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翰林医官院”的创设及其评价

2008-10-29 18:18 楼主
北宋“翰林医官院”的创设及其评价

作者:梁峻
单位:中国中医研究院医史所北京100700
关键词: 宋朝;翰林医官院;评价



1.北宋医政概况
由于“黄袍加身”开创北宋因素的影响,北宋皇帝普遍注意削夺部属兵权,从而重视文治,尤其重视医学。是故,北宋医药政策多具有革新倾向。如创设校正医书局;成立药厂、药店,实行进口药专卖;成立医学教育专门机构——太医局,并在国子监设“医学”;医药慈善机构增加而宫廷医药机构裁减……。此外,还值得一提的是设立中央医药管理机构——翰林医官院。
2.翰林医官院的创设及其作用
宋以前,中央医药管理机构为太医署。两晋南北朝时,太医署主管全国医政和宫廷医疗。隋唐时太医署则主管中央医政和医学教育。北宋淳化三年(公元992年),太医署改名为太医局。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始,太医局专门负责医学教育,而医政管理职能逐步转移至翰林医官院。
翰林医官院设置经历了长期准备过程。“翰林”一词首载于宋高承《事物纪原》卷4中。“唐太宗时,名儒时时召以草制。待诏,常于北门侯进止,号北门学士。明皇改曰翰林待诏……,开元二十六年,乃为翰林学士,此盖其始也。”上文可证,“翰林”一词首先使用于唐明皇时期,不晚于唐开元26年(公元738年)。“翰林医官”一词也最早记载于《事物纪原》卷6中。“贞元八年八月,令待御医、尚药、直长、药藏郎,并留援翰林医官。”此文又可证“翰林医官”一职,至晚在唐德宗贞元8年(公元792年)8月就已设置。此职之设,五代沿袭。如后唐时曾以翰林医官掌校定医方等工作,后周名医刘翰因献方书有功,世宗嘉之,命为“翰林医官”①。北宋沿后周制,仍设翰林医官。乾德初(公元963年)“令太常寺考翰林医官艺术,以翰为优,绌其业不精者二十六人”②。既然委托太常寺考核,罢绌业不精医官且又未见有关医官院的任何记载,说明此时尚未成立翰林医官院。“开宝五年(公元972年),太宗在藩邸有疾,命翰与马志视之,及愈转尚药奉御……。太平兴国四年(公元979年),命为翰林医官使……”③。医官使是医官院的最高长官。刘翰在979年已就任此职,据此可认为,翰林医官院至晚在公元979年就已成立。其名称除元丰改制曾一度称翰林医官局外,其余时间内均无变更。
翰林医官院受翰林院管理。而翰林院又隶属于内侍省,下统“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④。“翰林医官院在宣?b073?门内之东廊,掌供奉医药及承诏视疗众疾之事”⑤。所谓承诏视疗众疾还包括出宫赈灾防疫,向军队、学校、地方派遣医官等。据此可认为,此时的翰林医官院实际承担着中央医药管理机构的职能。
翰林医官院一般设院使、副使各2人,共同管理院事。下设“直院四人,尚药奉御六人,医官、医学祗侯无定员……”⑥。仁宗宝元元年(公元1038年),规定医官院人数为102人。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10月诏:“翰林医官院自直院以下,自今以142人为额”⑦。虽然医官院常对业不精者进行罢免,但因院内医官供奉皇帝医药晋升机会颇多,导致人员冗滥现象日趋严重。徽宗政和四年(公元1114年)十月二十二日有臣僚上言曰:“臣伏见今翰林医官……数之倍溢,如此不亦多乎?”⑧。针对这种情况,宋政府采取一系列降俸、降职、减员等措施,如“郎与医正视郎,而良医与大夫祖大夫……。额外不许奏荐,内有请,受人仍只支半俸”⑨。这样一来,医官人数稍减。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四月二十五日诏:“行在医官昨依礼部勘当止以43员为额,今遇有阙,日依条以本色名次最光之人拨填入额”⑩。由此看出,医官院在人员数量上各阶段变化较大。
医官院中医官品阶较为繁琐。政和前,医官属于武阶。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始改为文职。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官阶数量增多,“自和安大夫至翰林医官凡十四阶……直局至祗应凡八阶。共总22阶。官阶虽多,但最高官阶的和安大夫只有从六品。
翰林医官一般选40岁以上经考试合格的医生来充任。应试人员出身、资历并不讲究。医官补授一般有特补、奏荐、臣僚奏试及局生锁试几种方法。根据成绩优劣定职位。规定参加省试前一年参加锁试,预选合格者参加正式考试。“省试、场试、经义三场共一十二道,以五人取一名。八通补翰林医学,六通补祗侯。”。至和二年(公元1055年)九月还要求:“提举医官院自令试医官并问所出病源,令引医经本草,药之州土,主疗及性味畏恶,修制次第,君臣佐使,轻重奇偶条对之,每试十道,以六通为合格。”。经严格筛选,全国优秀医药人才被陆续选进翰林医官院内。如刘翰、王怀隐、孙用和等。
翰林医官院的设立,加强了政府对医药事业的统一管理。此时,官方医生选拔、任用、派遣、调转、修订本草,校正医籍,编纂颁行医书,派医散药防治流行病,宫廷、军队、地方医疗等与医药有关的管理工作,基本由翰林医官院统一领导或协调。从这一点来看,它的作用是应该充分肯定的。
3.对翰林医官院的评价
隋唐时期设置的太医署,其功能多偏重医学教育,与其并立的尚药局负责宫廷医疗。两机构虽均兼合国医药管理,但职责不太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医药统管中的混乱。宋政府在总结隋唐医药管理经验基础上,首设翰林医官院。此时,医学教育、皇宫医疗任务分别划归太医局和御药院,其余医药管理统归医官院。这一机构的创设,不仅对宋代医药管理产生了积极作用,而且对后世各代都有一定的影响。
然而,由于宋代翰林医官院为初创,所有医药机构尚未尽归其管属,如太医局隶属太常寺,御药院、尚药局等多隶属于殿中省,故统管工作很不彻底。加之内部人员冗滥,管理不力,没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之所以造成这种结果其根本原因与宋朝大政制度有关。宋代总的特点是着眼对内,加强中央集权。其措施是对下分化事权,官与职离,机构制度叠床架屋。究其原因,主要是宋代皇帝吸取唐末五代藩镇割据教训和太祖赵匡胤拥兵权重,一朝黄袍加身便轻而易举夺取后周政权的历史借鉴。正是这些原因,宋代统治者始终把主要精力放在削夺大臣、大将等高级属吏的职权上,以使他们空有其名而无实权,这样便大大地强化了皇权。也正是由于这一大政制度的影响,造成了宋代整个官制的紊乱,冗官增多。翰林医官院组织壅肿、人员冗滥也是这一制度影响的结果。
前车可鉴,宋朝虽至今一千多年,但其创设翰林医官院加强医药统管的经验对当今仍有很大启示。笔者认为,成立全国性医药统管机构对于事业发展是完全必要的。但是,“精兵简政”,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尤为必要。
作者简介:梁峻,男,45岁,博士,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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