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中医工作几点看法

2012-07-21 12:52 楼主
对当前中医工作几点看法

山西省新绛县中医学会副会长 原县医院副院长 退休老中医

新绛县妇幼保健院中医科中医主治医师 杨春成

(本文亲自面呈全国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大宁)

1. 中央撑权人, 制定中医政策人, 一定要热衷于中医事业, 并能深入了解中医的历史、 功能、 特色、优势、现状、危急性、迫切性、损失、结症所在、急待解决的必要性等全方位的情况。单凭热情和极积工作,甚至于站在“现代科学” 的思维上,是搞不好中医工作发展的。
2. 对于现有的医师法、医院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众多法规非常不适合中医事业的发展,必须重新订立有利于中医发展的法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用“足球规则裁判乒乓球”。立法本是严肃问题,可是实上令人啼笑皆非,发生了不该有的“政治笑话”。 如中医也必写西医病历和诊断,符合西医治疗患者死亡数再多也非事故,只符合中医辨证死亡再少也易遭追究等等。
3. 考试中医加考西医题,各占分数百分之五十,2006年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大纲”。 (笫五十九页)。这那里是考中医呢?考西医加中医题吗?这叫平等对待两种医学吗?我县杨兴武、续卫杰等许多临床一、二十年以上很有经验中医由于西医题不及格,年年落选,结果一些从来未有过中医临床的而学过西医的护士、初学青年考上了,这种“中医” 能治了病吗?这不让中医逐步消亡吗?
4. 考试“一技之长” 问题 上:之所以“一技之长”, 那就是只在某个方面有特殊专长,而考时却全面的、中、西各医内容都考,这他们能及格吗?如:一个祖传中医整骨者能答对伤寒论太阳证,麻黄汤吗?再考红血球计数分类,你能行吗?故健议考“一技之长” 者“应由应拭者自己出题或选题,自已表演,专家评比” 才是。
5. 许多民间医生,这也正是中医的最基层的基础,活跃在民间,免费为群众“扎痧子”“ 挑羊毛疔”“ 割痞”“ 挑马牙”“ 刮痧”“ 揪痞”“ 揉木舌”“ 推拿”“ 拔火罐”“ 用单、验、偏方” 等许多医疗活动。在全国农村,每年可以说能解决数以亿计的群众的常见病、多发病。但他们都没行医执照,考也肯定考不上,当然也不去去考。他(她)们不仅受到一些“正规” 医生的瞧不起,甚至污蔑打击,说是“胡来”。, 可是不少情况下,却把一些在大医院化数万元没治好的病人恢复健康,深受群众爱戴,(我县古交村去年就有一例十七岁王蛋蛋在西安花去四万元无效,本人怕死后火葬回家经挑羊毛疔而愈。还有健康报报到,九八年长江发大水灾民曾用“扎痧” 疗法互救自救,救活了许多中暑引起的灾民和解放军战士)。这个巨大的中医后备军,国家将怎为对待,是按“非法行医” 去无情的打击、重罚?还是给予认可、保护?还是听之任之,任其发展?我们认为一定要保护、认可、提高,这是中医就最基本的基础。因中医“此古至今”就是在生活生产中和疾病作斗争的实践中的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就是在今后,也是保证人民身体健康的一支很庞大很有效的生力军或同盟军。
6. 中医治疗急症,也有许多丰富经验和独到之处,如绿豆甘草汤解百药之毒,回阳“九针”穴扎昏迷症,扎“痧”治中暑,祛痰法治癫疾,吐法的应用,八宝红灵丹,安宫牛黄丸的奇效。在许多情况下可以说大大超过西医疗法,但由于“法律不保护”。 不少方法频于失传,或临床只当西医“配角”。 治愈了也记在西医名下,或西医实在治不好了,才推给中医。这时不仅失去了治疗最佳时机,即使治愈了,西医们也认为:“或许就该好了,中医赶上茬了。”我们县医院一个会计妻子患头昏、恶心、心口恋、血压高、滴水不进,院领导召集西医专家昼夜治疗六天,病情不减,不找中医会诊,却要用医院救护送太原或北京。这时这会计偷偷找我再看一下,我确诊为“痧症”, 双上肢静脉放血各五十亳升立即好转,不日而愈,这会计感谢时竟这样说:我们全家都十分感激您,但不能张扬,因大家(指院长和就诊过的专家们。)还要天天见面,多不好意思。连个正确评价底气都没有。如何确立中医治疗急症保护,应该订个条条的时侯啦。使中医治急证的办法“名正言顺”的列入“治疗规范”中,正儿八经的去应用。
7. 在中医的经费方面: 国家各方面都在飞速发展. 如教育方面, 教育经费和教员工资都充分保证。 农村去除了农业费外, 农业补助年年增加。 城市及农民困难户“低保” 也在增加, 干部工资也在增长……. 而唯图医务人员工资主要靠自己创收。 特别是中医这块更为突出, 各方面的资金少的可怜, 有些可能连计划都根本没造。 有些人甚至认为,:中医只能当配角, 可有可无。 不给支持还美其名其曰: “中医好就好在‘济世救人’上。 少化钱、不化钱治病上,这才是真正中医特色哩”等奇谈怪论。好象中医人员就不食“人间烟火”。把中医的真正实际价值庸俗化,言外之意西医设备好,就该是挣钱的单位,化钱再多都合理。中医就只能“穷革命”,“ 自生自灭”随它去。这与“中|、西” 并重发展的根本方针实不相配。
8. 在医患关系方面:中医是讲究“仁”德的,但目前社会发展与人的思想和过去发生了巨大改变,人们传统的“敬医” 观念随着“经济浪潮” 大为削弱,跟着而来的是“看病出钱,治坏了索赔,小闹小赔偿,大闹大发财” 流行于世。加之媒体不公正报到,执法部门作为不力,此风有愈演愈烈之势。在此浪潮中,中医人员面对首世上最昂贵的性命,收的最低廉的费用,但出事后却要承担天价赔偿,天理何容?当然抓医德和医疗规范十分必要,但大环境的改善不容忽视,这必须与全社会各个部门全方位协调解决,不然只在本卫生部门或系统努力,难度确实很大。必须要保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有问题依法处理,严历打击肇事者。内、外同抓,才能就效。至于巨额赔偿可考虑加入保险机制。
9. 在医药分家方面不可一刀切,要提倡中医不可脱离制药,药剂师也要懂医学,中医古今名方名药,如:六味地黄丸,安宫牛黄丸等无数名方名药。均出历代医生勤劳之手和实践经验的积累而成,离开临床的药物不会成为好药,不会配药制药的中医不是完整的好中医。现在药捡部门一发现制药就重罚、打击的做法十分错误,是断绝中医发展一个错误条款,必须修改。有一中医将一效方制成胶囊,进一步验证,结果被药捡局遇上,罚款叁千,使此中医研究性受到极大的伤害,他无奈的说:唉!今后凑和着干算啦。试问:在这种状态下,中医会发展吗?对于“浩若大海”的中医丰富资源不仅靠大医院开发、研究、发展,还要靠广大基层中医工作者去继承、发展。否则发展中医竟会变成一句空话。
10. 中医发展必须尊循中医的特点,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提出过的“三土” 即 :土方、土法、土医(实际是民间医),“四自” 即:自采、自种、自制、自用,本来是一个很好的经验,在当时国民享受保健中,作用是很大的,曾受到联合国好评。这么好的一个利国利民的好办法现在行不通了,有一个中医自采了遍地都有的茵陈、公英、车前苗,但因无药材公司发票被药检局视为假药罚款伍佰元,十分令人痛心,只能从药材公司化高价去买。我们的制度、法规怎能让人民利益遭受偿罚呢?这种违背社会发展的条款该废除了吧!
11. 在中医教育方面:根椐“先入为主” 的贯性思维规律,中医大专院校,首先全面地传授中医课程,这有利于让学生牢固建立中医基本观念,如:整体观念、脏象、经络、辨证施治等。首先熟读“四部经典”。等中医思想确立牢固后,随后再适当进行现代医学教育。不可以更进校中、西两门课程同开,这样不利于中医学术继承,容易形成中、西学术混乱,成为“看似中、西结合,实际上偏离正宗中医”传统理念思路,有相当人出校门后手里捧着中医证书,但却改为西医者大有人在。
12. 关于开业分科问题:本来中医特色和本质就是“整体观念”,(当然还包涵“天人合一”), 如:眼病从“肝”治,牙疼清“胃”火,“调气血”治月经病,“祛风利湿”治疗皮肤病,也就是说人体每一部分患病都是通过整体调整进行治疗的。可现在搞行医执照,却要像西医样要求分科,如果这样一个登记,内科的中医治了“前面所说的病”均为非法行医了。这就大大从整体上破坏了中医的根本,实属“肢解分块”,“化整为零”, 使中医无法振兴,也会大大贻误患者病情。所以颁发行医执照时中医是不可以分科的。但医生本人若有意重点主攻某个项目也是完全可以的。如: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科、中医外科等等。
宏观总局,中医现在已经成为和“残疾人”一样,是一个残缺不健全的,和原本面目很不一样的学术体系了,国家应该高度重视,要有极大的包容性,象对“残疾人”一样去下大力气、去关心、去支持、帮助、体贴,不能用克刻、约束、或只讲在口头上,但愿“医改” 成为中医发展的机遇,成为我国利国富民的一大重要举措。同时我们中医界人士也要象少数民族一样, 团结一致, 互相支持, 多交流, 多研究,切忌“窝里斗”, 自行消耗,对西医也要友好相处,定为人类做出更大贡献。
200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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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2 09:04 2楼
说出了俺们的·心里话!
2012-11-02 09:21 3楼
为应网友要求,卑人公佈qq707987796坐机03597521421手机13803473733网易博客xjyiangzhongyi,以便取得联系
2012-11-03 07:23 4楼
期待赤脚医生……期待民间中医……
2012-11-03 07:26 5楼
飞翔的鹰 说:
说出了俺们的·心里话!

可惜……现在说话的不撑权,撑权的怎么会为咱们这些民医草医说话?赤脚医生就因为廉简宜效而没有“经济效益“被取消了!……
2012-11-03 17:45 6楼
真正的”有调查有发言权“。杨老,几十年的深入医疗界的实际考察,总结体会,而得出的方案。虽不敢说绝对的可以解决现阶段中医的所有问题,但也是最接近的能起作用的方案了的了。

积极响应杨老的”中医团结,互助“的号召,故对于杨老提出的一些细节提出补充,也不敢说补充吧,也是一己之见,望杨老指正。

1.答:现在国家已经按照此思路在制定了。

2答:所以应该成立两个医学部门,及中医部,及西医部,直接向国务院负责,谁也别在谁的下属。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以上的问题。不过人力,物力负担肯定要增加的,这个确实需要进一步的论证及根据实践的需要而研究。

3答:这个也是要建立在中医可以成立一个独立自主的部门才能实现的,要不然依附在西医之下也永远只能这样了。

4.答:杨老,现在已经有这一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了。

5.答:这个可以考虑是否有鉴别的借鉴一下美国的“替代医学”政策呢?让这些民间技艺可以得到进化发展。

6.答:这一点不是我不认同杨老,而是杨老想的不周到。为什么中医的手段就是一定要神农氏尝一尝,或是棺材翻出来的才算是?为什么西医对四逆汤喊一句有“强心,促进肾上腺皮质激素”就能拿来用,而为什么中医就不能对洋地黄,或电击喊一句“回阳救逆”拿来用呢?
杨老提出的整理,收集,总结中医学以前实践出来的经验,我是赞成的。但是中医的发展没有终止,它还是需要继续不断的通过实践,吸取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东西,而不断前进的。

8.答:医患关系好像自古有之,要不然也不会有孙思邈等人的《大医精诚》的引导性论述了,这个确实有待进一步的摸索出确实有效的解决办法。

9.答:是的,这个就是确实符合中医学发展需要的,是通过千百年实践检验出来的。不过还是要建立在中医部成立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的。

11,答:即“中医为体,西医为用”的根本的教学模式,还是那句话,中医部不成立,这些都是空谈。
2012-11-22 08:39 7楼
有没有具体的诉求?

都是泛泛的谈国家给中医更大的空间

到底中医想要啥?

说具体的!
2012-11-22 08:41 8楼
如中医也必写西医病历和诊断,符合西医治疗患者死亡数再多也非事故,只符合中医辨证死亡再少也易遭追究等等。

这个,不可以!!

治病是有标准的!医疗事故也是有标准的!!

标准,就是法律,对谁都适用~!

无论中医西医~!
2012-11-22 08:57 9楼
杨老先生您好,看了您的文章,深感您作为一位老中医对中医现状的痛心疾首和尽职尽责的心情。您的文章所指的一些问题确实存在,同时也被反复提及。个人也表示完全同意。但您有否换位思考过,我注意到您的文章是投给谁的,您是否想过,如果您在那个位置上,怎样的文章乐意看,能够引起重视。您可能没在体制中呆过,对于什么样的报告,什么样的文章能够引起重视,能够让领导爱看,我想您应该研究一下。这是无奈也是现实。报告和文章不能光指出问题,还要写出怎样解决,才能给当地、给行业、给领导带来哪些好处,一方面是利益上的一方面是政治上的。
2012-11-22 09:03 10楼
您文章中提到一个医生自己采药,制药,结果被药监局查处,要买医药公司的药。您认为此现象是不好的。但现实就是现实。那么您在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就不能光指出问题,您的可行性建议必须以各方利益为前提,共赢才能推动事情的发展。医生、医药公司、药监局这是简单的三方利益。您的可行性建议要不让三者都得利,要不让两者得力,这样才能引起重视。这三者的轻重程度请您注意,从体制自上而下看,药监局第一,医药公司第二、医生第三。站在体制的角度看问题,分清主次和利益分配,才能推动事情的发展。
2012-11-22 09:31 11楼
八大木 说:
您文章中提到一个医生自己采药,制药,结果被药监局查处,要买医药公司的药。您认为此现象是不好的。但现实

应该查处

现在已经不是原始社会,社会分工负责,制药由药厂负责~!

自己制药失去监管,不可以~!
⬅ 用着光控猫,却怀念着“拉登”岁月 老茶馆 请换掉剑悬在中医头上的这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