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

2010-02-11 14:50 楼主
记者从2月8日召开的全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广西将全力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今年2月底前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崇左市大新县、凭祥市被列为全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第一批试点县(市)。

崇左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冯学军在崇左分会场出席了会议。

基本药物制度是当前医改重要内容之一,涉及基本药物的生产、定价、流通、招标采购、配备使用、报销、“零差率”销售及补偿、质量安全及效果评价等8个环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之一。

自治区政府决定首先在南宁、柳州两市10个城区和大新县、凭祥市等33个试点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国有乡镇卫生院进行试点,要求在今年2月底前实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零差率”销售,即将基本能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的药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并以购进价格销售给就诊患者。

今年,我区将稳步推进基本医疗制度建设,巩固和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2010年,全区要完成3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并逐步扩大到60%的范围,积极探索健全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额补偿机制,让老百姓在乡镇卫生院也可开到常用的、以进价销售的基本药品。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作为全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第一批试点县(市),大新县、凭祥市将及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安排,确保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切实减轻群众基本医药费用负担。(记者 梁莉)

来源:崇左新闻网-左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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