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是“五行”?——老丁说中医(36)

2012-03-19 17:17 楼主
三十六、为何是“五行”?

如果说五行学说第一、二条可以通过哲学定律来论证其科学性的话,那么第三条“生克机制必然由五个主体构成封闭的循环圈”这一内涵,则是最容易叫人怀疑其科学性的。其间的疑问是——
为什么是“五行”,而不是“四行”、“六行”或者“N行”?
这个问题事实上可以从多个角度作出解答。
第一,从辩证法角度可知五行的必然性。
如前所述,“五行”源自于辩证法中的矛盾论,是一种立体的矛盾论。
由图12展示的生克关系可知,五行问题是从“自己”的角度来构建的,是由“自己”引发的一组以相生或者相克为特征的关系。
根据矛盾的普遍性,“自己”的存在,总要受到客观世界的影响,也必然对客观世界产生影响。
对于“自己”的存在,客观世界可以产生出两种在逻辑上没有交叉关系的、相互独立的主体,即:克己者、生己者。并且,这两种主体并非仅仅表示单个的个体,而是一类主体。就是说,凡是不利于自己、制约妨碍自己的事物,都统统被归入“克己者”之中了。同理,凡是有利于自己、资助自己的事物,也都被统统归入“生己者”之中了。
另一方面,“自己”的存在对于客观世界来说,也必然要产生两种在逻辑上没有交叉关系的、相互独立的影响,进而产生出两类相互独立的主体,即:己克者、己生者。它们同样分别代表的是具有相同功能的事物种类。
这样,根据对立统一规律,以被认识的“自己”为核心,客观事物只存在五种在逻辑上没有交叉关系的、相互独立的主体,即:自己、克己者、生己者、己克者、己生者。除此之外也安排不出独立于这五者之外的主体了。换句话说,如果出现了第六个主体的话,那么该第六个主体从相生和相克这种功能关系的角度来看,它的功能要么归入相生序列、要么归入相克序列、要么归入“自己”的序列;或者它的功能可以分解成数项,这数项功能将分别可以归入五个主体之中。
这就是说,在相生和相克的功能上构成直接关系的事物,其数量只能是“五”。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五个主体的划分,遵循着两个原则,一是从功能的角度来划分主体种类,即把相生或者相克功能相同的统统划归成同一类;二是“自己”与另四个主体都发生直接的相生或者相克关系,而非间接关系。
第二、从几何学角度可知五行的必然性。
五行学说中的第二条内涵事实上要求各主体既构成相生序列的封闭循环,又构成相克序列的封闭循环。这反映到几何学上来,说明演示这两个循环需要两组线段,并且是封闭的线段。既然参与两组循环的主体相同,所以这两组线段的数量也应该相同,且线段的端点就是各个主体。这就决定了它们分别构成多边形的边和对角线。
那么哪些多边形的边和对角线的数量相等呢?
根据n边形对角线的计算公式f(n)=n(n-3)/2可知,只有五边形(n=5)的边和对角线的数量相等。
其实,四边形只有两条对角线,却有四条边,即它的两组线段数量上一组为四,一组为二,不相等,且数量上也不足以表达所有可能出现的相生相克关系,无法构成对称的生克循环机制,故而不能“四行”。
六边形有九条对角线,却只有六条边,其六条边固然构成一个封闭的单循环圈,但九条对角线却并不构成封闭的单循环圈,并且,从每个顶点均可引出三条对角线。这就决定了进行“六行”循环的话,那么每个主体生和被生(或者克和被克)的次数或者对象不对等,导致生克机制的重复或者被分解。于是,在由六边形构成的循环机制下,假设对角线代表相生序列,那么由每个顶点(主体)都可引出三条对角线,这三条对角线一条表示生己关系,一条表示己生关系,则第三条无论属于己生还是生己,都必然与前两条当中的一条重复,说明它没有独立于前两条的特殊功能。就是说,对于一个顶点(主体)来说,这第三条对角线所蕴涵的功能,因与别的对角线重复而将被分解替代。可见不能“六行”。
以此类推,七边形就更不行了,它有十四条对角线……所以,五个主体刚刚可以构成一个封闭的五边形和五条对角线,从而构成五行生克循环机制。
经以上分析可以确认:“五行”是构成生克循环机制主体数量最少的方案。这个循环机制可以通过五边形的五条边和五条对角线表达出来。(如图14所示,其中虚线表示相生,实线表示相克)。



图14:五行循环图
在确认了上述前提的基础上,我们又得出了超过五个主体无法构成同时符合三条内涵的结论。故而从几何学上说明了五行的必然性。
第三,事物的替代规则决定了五行的必然性。
或许有读者会说:“五行”是构成生克循环机制主体数量最少的方案不假,但超过五行,生和克的循环仍可进行,只不过复杂一些而已,既如此,为何必然是“五行”呢?
诚然,如果以六边形的六条边表示相克关系,九条对角线表示相生关系,或者反之,则六个参与循环的主体会产生这样两种复杂关系的可能:
——六个主体之间的相生关系处在六条边的地位,构成封闭的单循环圈;但相克关系则由九条对角线构成复杂的非单循环关系。
——六个主体之间的相克关系处在六条边的地位,构成封闭的单循环圈;但相生关系则由九条对角线构成复杂的非单循环关系。
但事实上,上述构成复杂的非单循环关系序列,却要受到事物替代规则和生物进化机制中的“不用则废”规则的制约,使比五行多出来的第六个主体,最终从循环机制当中淘汰出局。
如图15所示,既然由A、B、C、D、E五个主体就可以构成生克循环机制了,那么对于第六个主体F,即便少了它,也可以由另五个形成封闭圈进行循环运作了。说明第六个主体(顶点F)处在了多余状态。边EF、FA最终的地位,将退化为EA。导致这种退化发生的,就是事物替代规则和生物进化机制。



图15
从几何上看,边EF、FA退化为EA之后,事物内部的生克循环机制同样可以运作自如,并且反而显得非常简捷,即缺了F并不影响事物的存在和发展。
这说明在“六行”循环过程中,第六个主体F如果是物质,那么它的功能必然可以被圈中的另五个分解替代。比如在由白、红、黄、青、黑构成五色的前提下,如果再来其它颜色作为第六色,则可以运用色彩调配原理,通过前五色调配出第六色来。就是说,这个第六色可以被前五色分解替代。如嫩黄色等于中黄色加青色,土黄色等于中黄色加黑色,紫色等于红色加黑色等等。可见,既然五行可以构成循环,那就表明第六个主体便不再是必不可少的独立的存在了,因为它的功能可以被分解到已经参与循环的五个之中。
事实上,六行循环所要表达的事物关系,也无非就是由五行循环机制所要表达的事物关系。就像一项工作五个人就可以完成,现在多安排一个人进来,无非从前五个人的任务当中分解出一部分给这第六个人而已,并未使该项工作的性质产生质变。这从科学管理的角度来说,六个人的组合存在可以精简压缩的空间;从事物的优化组合角度来说,六行循环存在精简改进的空间。
这是物质层级的事物替代规则,也就是非生命世界的事物替代规则。
在生命世界,同样由于五行即可形成循环圈的缘故,一个生命体内只要有五种功能便可使生命运作起来了。这时如果再来个第六种功能,那么它同样可以被既存的五种分解替代。另一方面,由于在生物的形成和进化过程中,遵循着不用则废的进化规则,所以,凡属于可以被替代的功能,那么负责履行该功能的器官,终将因功能被替代而遭淘汰出局。例如,从猿到人的进化中,猿的尾巴就因功能被手所替代而遭淘汰出局。
综上所述,“五”这个数字并非古代哲人心血来潮时的凭空想象,而是一种客观存在着的自然法则。在事物间的循环当中,五这个数字既具有合理性,又具有必然性。由此可以推之,某事物合理合法地存在于天地之间,它便必然处在由五个主体构成的生克循环机制之中。
顺便指出,以上对“五行”的论证过程,使我们得到了一个事物的精简所遵循的“最小循环圈原则”,它揭示了事物替代规则和生物进化机制。不妨把其间的原理作如下的归纳——
在超过五行的六行循环中,根据用进废退规则,最弱的第六个主体,其功能将逐渐被比它强的另五个所分解替代,最终使该最弱的第六个主体淘汰出局。至于六个以上的主体,则也将顺此原理而最终被精简为五个。
换言之,超过五个主体固然也可以形成循环,但由于其内部事物间功能的可替代性,以及事物的发展进化机制,使这种循环圈最终将缩减为“五行”的循环圈子。它表明在事物矛盾的运作体系中,第六个主体由于没有其独立的矛盾地位而被分解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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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0 02:37 2楼
圣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上面的满篇猜测、文字游戏,乃不知者知之的奇谈怪论。



毫无中医根基的臆想。
2012-06-21 21:04 3楼
这些东西没必要推理的,推理也是牵强附会,这是自然存在的!
2012-06-22 13:06 4楼
五行之理暗合世间万物。但是基础也是核心,但是它不是操作过程。我们要学会用它。用它为各行各业的人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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