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今年底实行医保市级统筹 住院门槛降低

2010-08-06 12:56 楼主
2010年上半年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今日在南宁召开。

据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刘建宏副厅长在会上介绍,上半年广西全面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一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对不同就业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就业局势交出一张漂亮的“成绩单”:1至6月,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4.48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81.6%;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54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81.75%,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04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2%;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4.58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2.26%;6月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4%,低于年度控制数0.96个百分点。

“广西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每月人均增加121.38元,调整后人均基本养老金1209元。” 刘建宏副厅长告诉记者,老百姓感到现在的养老金“很实在”,上半年全区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14个县在1月底前均顺利召开启动大会和养老金首发仪式截至6月底,全区新农保参保人数达214.97万人。

“各统筹地区普遍降低了住院起付标准,增加了门诊慢性病病种,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的实惠。”据刘建宏副厅长介绍, 全区77.01%大学生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9.43万人。为什么要实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统筹后,参保人员的待遇有什么变化呢?记者采访了区人保厅医疗保险处处长赵歆妍,“目前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仍实行市、县(市、区)两级统筹模式,统筹层次低、互济性差、抗风险能力不强,尤其是不利于基金的有效使用和监管。因此,提高我区统筹层次势在必行。”

赵歆妍处长告诉记者,在去年柳州和钦州市试点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政府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要求,到今年底,我区所有设区市都要实行市级统筹。

“统筹前各市、县(市、区)政策不一,待遇水平也有高有低,差异较大。实行市级统筹后政策全市统一由市本级出台,其他县(市、区)统一执行,县(市、区)级的待遇将有所提高,看病治疗也比较方便快捷。”赵歆妍处长举例说明:南宁市实行市级统筹后,武鸣县的参保人员到市区任何一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不用办理异地转诊治疗手续,同时,个人自付比例也与南宁市报销比例一致,个人自付比例不用再提高10%。这样不仅有利于充分利用社会医疗资源,同时也有效地减轻重病、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阅读:] [回帖] [编辑] [删除] [举报]
⬅ 跪求 老茶馆 体验社区卫生工作 200居民“探秘”社区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