更要规范

山东省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岱岳区分局

李恒山 张海龙 李宁

医保药店在经营药品的同时兼营生活用品,既能方便市民,又能增加药店利润,但是也存在部分生活用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不到位,允许消费者用医保卡结算生活用品等违规行为。笔者建议:

一是明确范围,保证主体合法。医保药店如需经营生活用品等产品,应当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核准增加“日用品”项目,在《工商营业执照》中予以明确,确保经营主体的合法性,防止出现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

二是分类放置,设立醒目标示。医保药店应当根据实际合理划分经营区域,用于药品销售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相关标准,销售生活用品等产品须设立专门区域,并在显著位置悬挂“普通商品类”标示牌,严禁出现生活日用品与药品混放等违规行为发生。同时应建立单独的购销台账,明确专人负责相关产品的购进、验收、储存和销售。

三是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规范医保卡的使用行为,严禁出现消费者用医保卡结算生活用品等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医保卡的滥用和异化,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多元化建立在专业化的基础上

安徽省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时艳

药店如选择多元化经营,必须建立在专业化基础之上,最关键的是多元化的产品应与健康相关联。选择专业化还是多元化,要根据当地和药店的实际情况量体裁衣。如果是小型药店,主业(药品销售)销售额较低,店面装潢平淡,营业员药学服务比较简陋甚至过度推销,还是一心发展主业,走专营之路;如果是规模较大、管理精细、经营盈利、品牌优秀、文化先进、人才具备,在药品经营和管理方面已经具有相当优势的中大型或连锁企业,可以尝试多元化经营,满足顾客一站式购物的需求。

支 招

在营销竞争中脱颖而出

山东省茌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张荣

药店销售生活用品改变了药店的经营性质,医保卡套现违反规定,所以小李应该拒绝销售生活用品。为增加利润,小李应在药品营销上下工夫,比如:药店建筑形式、内外装修有自身特色,给顾客留下深刻印象;药品品种胜人一筹,赢得顾客青睐;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抓准市场信息和定位适宜人群,购到适销对路的药品;运用低廉价格和特卖方式,为顾客提供便利优惠;店员优质服务,获得顾客满意。

根据药店周边环境综合考虑

河北省香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李领波

药店为增加利润开展多元化经营向顾客销售日用品也无不可,只要办理了相关许可证合法经营就行。但是,小李不能盲目地采纳推销人员的建议,首先要考虑药店所处位置和周边店铺情况。药店就是出售药品的,而购买日用品通常要到超市或日用品商店,这是专业分工的不同。与超市或日用品商店相比,药店购进的日用品数量少,成本相对较高,销售前景不容乐观。因此,如果小李的药店周围没有超市或日用品商店,市民购买日用品不方便,那么小李可以在药店设立日用品柜台销售日用品。反之,则不宜在药店销售日用品。

点 评

让医保药店迎来多元化经营的春天

山东省临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徐坤

随着药品零售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药店从单一药品经营向多元化经营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多元化经营能增加盈利水平,提高竞争力,也为顾客带来方便。随着医保覆盖人群的扩大,医保药店也带来更多顾客。但是全国大多数城市关于“医保定点药店不得销售化妆品及生活用品,否则将被取消医保定点资格”的规定,让医保药店在受益于医保定点资格的同时又不得不放弃多元化经营带来的利润。

各地医保主管部门要求药店将化妆品、生活用品等“撤架”,使医保定点资格与多元化经营方式形成对立,将问题成因归结到“违规刷卡”上,但这并不是最根本的原因。如果从根本上铲除了“违规刷卡”产生的土壤,不仅药店的多元化经营与获得医保定点资格不矛盾,而且方便顾客,利于监管,也能促进药店的发展。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大对参保人员和药店的宣传教育力度,让消费者明白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是定向用于个人医疗消费的,不能挪作他用。不妨借鉴学习新加坡的医保卡个人账户最低额度限制的做法,保证医保卡内有最低余额,以备解决看病用药之急。

二是健全医保制度,运用现代技术对医保药店刷卡进行约束。根据药品与非药品类商品条形码不同,要求医保药店使用与监管部门实时联网监控的读卡机,对读卡机设置条形码识别功能,对非药品类商品拒绝读卡,实现监管部门对药店刷卡的有效监管。

三是争取地方政府部门的支持,根据群众需要适当拓宽医保卡刷卡范围。如在山东青岛、潍坊等地均重新明确了医保卡刷卡范围主要包括国药准字类药品、中药饮片;国家卫生部、各省卫生厅批准生产的消毒用品;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材料;推荐给家庭使用的理疗产品;卫食健字、国食健字类保健品。医保药店在为糖尿病顾客提供药品的同时提供无糖保健食品,有心脑血管疾病的病人可以用医保卡购买到“深海鱼油”等软化血管的保健品等,既对顾客缓解病症和康复治疗提供很大的帮助,也使得药店服务更加人性化,降低了药店违规情况,同时提升药店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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