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发展规模要适度

2010-02-02 19:22 楼主
新华网济南2月2日电 (记者王海鹰)针对当前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不活,管理缺位,公益性质淡化等顽症,山东省潍坊市以“明确所有权、完善经营权、强化监督权”为主要内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促进其公益性质的回归。

“五龙治水”:医院发展失去控制

现行体制下,政府对于公立医院的管理可谓“五龙治水”:在监管方面,卫生、药监、物价、工商等部门各司其职;在主管方面,组织部门管干部,人事部门管人,财政部门管钱,卫生部门管事。

“这种体制下,政府该管的没管好,不该管的却管得过多。”潍坊市卫生局局长黄进认为,如医院的资产管理、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等问题,涉及多个部门,责任不清,基本上处于放任的状态;用人权、分配权等却分属各部门,医院基本说了不算。

潍坊市中医院的有关负责人也反映,上百万元乃至上千万元的投入,院长一个人就说了算,投资的可行性、收益率、风险性都无人制约,可想引进一个人才、处理一个消极怠工的职工反倒说了不算。该有的权力没有,不该有的权力却过大。

“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公立医院没有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改进的内部运行机制。”黄进说,这造成了行政效能低下,法律法规和卫生政策在卫生系统难以落实,医院发展失去控制,出现国有资产流失、乱设滥建、财务资金管理混乱等严重问题。“结果就是医院大楼越盖越多,设备越来越先进,群众看病也越来越贵。”

“权力归队”:建立“三位一体”管理新格局

针对这些问题,2005年12月,潍坊市开始对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7家市属公立医院实施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权力归队,归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人、管事、管资产”,医院只对卫生局负责,不再疲于应付多个“婆婆”。通过改革,公立医院所有权明确了,经营权完善了,监督权强化了。

潍坊市卫生局受政府委托,担负起市直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承担保值和安全责任。在医院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卫生、财政、人事等部门代行董事会职责,而院长行使总经理权力,实现了公立医院所有权、经营权的分离。“这使政府规划权、决策权得到了很好的落实,而医院管理者的经营权、用人权和分配权也得到了保障”,潍坊市卫生局副局长李长祥说。

与此同时,在医院内部,一场涉及人事、分配等敏感话题的改革也在展开。

市属7所公立医院、3所中等卫生学校和1处中心血站全部被取消行政级别,由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归口管理,不再套用“县级”“科级”等“官称”。李长祥认为,级别的取消有利于根据医院管理需要而不是组织人事部门的意志配备干部,有利于消除“官本位”意识。“院长就是职业经理人,主要职责是维护医院公益性质,而不是千方百计搞创收。”

改革后,普通职工也不再干多干少一个样。为保障医院合理的用人自主权,潍坊市取消了医院编制定额,由医院根据发展需要编制规划和年度用人计划,实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工资制,一岗一薪,易岗易薪。为了防止医院将收入“吃光分尽”,潍坊市还规定,业务收支结余的50%~60%可作为职工劳动所得,剩下的资金必须用于医院发展,以遏制医院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保障可持续发展。

公益性质在改革中回归

为保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回归,潍坊的卫生行政部门加大了对医院的管理力度,实行了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凡是涉及医院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大项开支等,都纳入政府的统一管理,由市卫生局统一审批。

潍坊市妇幼保健院的有关负责人说,现在医院所有收支、建设项目、年度收支预算,包括医院的基本建设和大型采购项目等,都需要卫生局批准才可以实施。

同时,潍坊市通过建立考核评价奖惩机制来引导公立医院确保公益性质,把质量、效率、服务和社会满意度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此外,成本控制、人均医药费用增长幅度控制等,也被列为考核医院的重要指标。

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的改变,对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纠正其盲目创收倾向有积极作用。通过改革,国家各项卫生政策的执行力增强,“坚持公益性”“发展规模适度”等理念在公立医院得到了更好的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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