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2010-05-20 11:40 楼主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本报讯 (记者向 佳)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简称“四项监督制度”)等文件以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积极响应,认真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相关领导干部学习文件精神,并采取多项措施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为方便学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局机关所有干部职工、局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发放了四项监督制度汇编小册子,并根据局机关的具体工作制度及实际情况,制订了认真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工作制度,把四项监督制度的总体要求逐一落实到局机关的各项考核、评议制度中。此外,为了强化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于四项监督制度的认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要求每一位干部职工及直属单位的处级以上干部、人事部门的所有人员在认真学习制度内容的基础上,完成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编写的测试题。目前,局机关全体自我测试已经结束,大家通过认真学习和自我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深化了对四项监督制度具体内容及其重要意义的认识。
据介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党委将把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在进一步强化学习的基础上逐一落实制度内容。同时,认真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报告制度、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的“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深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工作,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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