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九类住房不宜居住

2011-12-07 21:39 楼主
以下九类住房不宜居住:
一是车站周围的住房不宜居住,因旅客找人、找车、上下车和司乘人员揽客以及旅馆拉客的叫喊声吵闹得居住者不得安宁!
二是菜市周围的住房不宜居住,因菜市从凌晨起就人声鼎沸,叫喊声不绝于耳,各种香、辣、辛、臭之气不绝于鼻,不利休息、不利健康!
三是医院住院病房周围的住房不宜居住,病人集中的病房有病气、有废气,呻吟声、啼哭声、鞭炮声、救护车鸣叫声、偶然意外事故的爆炸声要你不得安宁。所以有规定,医院住院病房周边100米内不应修建居民住户!本地已有医院住院大楼旁附属设施凌晨3点爆炸,弄得五米多外的民用住房楼损失严重,房主好几天无法入住。
四是殡仪馆周围和通往殡仪馆的道路两侧不宜居住,前者想必不说人们都能知道为啥不宜居住,后者则寓有“黄泉路”之意。当然有生意可做,想发点死人财那又当另论了。
五是学校周围的住房不宜居住,学校号令师生的钤声、喇叭声、学生的喧哗声等等也能使居住者不得安宁。
六是监狱周围的住房不宜居住,原因不说自明。
七是立交桥周围的住房不宜居住,来往车辆的轰鸣声、震动声扰人、烦人。
八是火车站和铁路两侧的住房不宜居住,原因与一类、七类相同。
九是正对巨大玻璃幕墙的住房不宜居住,将会长期受到光污染的损害。
现在的城市规划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哪里顾得上这些呢?只要哪个买到这类住房就只自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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