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暴利“只有更高” 三大顽症亟需治理

2010-06-18 13:24 楼主
据半月谈网记者汤延涓报道,看病难,看病贵,药价虚高,一直是我国医疗系统久治不愈的沉疴,老百姓对此诟病连连。近期,两则偶然曝光的医药事件,将药品暴利的黑幕再一次撕开。

据媒体报道,一种出厂价15.5元的药品,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环节,最后卖给患者的价格高达213元,销售利润超过1300%;而一种名为恩丹西酮的药物,其零售利润更是高达2000%。又据媒体披露:在宁波市第一医院,医生每开出一支通用名为氨曲南的药品,可拿到6.5元的回扣。

从“医生拿回扣”到“巨额利润”,再清楚不过地暴露出了药价畸高的幕后推手。

市场无序,流通环节潜规则盛行

“没有最高,只有更高”,用这句流行语来形容当前以暴利著称的药价,尤为贴切。作为民众治疗疾病的药物,为何变成了少数人牟取暴利的工具?老百姓比较通行的说法是:医药代表无孔不入,药品回扣是公开的秘密。市场无序,导致流通环节潜规则盛行。

山东读者王文武认为:在药品价格高得离奇的背后,有两个因素起决定作用:一个是权力,一个是金钱。为何药品价格这么高?除了“以药养医”等机制的影响之外,监管部门、医院(医生)、医药代表、药品生产商之间形成了一条利益链。

诚如本刊读者所指出的,在这条长长的黑色利益链中,有关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医疗机构都在其中扮演着重要却并不光彩的角色,药品利润被人为地分割成不同的份额,医生们只不过是最下游的一个角色而已。

此前,媒体在追查芦笋片1300%暴利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物价部门与医疗机构成为药品暴利最大的推手,虚高药价的源头竟然来自有关政府部门的定价机制。

江西读者罗瑞明认为,药品暴利的最大问题就出在指导价上。像出厂价15.5元的芦笋片,药监部门定出的合法价格高达136元,到了医院还可以再加价15%。这个指导价是怎么算出来的?根据是什么?

一位在国有医药公司主管过10年销售的人士透露,我国生产的大部分西药的生产成本还不到零售价的5%。正因为指导价过高,导致了整个药品价格居高不下,甚至每降一次价,便宜药品便只有死路一条,昂贵的药品却越来越得势。

有读者指出:招投标本应是药品价格定夺最公正的渠道。可是,在“指导价”的指导下,不少药品招标会演变成了“拍卖会”、“天价”竞价会。有媒体报道:药店里零售价仅7元钱的血塞通,经过所谓“减少药品流通成本”的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价竟然飙升到19.17元;更离谱的是,一片胃铋治的中标价,竟然是市场价的14倍……这种招标能使药价降下来吗?

王文武说,虽然国家先后推出新医改、基本药物制度等,致力于降低群众治病费用,但实际上,当前针对某一病例的药品多达几十甚至上百种,很多药商为了占领某地市场,抑或在药品招投标中一举夺标,不惜削尖脑袋拉拢乃至贿赂药品监管部门人员以及相关医院的负责人、有关科室的主治医生等,如此,经过多层“拔毛”后,药价虚高也就不足为怪了。

行业失范,医院吃回扣“蔚然成风”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陈重华算过一笔账,按医药行业的潜规则,医院所得的回扣是药品零售价的20%~25%,即使保守一点,按15%计,全国一年的药品回扣额也达450亿元之巨。

对众多公立医院而言,政府补助杯水车薪,医院发展和医生收入靠什么支撑?于是,“以药养医”模式大行其道。难怪一些医院甚至公开鼓励医生多开药,开高价药。在大多数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其业务收入的大部分。医院靠药品提价“创收”,医生则靠吃回扣“生财”,如此失范的行业风气,形成了医院对高额药品回扣的生存依赖,也是药品暴利越来越离谱的重要原因。

来自医疗系统的广西读者吴立成对此深有感触。他说,高价药进入医院后,必须通过医生的处方,才能实现高额利润。而给医生下达一定的经济考核指标和药品提成,就成了现今医院管理惯用的两大“杀手锏”。也就是说,医生要想领到自己的基本工资和获得更多的劳务奖金,必须多给患者开药,特别是高价药。

重庆读者杨光志披露:医生回扣额占药价两成,在药企与医生合谋下,在回扣单的诱惑下,“按病抓药”便无端变异成“按药找病”,小发烧当重症治,大处方便由此频繁地出现在不良医生的笔端。一些医院的半行政半企业性质,更使他们以吃回扣“自找收入养活自己”而理直气壮。

行业失范,该如何整治?

河北读者吴睿鸫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给医生“吃回扣”行为以精准的法律定性,尽快制定出实施细则。只有有法可依,才能有效遏制此类事件的频频发生。当然,除此之外,还应从医疗体制着手,一方面要打破医疗垄断,形成医院间竞争态势;另一方面还要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如果做到了医药分家,医生只要跟药没有了直接联系,药品回扣就会自然杜绝。

监管失职,药品定价机制存缺陷

无论是药品流通环节的潜规则,还是医疗卫生人员吃回扣的问题,似乎总是媒体披露在先,有关监管部门反应在后。并且,这些问题的存在并非三朝两日,为什么一直得不到有效整治?其次,现行的药品定价机制存在哪些缺陷?需要如何改进?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有关部门重视并加以改革的。

安徽读者徐经胜表示,当药品成为攫取1300%利润的工具时,有关部门有没有决心和魄力去及时、有效地反省、审视现行的药品流通机制,有没有决心和魄力去瓦解那些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机制?否则,“看病贵”这座大山,真不知要再压趴下多少百姓。

福建读者孙瑞灼认为,我国目前的药品定价机制存在巨大的缺陷,这种缺陷表现在:一是药品定价没有以严格核算药品生产成本为前提,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指导价想不虚高都难。二是没有建立药品定价失真责任追究机制。从以前的经验来看,药价严重失真的背后往往有着权钱交易的腐败,这是导致一些药品定价虚高的重要原因。然而,我国目前还没建立药品定价失真责任追究机制,这一方面导致职能部门在药品定价上不够严肃认真,另一方面也导致腐败的加剧。因此,要让虚高的药价真正降下来,就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药品定价机制。在严格核实药品生产成本的基础上,建立药品定价负责制——谁定价谁负责,一旦出现定价严重虚高的情况,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广东读者吴帅的看法是: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药价虚高问题为什么会解决得很好?不是因为药企与医疗机构的自律与道德水平。关键在于,他们很重视政府部门对药品价格监管的作用。政府不但对药品定价有严格的管理政策,还会进行强度很大的规范化管理,通过介入谈判、博弈、进行专门性的立法,绝不漠视市场上暴利药的出现。通过这些强有力的手段与措施,来避免药品暴利成为社会公害。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如果没有制度性的变革,医疗卫生事业去市场化转公益化的整体格局没有改变,现存的痼疾依然难以根除。就像山东读者王传涛所说,如果时下的医疗体制与大环境不发生真正变革,至少还会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后果:其一,公众将要买到更多的“1300%利润”药物;其二,在诊疗环节的费用同样会被大幅度提高。

好在国家有关部门已明确表态,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药品价格管理,加大对流通环节恶意加价、牟取暴利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降低虚高药品价格。但愿药价虚高、药品暴利等问题将不再困扰老百姓!(《半月谈》2010年第11期)

斩断药品暴利链条是关键

据央视报道,一种出厂价15.5元的药品,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环节,最后价格涨到了213元售卖到患者手中,利润达1300%。记者调查发现,在这个环节中,开药医生获利最多。据悉,医院采购药品有意回避低价药,主动选择高价药,主要是钻药价加价政策的空子。(新京报5月17日报道)

多年来,“以药养医”的利益格局深深根植于医疗体制中,蚕食着病患利益。在这种体制之下,各种纵横交织的利益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团体,这也成了医改的巨大阻力。不仅扭曲了医患关系,将医院变成谋利工具,也极大地损害了病患利益,损害了社会利益。虚高的药价成了“看病难”的重要原因。

据卫生部的数据显示,近十多年来,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份额均维持在44%水平之上,一些中小型地方医院甚至高达70%。这些数字的背后是医院对一个个病患财富的掠夺,是医德的集体沦丧和医生价值观的扭曲。所谓的“医者父母心”早已被逐利的冲动取而代之。

此前,发改委确定了“高诊费低药费”的医改方向,力求打破“以药养医”的利益格局。然而在现实操作中药价不仅没有降低,高诊费反倒给患者带来新的负担。药品从出厂到患者手中,中间环节层层加价,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环节形成了一条共生共荣的利益输送链条。在这条利益链上,最大的赢家无疑是掌有用药决定权的医生,而毫无博弈能力的病患则成了“食物”。

新医改方案出台之初,公众一度认为拿到了斩断这条利益链的尚方宝剑,可以轻松看病。然而,由于缺乏配套的制度,加上政府投入的不足和职能部门的监管缺位,暴利药品仍旧大受医院的欢迎。而曾被公众寄予厚望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不但背离了招标采购的初衷,畸变成了“中标价越高越受医院青睐”的现实。

事实上,此次央视所曝光的天价药,只不过是药价虚高的冰山一角。正如该医院工作人员所言,“该院所有药品价格,均经过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批的,且按规定招标采购”。不难想像,有多少虚高的药品通过“招标采购”和“物价部门审批”披上了合法外衣。不得不说,职能部门在一定意义上也是药价虚高的推手。

解决“看病难”,关键是要斩断药品暴利链条,关键是要落实“医药分开”,落实取消药品加成的规定。相关职能部门不仅要对医院的监管,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和购销等环节的监管,挤压药价中的水分防止药品虚高。同时,要构建起相关的制度为低药价保驾护航,保证医药彻底分开,还原药品正常价格。让公众切实享受到医改好处。(作者:孙显炬 来源:中国法院网) (来源:半月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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