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事件共同指向“维稳”必须治官

2012-08-18 18:03 楼主
近来有三个地方事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也是社会不安定事件和因素。


第一个是云南巧家爆炸案,第二个是湖南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第三个是沈阳工商户集体罢市案。


云南巧家爆炸案不只是因爆炸事件而震惊,有关部门在处理上着意撇清与暴力拆迁的关系,公安局长还以自己的乌纱帽做担保,爆炸犯与拆迁根本就没有关系。但老百姓就是认定爆炸案一定与拆迁有关系,是政府拆迁引发的。现在的调查事实证明,爆炸案确实是与拆迁有关系。搞爆炸无论如何都不对,应该惩处。但是全国普遍性的政府暴力拆迁已经引发数不清的血腥案件,成为群体性事件多发问题。难道我们的经济一定要通过暴力拆迁来实现,我们就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协商,一定要靠暴力拆迁?暴力拆迁已经是地方政府的一种集体行为,政府利益已经与人民形成了尖锐的对立。


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令人发指。但更令人不理解的是,幼女的母亲又被劳教。官方给出的说法,幼女的母亲无理取闹,无端上访,影响了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据说是县委书记亲自批示,对上访人员要劳教等。但后来媒体披露真相,永州当权者在处理幼女被逼卖淫案上存在很多问题。比如100多名嫖客无一人受处罚,其中一名罪犯入狱后很快减刑,并且警方编造立功减刑的理由根本就不存在。还有少女母亲报案时,警方并不愿意接案,接案后也不作为,幼女母亲自己到宾馆蹲守,看到女儿后再来报案,警察只好到现场察看,看到幼女后,也不解救,而是没事般到回到派出所。如此等等,俨然是官员集体犯罪和不作为。这才有了幼女母亲的不断上访,政府还不理睬和解决,反而要对上访者劳教。正如媒体评论:“欺负了女儿,再欺负母亲,我们怎么这样对待人民”。这样的政府和官员,人民能不上访,社会如何安定?


幼女母亲说,如果我不抗争,他们还会祸害更多的人。我们这些官员到底成了什么样的人?就是祸国殃民。


沈阳工商户集体罢市,也是政府所为,苛政猛于虎,人民实在受不了,才会采取这样的措施。造成非常坏的影响。也说明官员们为非作歹,到了忍无可忍的程度。据说,政府清查工商户,也是为了什么会的安全等,也是为了社会稳定。而工商户们却说他们通过清查敛财。


这三个事件,都不是个别官员的个别事件,全是政府的集体行为。并且都打着维稳的幌子,实际上是干着破坏社会稳定激化社会矛盾的坏事。


因此,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社会矛盾都是由政府官员挑起,他们已经是社会不安定的根源,而不是人民。因此,维护社会稳定不是要对人民严加管制,而应该从根源上治理,就是要治理政府的不良行为和处罚清除不良官员。否则,他们总会做坏事,破坏社会和谐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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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9 12:56 2楼
不是好兆头。就怕忍无可忍就无需再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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