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事最起码要隔七天以上一次才不损失身体!

2016-04-05 23:12 楼主
《养生保命录》论好色之害——尤宜谨守限制

孙真人曰:人身非金铁铸成之身,乃气血团结之身。人于色欲,不能自节;初无谓碍,偶尔任情,既而日损月伤,精髓亏,气血败,而身死矣。盖人之气血,行于六经。一日行一经,六日而周六经。故外感之最轻者,必以七日经尽而汗解,盖气血一周也。人当欲事浓时,无不心跳、自汗、身热神迷,盖因骨节豁开,筋脉离脱。精髓既泄,一经之气血即一经既伤,必待七日乃周,至此经之日肾复元。《易》云:七日来复即体养七日之义。世人未及七日又走泄,经气不能复元。一伤再伤,以致外感内亏,百病俱起。人皆归咎时气,指为适然之病,不知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于未能仅守七日来复之义也,今李限制以为节欲保身之体。二十岁时,以七日一次为准。三十岁时,以十四日一次为准。四十岁时,则宜二十八日一次。五十岁时,则四十五日一次。至六十岁时,则天癸已绝,不能发生。急宜断嗜欲,绝房事,固精髓,以清净闭藏为本,万不可走泄矣。
以上限制日期,专指春秋两季而言。若冬夏两季,一则火令极热,发泄无余;一则水令极寒,闭藏极密。即少年时亦以断欲为主,否则二十岁时,或可十四日一次,三十岁时,或可二十八日一次。四十岁时,或可四十五日一次。至五十岁时,血气大衰。夏令或可六十日一次,冬令则宜谨守不泄。盖天地与人之气,冬令闭藏至密,专为来春发生之本,尤重于夏令十倍也。依此者,可却病延年。违此者,必多病促寿。
问:人于多欲时走泄反不觉劳倦,节欲时偶有走泄反觉困乏者何也?答曰:天下凡有余者,方能自知不足。节欲而知困乏、尚系有余之时。今以治产业者喻之;譬一保家之子,田产金银时时查验,衣服箱柜刻刻防闲。深虞消乏,不敢放纵。或意外妄贪,别致破财,便觉心内不安,歉然终日。此节欲而知困乏之故,尚系有余也。譬一败家之子,朝鬻 一田以资酒其真,以为来春发生之本。若冬令不能藏精,则春气发动,必生百病。冬则伤风咳嗽,春则温热癍疹。
上哲之士,于夏令三个月,冬令三个月,断欲嗜,固精髓。是以五脏平和,百病不生,身体康强,得臻上寿。其次则于建子(十一月),建午(五月)两月内,勉力谨持,耐心静守,亦可却病延年。再其次,则于冬至、夏至前七日、后七日、计共十五天内,独宿固精,以求悻免疾病。
善五月、十一月,乃阴阳相争之节。一有走泄,损伤最重。古云:此两月内有因犯色欲,而夫妇三年内双亡者。盖阴阳相争,五脏之气断而未续,适与触犯,其期约略三年而死。如挞人正值致命,不必当场即毙。其有不死者,幸未触犯五脏断续之期耳。
可知人身气血,原与天地气节相应。倘冬夏之间,非时走泄,则气血不能合度,其伤精损气,实百倍于春秋之日。不可不于冬夏固精之理,笃信而谨守之也。
食,暮质一屋以供狎游,甚至卖及小衣亦所不惜。但求取携之便,不顾家业之消,并不自知其窘也。一旦百物皆空,而一蹶不可复振。此纵欲亡身者,当时反未觉劳倦之故,及精尽髓枯而医药不能救命矣。世人愿为保家之子,愿为败家之子,可以憬然悟矣。
又曰:人于银钱皆知吝惜,不肯妄用。独于色欲则不知吝惜,岂爱自身骨髓反不如身外之银钱乎?不知银钱本于事业,能办事业方有银钱。而事业本于精神,能有精神方成事业。色欲者,骨髓之漏卮也。骨髓者,精神之根源也。保养骨髓,方有精神。精神强,则事业成而财用足,先须吝惜自身骨髓,以节欲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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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6 08:27 2楼
憋死了
年轻,天天干~
2016-04-06 08:48 3楼
今时是滥欲时代,酒色财气任意挥霍,争先恐后,这样的理论苍白无力。。。
2016-04-16 18:55 4楼
凡事适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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