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想起

2010-06-06 18:37 楼主
过去在农村,隔三岔五便会看到吵架和打架的。有吵架和打架的,就会有看吵架和看打架的,也就会有劝架和拉架的。在热热闹闹的场景和气氛中,不同人等的真实性情和心理,便通过这吵、打、看、劝、拉,一览无余地表现出来。

真有一类喜欢打架的坏小子,三天不打架便手痒。他们之打架很少是为了争取或保卫自己的利益,也很少是因为“路见不平”,他们打的对象更多是针对弱者,用逞凶斗狠满足自己的征服欲,显示自己拳大胳膊粗是条好汉。还有许多时候是为打架而打架,用打架制造动静,吸引围观者的眼球。令他们最得意的事,是打得对方不敢还手;令他们最沮丧的事情,是打得昏天黑地但周围无人喝彩。

有人喜欢吵架打架便有人喜欢看吵架打架。这类人大约百无聊赖,平时活得无精打采,惟有看到人们打架才产生兴奋,看不到有人打架了便连呼“寂寞”,嫌这个世界“死气沉沉”。他喜欢看的也不是势均力敌的战斗,而是喜欢看到一方挨打(不管谁挨打,因为打架双方谁也与他无冤无仇),希望看见有人被打到头破血流,便获得难言的快感。偶尔他也上前劝劝架,假惺惺的,显示一番自己的“公允”,——一举两得。他不能容忍的事情是:一方一再退让而使一场架有可能烟消云散,此时他便很沮丧,便痛恨那个不肯还手的人,自觉不自觉地对这人大加挞伐。当然,这类人最擅长的手段,也是他最爱的事情,还是对打人者给予喝彩和称赞,“好小子,你真棒!”明里暗里鼓励,以期获得更多看热闹的机会。

几十年过去,社会似乎没有进步多少,掂着拳头喜欢寻衅滋事的人,打着口哨喜欢制造风波的人,似乎并未绝迹,他们走进了城市,甚至混迹在文坛边上。特别是后者,他们包藏祸心,见到用拳头打架的,便称为“武松第二”;见到用笔头打架的,便称为“鲁迅再世”。一个个或文或武的“坏小子”在他们的唆使下痞赖之情勃发,还以为自己做着多么伟大的事业,于是更加使浑撒泼,更加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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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6 22:10 2楼
蒲公英是有所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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