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避孕套致早泄索赔100万 性能力下降(图)

2010-05-18 12:55 楼主
男子展示其使用的不合格避孕套。深圳商报记者 甘跃飞 摄


一男子在使用完避孕套后,发现下体瘙痒过敏,并且性能力下降。男子怀疑所使用避孕套存在问题,遂将避孕套代理商和经销商告上法庭,索赔百余万元。目前,罗湖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诉讼。

用“防早泄”避孕套反而早泄

昨日上午,姚先生来到报社,向记者讲述事情经过。据介绍,姚先生于今年1月22日在东莞出差时路过中联药店,随手买了2盒“杰士邦”牌避孕套,发现包装上写明“超凡持久”,还打出了“防早泄”三个字。姚先生说,两盒避孕套一共花费了36.6元。回到家后的一个星期内,他一共使用了3只避孕套,感觉性生活时间确实较以前有所延长,可是之后,他感觉下体有异样,瘙痒难受,怀疑是使用避孕套后过敏。

当时姚先生并未在意,过了没多久就自愈了。随后,姚先生又用了一只避孕套,但效果大不如前,性能力较以往有所下降。今年4月9日,张先生回到老家江苏张家港市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早泄,勃起不坚。虽然有过治疗,但一直没有好转。姚先生认为,他所购买的避孕套存在问题,对其造成精神损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顾客反映产品存虚假宣传

记者查看了姚先生所购买的避孕套,上面确实写明“防早泄”。包装上还写到,“能有效预防早泄,增强性爱乐趣”。避孕套上有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姚先生所用的产品也是在保质期内没有过期。姚先生表示,该产品根本就是虚假宣传,不但没有效果,反而伤害了自己。该产品属医疗器械,须要经临床验证,但是产品是否有经过临床验证值得怀疑。在起诉书上,姚先生指出了所买产品的三大问题:一是产品外包装所标示的“超凡持久”、“预防早泄”为虚假的疗效宣传,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二是所涉产品涉嫌未经临床验证而上市销售,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标准。三是所涉产品给他本人造成了人身损害。

根据以上理由,姚先生诉讼要求商家退回货款36.6元,并增加一倍赔偿36.6元;承担医疗费200元及后续治疗费10000元;赔偿交通费、误工费2000元。在最后一项诉求中,姚先生要求代理商、经销商共同支付精神抚慰金100万元。

姚先生说,从出事到送达起诉书至法院,他一直没有与代理商和经销商联系,主要是因为信不过他们,这次索赔100万元,也只是想讨一个说法,“即使法院最后只判赔1元,我也会接受。”
[阅读:] [回帖] [编辑] [删除] [举报]
⬅ 药品定价模式问题分析:“成本说”缺乏合理性 老茶馆 丹麦教授发出惊人警告:再过几代男性可能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