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如何煎中药?

2010-02-26 00:03 楼主
一、煎药时间
古代的煎药时间是通过加水多少来控制的。
齐梁间著名医药学家陶弘景就已经提出了一个近似标准的汤剂煎煮时间方案:
“凡煮汤,欲微火,令小沸。其水数依方多少,大略二十两药,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为准。然则利汤欲生,少水而多取;补汤欲熟,多水而少取。好详视之,不得令水多少。”一般药物按当时的度量衡每二十两药物加水一斗的比例,煮至水剩四升时说明药物已经煎好,但是发汗、涌吐、泻下等方剂就需要少量的水,煮较短的时间,而补益方剂需要大量的水煎煮较长的时间。北宋官颁的《太平圣惠方》进一步强调要严格按照方书记载的水量煎药:“凡煮汤……其水数依方多少,不得参差。”此种标准历代相沿。李时珍指出:“陶氏所说,乃古法也。今之小小汤剂,每一两用水二瓯为准,多则加,少则减之。如剂多水少,则药味不出;剂少水多,又煎耗药力也。”
陶弘景已经明确提出了不同功用汤剂煎服时间有所不同,而实际应用中仍有细微区别。
清代名医徐大椿特别指出了煎药时间的重要:“煎药之法,最宜深讲,药之效不效,全在乎此……其法载于古方之末者,种种各殊……其煎之多寡,或煎水减半,或十分煎去二三分,或止煎一二十沸,煎药之法,不可胜者,皆各有意义。
清代伤寒学家柯琴的论述生动而有说服力,他认为大、小承气汤的区别不仅在于药物、剂量,更在于煎法:“二方煎法不同,更有妙义。大承气用水一斗,先煮枳、朴,煮取五升,内大黄,煮取三升,内硝者,以药之为性,生者锐而先行,熟者气纯而和缓。仲景欲使芒硝先化燥屎,大黄继通地道,而后枳、朴除其痞满。缓于制剂者,正以急于攻下也。若小承气则三物同煎,不分次第,而服只四合。此求地道之通;故不用芒硝之峻,且远于大黄之锐矣,故称为微和之剂。”由次可见煎药时间及“内药”(下药)顺序在中医治疗中的玄妙了。
二、煎药次数
考《伤寒论》和《金匮要略》的记载,都采用一次煎煮法,即一剂药只煎一次,多分三次服。某些汤剂的“再煎”是“去滓再煎”,即汤剂的再浓缩,与今天常规煎药采取一剂药先后煎煮二次不同。陶弘景也对服药次数略有提及:“凡云分再服、三服者,要令势力相及,并视人之强羸,病之轻重,以为进退增减之,不必悉依方说也。”唐代孙思邈对二服三服提出了技术标准要求。“分再服三服者,第二第三服以纸覆令密,勿令泄气。欲服,以铜器于热汤上暖之,勿令器中有水气。”陶弘景和孙思邈所说的“服”,皆是一煎分成若干次服,而不是不同的煎次。《备急千金要方》中仅见“再煎”的例子是“地黄煎”,药仅生地黄一味,头煎过后,“布绞去粗滓,再煎令如饧”真正的二煎、三煎在唐代已经出现,但并不普遍,到宋代开始普遍出现了。
需要指出的是唐以前并非没有二煎,二煎的出现与补益类药物的价高有关。陶弘景曾建议:“凡建中、肾沥诸补汤,滓合两剂,加水煮,竭饮之,亦敌一剂新药,贫人当依此。”二煎的使用者是“贫人”,药物是“补汤”。
明代龚廷贤认为煎药次数与所煎汤剂的功效是有关的:“凡诸补汤。渣滓两剂并合。加原水数。复煎。待熟饮之。亦敌一剂新药。其发表攻里二者。虽前药取效。不必煎渣也。从缓从急之不同故耳。”
胡慎柔(1572~1638年),明末著名医僧。因患痨病,经名医查了吾治愈后随查氏习医十余年,颇有所获,后由查氏荐之于名医周慎斋继续深造,留心摘录周氏临证经验。由于他有很好的悟性,对治疗痨病虚损有很深的体会,他谈到治疗虚损的秘诀第三关时指出:“则前保元、四君等剂,皆投之不应,须用四君加黄芪、山药、莲肉、白芍、五味子、麦冬,煎去头煎不用,止服第二煎、第三煎,此为养脾阴秘法也。服十余日,发热渐退,口疮渐好,方用丸剂,如参苓白术散,亦去头煎,晒干为末,陈米锅焦打糊为丸,如绿豆大,每日服二钱,或上午一钱,百沸汤下。盖煮去头煎,则燥气尽,遂成甘淡之味。淡养胃气,微甘养脾阴。师师相授之语,毋轻忽焉。”这种特殊的不用头煎只用二三煎的煎法实属罕见。
胡慎柔还以丹徒王盛之医案为实例进一步阐述了他的方法:
六脉俱九至,外症则咳嗽面赤,懒言怕闹,时病已半年,从前苦寒之剂,不记数矣……此真气已虚而脉数也……六脉中又脾、肾二脉洪大,此肺金不能生肾水也,理宜补肺金生肾水……取药十四五帖或二十帖……五六帖,数脉不减,即以前剂去头煎,服二煎、三煎,不十剂而数脉去,后以六君子加姜、桂五六帖……令外以盐熨,内服二陈加桃仁、元胡索、薏苡仁二帖……复用补脾六君加五味、白芍而愈。
在医案后,作者强调“此案脉证宜细看。”俞震在编纂《古今医案按》时完整地选取了本案,并指出:“慎柔所著《五书》,专治虚劳。其论有第二关第三关之说,其药有去头煎服二煎三煎之法,其辨阴阳寒热与人不同,而专主于温补,亦自成一家而已。观此案即可见其立异鸣高也。”
清代赵晴撰在《存存斋医话稿》中也指出:“古人煎药。各有法度……有只用头煎,不用第二煎者,取其轻扬走上也。有不用头煎,只用第二煎第三煎者,以煮去头煎,则燥气尽,遂成甘淡之味,淡养胃气,微甘养脾阴,为治虚损之秘诀。”

清代石寿棠在阐发张仲景《伤寒论》用药法则时,谈到火候问题:“至于煎法,亦当用意……欲其上升外达,用武火;欲其下降内行,用文火……种种治法,非参以意不可。”清代徐大椿分析了药物用“猛火”、“缓火”的原因:“煎药之法各殊……有宜用猛火者,有宜用缓火者。各有妙义,不可移易。今则不论何药,惟用猛火多煎,将芳香之气散尽,仅存浓厚之质。如煎烧酒者,将糟久煮,则酒气全无矣,岂能和营达卫乎?须将古人所定煎法,细细推究,而各当其宜,则取效尤捷。”已经认识到含挥发油成分的药物在大火酒煎的情况下会挥发掉,就如同制造烧酒时如果煎煮的时间过久会使酒精蒸发一样。黄凯钧对于人参的煎法认识不同,他认为人参不是用文火,而应用武火:“煮药之法,取味者火宜缓,取气者火宜速。若人参虽取气,亦须武火缓煎。”吴仪洛指出了一些动物类药物需要微火慢煎,而且膏滋类药物都应如此:“凡煎阿胶、鹿胶等,止宜微火,令小沸,不得过七日。若日数多,火气太重,虽陈之至久,火气终不能脱,服之不惟无益,反致助火伤阴也。煎膏子亦宜微火、并不可久煎。”
古代往往是以用什么作为燃料来控制和掌握火候。
明代孙志宏撰提出桑木是最好的煎药用木柴:“煎药***……用桑柴火不缓烈,取几分者,必准其数。”
李时珍对于煎药的火候也十分重视,他说:“须识火候,不可太过不及。火用木炭、芦苇为佳……若发汗药,必用紧火,热服。攻下药,亦用紧火煎熟,下硝黄再煎,温服。补中药,宜慢火,温服。阴寒急病,亦宜紧火急煎服之。又有阴寒烦躁及暑月伏阴在内者,宜水中沉冷服。”在《本草纲目》中列有火部,“撰火之切于日用灸焫者凡一十一种”,包括阳火、阴火、燧火、桑柴火、炭火、白炭、芦火、竹火、艾火、神针火、火针、灯火、灯花、烛烬。其中适合煎药的有桑柴火、炭火、芦火和竹火。
李时珍在“桑柴火”条引用东晋葛洪《抱朴子》中话云:“一切仙药,不得桑煎不服。”指出:“凡一切补药诸膏,宜此火煎之。”在炭火条中指出:“栎炭火,宜锻炼一切金石药。桴炭火,宜烹煎焙炙百药丸散。”在“芦火”、“竹火”条中指出:“宜煎一切滋补药”,并进一步指出:“凡服汤药……火用陈芦、枯竹,取其不强,不损药力也;桑柴火取其能助药力;桴炭,取其力慢;栎炭,取其力紧;温养用糠及马屎、牛屎者,取其缓而能使药力匀遍也。”
清初尤乘对于《本草纲目》煎药用柴进行了补充,他提出要“慎火候,按方书所载。”具体使用的有桑柴火、栎炭火、金粟火、烰炭火、芦荻火、竹火等。
桑柴火:桑木能利关节,养津液,得火则良。《抱朴子》云:一切仙药,不得桑煎不服。桑乃箕星之精,能助药力,除风寒痹痛。久服不患风疾故也。
栎炭火:宜煅炼一切金石之药,以其坚也。
金粟火:即粟米壳也,煅炼丹药用。
烰炭火:宜烹煎焙炙百药丸散。
芦荻火、竹火:宜煎一切滋补药。
煎药火候有文武。从容和缓,不疾不徐,文火也。恐炽焰沸腾,则药汁易涸,气味不全耳,并用纸蘸水封器口煎之。如煎探吐痰饮之剂,当用武火,取其急速而发吐之也。
煎药是制剂过程中的一环,传统煎药都是患者或家属在自家煎药。因此医者必须清楚地向病人作详细交代,要搞清楚所煎汤剂应该用什么样的火候,以保证疗效。医院或诊所的代煎也应该按照医嘱控制火候,使药物有效成分最大限度地煎煮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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