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婴医院死亡父母索赔百万 太平间要收“见尸费”

2010-06-09 12:33 楼主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邓中华) 6月6日下午17时,一名7个月大的男婴在中山市黄圃镇医院治病过程中死亡。昨日上午11时,家属以婴儿死因不明为由,聚集医院讨说法,要求医院赔偿100万元,有警方到场维持秩序。院方认为救治过程得当,男婴因病情危重而死亡,拒绝赔偿。

男婴上午打针下午死亡

昨日12时许,在黄圃镇人民医院,死者的婶婶周女士称,婴儿姓周,仅7个月大,父母是湖南永州人,2001年以来一直在该镇打工。6月6日早上8时,周先生和妻子发现小孩感冒发烧,便到该院求诊,上午10时左右,医生确诊为轻微性肺炎,给婴儿打了一针。下午4时左右,回到家的夫妻俩发现孩子脸色发紫、呼吸困难,立即返回医院,没想到孩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只是轻微性肺炎怎么会致死呢?”周女士等家属质疑说。

该院医务科科长黎锐和也介绍了事发过程:6月6日上午,周某夫妻带着男婴来医院看病,并在医院治疗后返回家中。下午,周先生再带男婴来医院时,婴儿病情危重,医院随即将其送到ICU重症监护室,确诊男婴病情为重症肺炎、呼吸衰竭、感染性休克、病毒性脑炎。17时04分,男婴因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还请中山市博爱医院有关专家前来会诊,专家了解病情后,同意医院的诊断,认为抢救措施正确得当,男婴因病情危重抢救无效死亡。

但黎拒绝提供博爱医院会诊专家姓名联系方式和会诊结果。男婴家属也称没有专家与他们见面。

医院太平间要收“见尸费”

周女士还投诉称,两日来嫂子郑女士多次到医院太平间希望见儿子最后一面,并恳求院方把遗体放进冷柜里以防腐烂。但看守太平间的老年男子却向家属索要500元“见尸费”,并称要交850元才会把尸体放进冷柜。家属甚至被告知想见尸体要经公安局批准。

黎锐和解释称,太平间不归医院管,太平间的看守人也与院方没有合同关系。对于看守人收“见尸费”,他表示,因为太平间看守人要为尸体进行刷洗,收取一定的刷洗费是正常的,但医院会制定一个费用上限。为什么见尸体需公安部门批准?黎科长说,主要是考虑男婴父母的情绪不稳定,怕家属抢男婴尸体,所以才这么要求。据他说,6月7日,男婴父亲已在公安部门的批准下看过儿子尸体。

医院坚称无错但补偿2万

男婴家属称,事发后,医院曾表示治疗抢救过程没有任何问题,并拒绝赔偿。家属要求医院出具一份没有过错的书面保证书,但医院拒绝了这一请求。

黎锐和则表示,男婴家属要求院方赔偿100万元,但医院认为救治过程符合诊疗规定,不同意这一赔偿要求,而且院方提出做尸检报告也遭到家属拒绝。黎锐和说,医院方面会从人道主义考虑,给予2万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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