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拒接死胎孕妇的讨论

2012-10-29 18:51 楼主
孕妇属戴环受孕业内称拒收因怕惹纠纷

“没有针水!没有床位!”10月25日下午4点,当怀孕8个月的赵女士在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再次听到这句话时几近崩溃。

当天8点半,赵女士在大板桥中心医院做产检,发现胎儿已停止胎动2天,医生建议她去大医院做手术,没想到从下午1点多开始,她先后辗转到昆明市延安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省第三人民医院求医,都被以“没有引产药水”、“没有床位”等原因拒收了。

四处求医可怜被拒

官渡区大板桥中心医院妇产科

8:30 “胎儿死了,建议去大医院再确认一下”

昆明市延安医院急诊科

13:00 “没有引产药水,去其他医院吧”

昆明市妇幼保健医院急诊科

14:20 “没有引产药水,不能做手术”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急诊科

15:30 “没有引产药水,不能做手术。也没有床位了。”

武警云南总队医院

19:40 “可以手术。”

赵女士今年28岁,6年前嫁到昆明大板桥新发村委会岔河村。8个月前,她怀上了第二胎。

“两天前肚子就不舒服,也感觉不到胎动。”赵女士的母亲浦女士说,由于她们住在山上,交通不方便,一个星期前还做过产检,便想等到25日赶街天再去医院做检查。

25日8点30分,赵女士在母亲陪伴下到大板桥中心医院做产检。“做完B超,医生说孩子已经没有胎心2天了。”浦女士称,当时医生说卫生院条件有限,建议她们去大医院再确诊一下,可能要做引产手术。然而奔波几家医院,却都是以上答复。

看到赵女士一家在医院外的路边哭泣,好心人建议她们给媒体打电话求助。于是浦女士拨打了昆明电视台的热线电话,赶到现场的电视台记者多方联系,最后武警云南总队医院答应收治赵女士。

晚上7点40分,在记者的带领下,赵女士一家抵达武警云南总队医院。等候多时的医生用轮椅将赵女士推到妇产科开始检查。再次检查的结果是:“8个月大的胎儿没有胎心,已经死亡。”

晚上9点50分左右,浦女士和赶来的女婿陶先生签署了手术同意书后,赵女士被推进了手术室。“我听医生的,只要能保住大人就行了。”在手术室外的走廊上,陶先生显得有些焦虑不安。到晚上12点,赵女士终于被推出了手术室,手术很顺利,孩子被拿掉了。

死胎原因戴环受孕

武警云南总队医院医务处主任刘莉表示:“赵女士在4年前已经子宫上环,谁知今年怀上了孕,这是孩子致死的最大元凶。”

刘主任说,赵女士是戴环妊娠,节育环还没取出来就妊娠了,妊娠后这个环始终是一个异物,对孩子还是有损害;此外,它的胎盘和脐带都存在问题。刘主任认为,如果戴环妊娠,可能会导致子宫破裂,不仅会影响到胎儿,而且会影响到孕妇的自身健康。赵女士之所以怀孕,是因为节育环从宫颈掉到了宫腔内,一直没有检查出来。据《都市时报》

医院怕惹

医患纠纷

高危产妇连续被几家医院拒收,真的是没有药水、没有床位那么简单吗?业内人士认为,根本原因还是医院担心惹上医疗官司。“今年内,我们医院闹的医疗纠纷都是产科,都是高危产妇被其他医院拒绝后,在我们这里收治后导致的医疗纠纷。”昨天,某省级医院医务部主任说。

胎死腹中两天之久,胎儿有可能已经腐烂,因为胎儿腐烂引发的各种感染,很有可能引起产妇的脓毒血症。而产妇一旦患上脓毒血症,死亡率非常高。“我们很难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而很多不理智的家属往往就觉得医院肯定有过错,医疗纠纷就发生了。”与此同时,高危产妇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经过系统产前检查。对于收治医院来说,收治的风险也大大抬升。

而对于一些医院没有引产药水的说法,相关专家认为根本不可能发生。引产所需要的“天花粉”和“利方诺”属于医院常备药品,即便没有,医院还可以采用促产药品,“威胁到产妇生命安全,继而引发医患纠纷才是医院拒收高危产妇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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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9 18:53 2楼
看到这个帖子之后,大家是怎么看,有何感想?
请说来听听。
2012-10-29 19:09 3楼
市场化的必然结果
2012-10-29 19:24 4楼
4家医院拒收高危孕妇 律师称涉嫌违法

本文TAG:拒收孕妇 更多 律师:这一做法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医生:引产手术风险大,一旦出事容易引发医患纠纷

一名远嫁昆明的会泽女子,一位28岁农村妇女,一位5岁男孩的母亲,一位有8个月身孕的孕妇。在胎动消失2天后,于10月25日,到镇上医院定期孕检为胎儿已死,后转院到昆明,但经历8个小时的辗转才被接受引产手术救治。期间,她被四家医院拒收,而其中三家医院医疗水平可以称得上昆明市知名的三家医院。

昨日在云南武警总队医院内,赵琴芬正躺在病床上输液,两天前她腹中的胎儿已在这家医院做完剖腹手术被成功取出。但对于昆明三家知名医院拒绝接诊的情况,她的愤懑显得无力。此事在多家媒体曝光后,网友纷纷对这三家医院的做法表示出不解和质疑。

经过

胎死腹中

10月23日中午,赵琴芬发现腹中8个月的胎儿未动了,同时肚皮和腿根处出现疼痛。她意料到某种意外可能将要发生,也或许没有想象的那么严重。

8月份,赵琴芬在田间摘豌豆时,因被虫咬导致感冒,高烧7天不退后,并在医生的警告下,无奈之下吃了4粒“四环素”,病情得到控制。但直至胎死前两周,她仍旧背着筐,行走在田间采摘豌豆,弯腰、手臂拉伸,以及筐对腰部的施压,对胎儿都有影响。

而此时,她身处农村,作为一个农村妇女,她该怎么做?她想到了到医院检查。

但是,“23、24日,大板桥岔河村不会有车进村,只有等到25日、星期四,村里才会有‘面的’进来。”赵琴芬说,“车是熟人的,免费乘坐。20多分就可以到大板桥镇中心医院。”

25日,一大早,,赵琴芬就起床,把自己5岁的儿子送去学前班。8点多,她已经乘车到了大板桥中心医院检查。

但是意外发生了。做完B超后,医生告知她,“胎儿已停止心跳,死在腹中。”

消息很快传到她的母亲、三嫂等几人处,她们赶到昆明市大板桥中心医院。“医生以医院条件有限,让我们到昆明市延安医院检查和做引产手术。”赵琴芬的母亲浦女士说。

三次被拒

下午1点多,赵琴芬等四人乘坐亲友的车一同来到延安医院。

“我们挂了急诊号,做完B超检查,医生告诉我们,医院已不做引产手术了。并建议我们去妇幼保健医院治疗。”

对于学历不高,见识不广的几人,面对医生的建议,只能顺从。

从延安医院出来后,几人打车直奔昆明妇幼保健医院。亲友急匆匆挂了急诊号,并交200元押金。急诊医生摸摸赵琴芬的肚皮,这次用医院没有“引产药水”为由,拒绝对他们进行引产手术。“并告诉我们,官渡区病人不归他们管”,浦女士说,之后建议他们去第三人民医院治疗。

之后,妇幼保健医院并以没有此人的收治病人信息,而否认拒收引产死胎的赵琴芬。

在医院面前,多数病人面对医生、医院,都为弱势信息接受者。只能乖乖听话,2点半左右,几人又匆匆赶往第三人民医院。

“这次是没有床位”,浦女士说。她女儿在医院做了B超,医院也确诊胎儿已停止胎动两天,并伴有霉点出现。但对于做手术取掉胎儿,“医生说没有引产药水,无法做手术”。

就在医生以同样的理由拒绝给赵琴芬做手术时,赵琴芬果断地说,不用药物了,直接剖腹把死胎取出来。

面对赵琴芬坚决的表情,医生则以医院床位紧张为由,拒绝给她做手术。并以“医院的床位就那么多,并不是说生就能生出来的”的口吻对赵琴芬说。

压抑致极的赵琴芬,愤怒地离开了医院。蹲在医院大门附近,哭了起来,“大不了不治疗了,走,妈,咱们回去”,浦女士回忆起当时的情形,愤愤地说出来。

危难之时,好心人的帮忙,指点他们去云南武警总队医院。了解后,医院同意接收赵琴芬做拿胎手术。而此时已是下午4点多。

死胎被取出

武警总队医院急诊室内,同其他家医院一样,做完B超之类的检查后,得出的结论差异不大。

晚上9点过,赵琴芬被推进手术内。10点过,死胎被剖腹取出。 外婆浦女士透过窗户,看到未睁眼就去世的外孙,心里五味杂陈。“孩子肢体健全,手上、肚子上有青斑、红斑”。

昨日下午,武警总队医院妇产科急诊病床上,赵琴芬躺在床上,打着点滴,脸色微润,嘴唇干裂。

丧子本就悲痛,加之多家医院的拒绝。悲伤的她直言,虽然还有生育的能力,但以后不会再要孩子了。

说法

律师:救治是医疗的法定义务

对四家医院拒绝收治赵琴芬的情况,杨名跨律师表示,医院或职业医师的做法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他说,依照法律规定,只要有患者上门求诊,双方就构成法定义务,医疗机构、医师应当积极救治病患者,除非医疗条件不能满足的除外。

“如果医院拒绝救治或害怕承担责任而拒绝收治患者,导致患者死亡或伤残的情况,医疗方则构成间接故意杀人或伤害的刑事责任。相反,医院在尽力救治而出现这两类情况的医方不需承担刑事上的责任。”

他说,四家医院以“没有引产药水、没有床位”等医疗条件的限制,拒绝收治患者,只要能举证,患者方可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行政处罚。

同行:胎死腹中手术可能致孕妇死亡

就上述几家医院称,“没有引产药水”的情况,昨日记者采访一家省级医院相关医生,她说道,“这种药水主要是‘医伤养病’的药水。这种药物价格很便宜,但是现在很多医院都断货。就是我们医院也仅剩下几只。因为药品便宜很多厂家停止了生产,进不来货。”

“如果有引产药水,遇到类似胎儿死在母体中的情况,有药会很方便、快捷。”

但她也表示,胎儿死于母体中,做手术对母体危害很大。“因为胎儿死于母体时间较长,胎儿的组织就会被母体吸收到血内,很难排除。就是做剖腹手术,随时可能造成孕妇死亡。”加之,“8个月的胎儿期,母体里是否还有其他病,这些都不知道,这样也加大了手术的风险性。”

对广泛议论,上述几家医院是担心高危产妇带来的医患纠纷,而拒收患者,她表示,并不排除有这些因素的存在,“因为引产手术风险确实很大,一旦出事,患者不理解,最后还是要找医院闹事。医生也很无奈。”

网友:引产针水和床位是问题么?

赵琴芬在昆明三家医院求医过程中,被引产药水、床位问题挡在门外。而这三家医院在昆明都是知名医院,而且都是由医生推荐而去。

行业内人士透露,引产药水在这种级别医院也应是常备的药物,即便没有,也能迅速调来。另外,引产药水没有,可以用剖腹产的办法将死胎取出。而床位问题,就更不是问题了。这位业内人士说,昆明这座城市中,每天急诊的病人那么多,都能有床位,这种类型的病人就没床位么?

就医院以“没有引产药水”而拒收患者的情况,也遭到更多网友的质疑,其称引产药水为常用药品,医院明显是害怕高危产妇在医疗中出现医疗纠纷而拒收。

有不少网友表示,“医院应有医德”。他们认为,医院作为病患者治疗机构,无论是私立或公立医院均有不可推卸的救治责任;类似事件,值得医疗机构反思。

声音

tomography007:胎儿已经死了,产妇如果再出问题,很多人不能接受,就会大闹医院,殴打甚至砍杀医生,索要巨额赔偿。医生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

玲妹子_z:现在的医院是不是为了怕医疗纠纷就拒绝一切有潜在生命危险的孕妇呢?以后自己怀孕,该怎么办呢?

飞女正传amigo:医患关系的紧张最终受害的还不是病人!医患体系的不健全绝不是发生任何事情医院赔钱了事能解决的!

蔡文新cwx:我在这一行业做心里深有感受,医闹太多,过去医院都不会见死不救,后来是见死就抢救也救不活的就赖医院了,所以现在医院怕了就干脆都不救了。

(常红浩 黄世杨)
2012-10-29 19:26 5楼
云南医院拒收高危孕妇 别让医患恶果全让病人尝

核心提示:云南医院拒收死胎孕妇,医患关系的紧张最终受害的还是病人!医患体系的不健全也绝不是发生任何事情医院赔钱了事能解决的!这是对病人的不负责任,病人的生命可能就在这种医患关系的恶性循环下丧失。同时,也是对院方的伤害,治病救人的地方不能变成某些居心不良者讹钱的地方。
一名28岁的农妇肚子中8个月大的胎儿死了,到云南当地三家知名的医院引产均被各种理由拒之门外。业内人士称胎儿死于母体中,做手术对母体危害很大,随时可能造成孕妇死亡,几家医院是担心高危产妇带来的医患纠纷,而拒收患者。丧子本就悲痛,加之多家医院的拒绝更是悲伤,她直言,以后不会要孩子了。

医院只接受健康的人?医德丧失?医院丧尽天良?很多人在质疑!在云南医院拒收死胎孕妇事件上,拒收孕妇的医院自然该受到谴责和群众的鄙夷?医院是什么?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医生是什么?是救人于疾病折磨的天使。当他们把一个胎死腹中的高危病人拒之门外的时候,他们就已经丧失了应有的功能,丧失了“天使”这个光荣的称谓,甚至丧失了道德和人性。

但,从现实思考,院方或许也有“难言之隐”,或许也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噩梦,这噩梦便是医患纠纷。只是现如今,这医患纠纷的苦果貌似都让病人在品尝着,这不仅对病人不公平,也是对医生医院的不公平。

从上海新华医院医生被刺事件, 到深圳“八毛门”事件 ,从北京同仁医院医师徐文被砍伤事件,到深圳产妇“缝肛门”事件,等等,一桩桩,一件件,既让病人痛心,也让院方痛心,这样的医患关系一直存在着,并且一直在恶性循环着。

众所周知,若拿病人与医院、医生来相比,病人自然属于弱势群体,于是,在恶性循环的医患关系下,病人自然成了恶性循环的医患关系的牺牲品,也自然成了独自品尝医患恶果的一方。

可以说,医患关系的紧张最终受害的还是病人!医患体系的不健全也绝不是发生任何事情医院赔钱了事能解决的!这是对病人的不负责任,病人的生命可能就在这种医患关系的恶性循环下丧失。同时,也是对院方的伤害,治病救人的地方不能变成某些居心不良者讹钱的地方。

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希望看到院方和病人成为对立面,我们每一个人也都不希望看到医患纠纷继续恶性循环。当务之急,建立健全医患体系,建立健全医患法制法规,让病人和医院在遇到医患纠纷的时候都能有法可依,而不是一直看着医患纠纷走上一条不归路,这对病人,对院方都将是无言的伤害。(张玲)
2012-10-29 19:57 6楼
这就是医疗产业化,以盈利为目的的恶果!
2012-10-29 21:35 7楼
其实发这个帖子的目的是,我今天早上上厕所时,随手拿的一本文革时期的针灸书里就看到一条治疗死胎的针灸处方。但看到大家的气氛不高,也就不想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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