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展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工作

2010-02-20 12:56 楼主
记者从福建省卫生厅获悉,福建2010年开展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工作,住院最高补偿达20万元。

福建省卫生厅厅长杨平介绍,此项工作以设区市为统筹单位,按照年人均2到3元的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资金,对住院补偿额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可补偿部分,按照50%到80%的比例进行补偿,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据了解,这项工作是福建2010年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的措施之一。福建还将提高住院保障水平,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不低于6万元以上;扩大门诊特殊病种补偿范围,按甲、乙两类管理,15种甲类病种全部列入补偿范围,12种乙类病种供各地根据实际自行选择确定;开展普通门诊统筹试点工作,每个设区市选择2个县(市、区)先行试点,全省30%的县(市、区)开展普通门诊统筹。

来自福建省卫生厅的数字,2009年福建新农合参合农民总数达2350.29万人,参合率为95.26%,较2008年提高了3.68个百分点。福建全省新农合筹资总额达到24.29亿元,补偿总额25.85亿元,其中住院补偿165.48万人次,支出25.12亿元,补偿比例达到47.2%;特殊病种门诊统筹补偿8.42万余人次,补偿金额5093.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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