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采购遭集体炮轰 质量评估体系长期缺位

2010-04-30 17:48 楼主
我们一直都在围绕着优化医院药品采购的外部环境做文章,却始终不敢触动公立医院的采购制度,不敢触动既得利益

“修合无人见 良心有天知。善有善报 恶有恶报。”李振江显得有些愤慨。

在“两会”期间医卫界两会代表座谈会上,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神威药业董事长李振江放慢语速、提高声调念完这副自创的对联,作为发言的结束语。

4月8日,在卫生部药政司举办的座谈会上,李振江同样语带激愤:“现在一些地方的药品招标采购使得部分质量保障水平低的生产企业反而获得竞争优势,优秀企业的优质药品却难以入围。品牌产品竞争不过一般产品、大企业竞争不过小企业,小企业竞争不过不规范企业”其他诸多企业老总也表示了同样的激愤情绪。

他们为什么对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充满愤怒?

企业集体炮轰招标“重价不重质” 基本药物制度推行约半年,一些政府官员和专家开始感慨:“实施的难度远超预期”。

无论是政府主管部门、制药企业,还是其他相关利益方,提起基本药物,“价格”必是一个重要而且纠结的话题。

地方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中,为了降低药品价格,普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零售指导价上进行大幅二次降价,几乎所有省份都设置了投标药品的入选价格门槛。最终,部分产品的招标价格甚至低于企业的生产成本。

4月8日,在卫生部药政司举办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座谈会上,李振江以板蓝根、丹参注射液为例向卫生部药政司司长郑宏反映“唯降价是取”隐患极大:“现在招标部门追求低价格,谁低就要谁的。但是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如果按照药典标准去生产板蓝根,疗效肯定要好,但是光成本就要比现在的招标价高得多!”

江苏康缘药业董事长萧伟则说:“一些企业按照国家指导价的10%、20%定价去招标,招标价远远低于实际成本。这是怎么生产出来的?这肯定是假药劣药。”

如此激愤的表达方式并不少见。扬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徐镜人、步长集团董事长赵步长等有全国人大代表身份的制药界人士,在谈及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时均颇有几分怨气。

招标使得药品降价,应受到普遍欢迎才对,为什么这些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药企老板会如此激愤?

“如果少花了5块钱导致降低了50%的药效,那么这个省钱就是灾难。”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宋瑞霖说,“价廉和廉价完全不同,价廉是经济学概念,廉价只是简单地为了省钱。”

事实上,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追求的是“安全、有效”前提下的“方便、价廉”,通过扩大采购规模来降低单位药品的“交易成本”,而非降低“生产成本”。否则将带来严重的药害事件。

为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去年10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并强制执行。略感庆幸的是,只有45%的基本药物降价,平均降幅也只在12%左右,这比行业内先前预想降价45%要温和不少,也由此被称为“温柔的一刀”。

但刚刚告一段落的各地基本药物集中招标却让企业老总们大跌眼镜:基本药物价格下降幅度在25%到50%之间,部分地区的一些产品甚至降价超过95%。

“降价太狠了!降价俨然成了政府的政绩。”面对着演讲台下面一大批各级卫生行政官员,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如此感慨,接着说,“就怕降得企业走投无路生产假药劣药。全国7346家生产企业难免有做坏事的,这种情况以前并非没有先例。”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被业界称为“天花板价”,各地招标降价对于企业来说似乎已经伤到筋骨。一些企业纷纷要求制定基本药物“地板价”。

但是,目前看来政府很难给出“地板价”。

“有些药物可以拿出标底价,有些则暂时拿不出来,需要各地结合自己的省情来制订。”卫生部药政司司长郑宏透露,“实际出台药品招标政策之前,我们的确担心恶性价格竞争影响市场,特意在文件中注明‘探索标底’。”

“招标部门是买东西的,你要知道你所买的药品质量是什么样的货色。不能等着大家相互杀价,然后寻找一个最低的价位。这不叫招标,充其量只是初级水平的价格发现。”

质量评估体系长期缺位

这些年,“要当县长先办药厂”年代遗留的低水平重复建设顽疾非但没有改观,反而成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阻力之一。

在没有发生较严重药害事件之前,老百姓几乎没有分辨能力。“医药市场具有特殊性,除了老百姓没有选择权之外,其他人都有。”宋瑞霖认为,“一味降价最后受伤害的还是老百姓。”

政府部门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代表老百姓完成集中采购任务。如何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筛选出真正质量优、价格合理的药品,既保证广大患者的利益,又让制药企业能够得以生存和健康发展?在目前看来,这是个不小的难题。

“各个地方都希望把质量的权重加强,但是最终往往自觉不自觉就把价格权重放到一个比较突出的位置。”郑宏说。

由于长期缺少科学的药品质量评估体系,导致招标遴选除了比价之外几乎落入无章可循的尴尬境地。此时,各地带有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的“土办法”各行其是,“补丁”政策花样百出,“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事实上沦为空谈。

政府招标之后,医院拥有最终的采购权。在“以药养医”体制下,药品15%的加成管制使得医疗机构对药品价格具有先天的“好高弃低”倾向。药价越高,越容易得到医疗机构接受。

九州通医药集团业务总裁耿洪武直言不讳:“招标这些年出现了两类最特殊的情况,一种情况是产品售价低于成本价无法生产,或者由于价格太便宜医疗机构不愿意使用。另一种情况是部分产品在各种不合理政策袒护下,价格几乎长期居高不下。”

郑宏坦承,在质量评估体系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正在委托研究机构做质量评估方面的课题。

多方利益艰难重构

质量评估体系缺失带来的副作用之一就是,利益重构过程中企业之间的互相指责––––大企业指责小企业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小企业责怪大企业无理指责、妄加评论。

有时他们也团结一致。比如,指责一些政策偏袒外资跨国企业,不能一碗水端平。然则,由于缺乏科学的药品质量评估体系,地方政府端着的无异于一个缺口碗。近些年国内企业的药品降价20多次,外资高价药却一直是“倔强地挺立着”。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初衷之一还是希望能够提高市场的集中度,让企业能够做大做强做精。但据于明德提供的数据,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目前已经达到7346家。

河南宛西制药董事长孙耀志表示:“现在我们国家医药企业过多、过滥,恶性竞争、无序竞争,是对社会不负责任。”他认为,政府应该下定决心淘汰掉一部分企业。

但是作为政府官员,郑宏对于行业的快速整合感到心有顾忌,“兼并重组讲起来比较容易,但是蕴含着社会稳定、转岗分流等一系列问题。只是目前基本药物制度才刚刚推行,这些问题现在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

利益重构并非仅限于国内企业之间,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之间也存在难以调和的利益之争。

安徽安科生物董事长宋礼华表示:“每当国内企业产品和国外跨国公司产品同台竞争,最后的胜者都是跨国公司的产品。当国内企业还在为争取某个医生的一张处方、一家医院的采购权的时候,跨国公司已经在做专家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公关工作,进而间接影响药品目录的制定。”

扬子江制药企业董事长徐镜人则痛批:“在招标时有欧美认证就能获得加分,把人家的仿制药卖高十几倍、几十倍的价格,好像美国的仿制药要比我们的仿制药好很多。同样仿制药同样标准,价格不一样,我们总好像比别人低一等似的,感觉很自卑。”

核心在于解决利益错构

在利益重构预期下,基本药物制度推行最根本之难在于改变各环节利益错构的局面。由于国家对公立医疗机构合理的补贴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医疗机构长期蚕食着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利益。单纯在生产、流通环节推动利益重构非长久之策。

由于药品招标和采购分离,即使企业在政府招标中中标,但最终是否能在医院销售出去,往往取决于医疗机构是否采购。制药企业不得不对医疗机构、医生进行逐个公关。

有“药品招标采购第一人”之称的中国人民大学医药物流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宪法直言不讳:“我们的集中采购制度被异化了!我们一直都在围绕着优化医院药品采购的外部环境在做文章,始终不敢触动公立医院的采购制度,不敢触动公立医院的既得利益。”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重华公开抨击:“尽管各方都刻意不去提及医院各种名目的回扣,但医改不应回避这种事实。管不住医生的处方笔,看病贵就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

他以医院药品购销为例,“按医药行业的潜规则,药品回扣占药品零售价的20%~25%。即使按15%的比例保守估计,全国一年的药品回扣款达450亿元之巨。如果算上在利益驱使下不合理用药的金额,就将是一个骇人听闻的数字。”

他引用了一位专家的估计,每年不合理施治所造成的医疗支出,保守估计也在1800亿~2000亿元之间,占到全国医疗总费用的三成以上。

而据业内人士匡算,去年医保支付基本药物的费用,加上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减少的15%加成费用,2009年国家为老百姓节省的药费是700亿元。700亿的成效的确值得欣喜,但是相对于医疗机构各种回扣仍然显得“逊色”不少。

“如果这样下去,无论你怎么调整政策,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政策目标不可能完成。”李宪法认为,“集中招标采购的政策目标是要实现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剔除灰色利益,让采购活动更加经济有效,进而促进合理用药。”

但目前医疗机构在采购基本药物时二次返利的现象非常严重。据耿洪武介绍:“有的医疗机构明着要求返利15个点,尤其是遇到大医院,你不让利就意味着出局。”

“尽管我们有一些省份采取了一些避免二次议价的做法,但是总的来说现在恐怕还没有跳出二次议价的阴影。”郑宏表示。

“如果基本药物实施得不好的话,在本来单纯的基层医疗机构很快也会出现商业贿赂。”耿洪武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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