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难一第三十六》三

2011-05-12 11:14 楼主

管仲有病,桓公往问之,曰:“仲父病,不幸卒于大命,将奚以告寡人?”管仲曰:“微君言,臣故将谒之。愿君去竖刁,除易牙,远卫公子开方。易牙为君主,惟人肉未尝,易牙烝其子首而进之。夫人唯情莫不爱其子,今弗爱其子,安能爱君?君妒而好内,竖刁自宫以治内。人情莫不爱其身,身且不爱,安能爱君?闻开方事君十五年,齐、卫之间不容数日行,弃其母,久宦不归。其母不爱,安能爱君?臣闻之:‘矜伪不长,盖虚不久。'愿君久去此三子者也。”管仲卒死,桓公弗行。及桓公死,虫出尸不葬。
或曰:管仲所以见告桓公者,非有度者之言也。所以去竖刁、易牙者,以不爱其身,适君之欲也。曰:“不爱其身,安能爱君?”然则臣有尽死力以为其主者,管仲将弗用也。曰“不爱其死力,安能爱君?”是君去忠臣也。且以不爱其身度其不爱其君,是将以管仲之不能死公子纠度其不死桓公也,是管仲亦在所去之域矣。明主之道不然,设民所欲以求其功,故为爵禄以劝之;设民所恶以禁其奸,故为刑罚以威之。庆赏信而刑罚必,故君举功于臣而奸不用于上,虽有竖刁,其奈君何?且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君有道,则臣尽力而奸不生;无道,则臣上塞主明而下成私。管仲非明此度数于桓公也,使去竖刁,一竖刁又至,非绝奸之道也。且桓公所以身死虫流出尸不葬者,是臣重也。臣重之实,擅主也。有擅主之臣,则君令不下究,臣情不上通。一人之力能隔君臣之间,使善败不闻,祸福不通,故有不葬之患也。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卑贱不待尊贵而进论,大臣不因左右而见;百官修通,群臣辐凑;有赏者君见其功,有罚者君知其罪。见知不悖于前,赏罚不弊于后,安有不葬之患?管仲非明此言于桓公也,使去三子,故曰:管仲无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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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2 11:14 2楼

管仲有病,齐桓公前去探望,询问说:“您病了,万一不幸寿终死去,有什么话准备告诉我?”管仲说:“您就是不问我,我本来也要告诉您的。希望您赶走竖刁,除去易牙,远离卫公子开方。易牙为您主管伙食,您只有人肉没吃过,易牙就把自己儿子的头蒸了献给您。人之常情没有不喜爱自己儿子的,现在易牙不爱自己儿子,又怎么能爱您呢?您本性好妒而喜欢女色,竖刁就自己施行宫刑,以便管理宫女。人之常情没有不喜爱自己身体的,竖刁连自己身体都不爱,又怎么能爱您呢?卫公子开方侍奉您十五年,齐国和卫国之间要不了几天的行程,开方丢下自己母亲,做官很久也不回家,他连自己母亲都不爱,又怎么能爱您呢?我听说:‘弄虚作假的不会长久,掩盖虚假的不能持久。’希望您能远离这三个人。”管仲已死,桓公不按他的话去做。等到桓公死后,蛆虫爬出门外也得不到埋葬。
有人说:管仲用来面告桓公的话,不是懂法度的人所说的话。要除去竖刁、易牙的理由,是因为他们不看重自身,而去迎合君主的欲望。管仲说“不爱自身,又怎么能爱君主”,那么臣下有拼死出力来为君主的人,管仲就不会任用了。他会说“不爱惜自身而拼死出力的人,怎么能爱君主”。这是要君主去掉忠臣啊。况且用不爱自身来推断他不爱君主,这就可以用管仲不能为公子纠而死来推断管仲不能为桓公而死,这样管仲也在应当除去的范围之内了。明君的原则不是这样,他会设置臣民所希望的东西来求得他们立功,所以制定爵禄而鼓励他们;设置臣民所厌恶的东西来禁止奸邪行为,所以建立刑罚来威慑他们。奖赏守信而刑罚坚决,所以君主在臣子中选拔有功的人而奸人不会被任用,即使有竖刁一类的人,又能把君主怎么样呢?况且臣下尽死力来换取君主的爵禄,君主设置爵禄来换取臣下的死力。君臣之间,不是父子那样的亲属关系,而是从计算利害出发的。君主有正确的治国原则,臣下就会尽力,奸邪也不会产生;君主没有正确的治国原则,臣下就会对上蒙蔽君主而在下谋取私利。管仲对桓公没有阐明这种法术。他让桓公赶走竖刁,另一个竖刁又会出现,这不是杜绝奸邪的方法。再说桓公死后蛆虫爬出门外还不得埋葬的原因,是臣下的权力过大。臣下权力过大的结果,就是挟持君主。有了挟持君主的奸臣,君主的命令就无法下达,群臣的情况也不能上通。一个人的力量能隔断君臣之间的联系,使君主听不到好坏,不了解祸福,所以有死后不葬的祸患。明君的治国原则:一人不兼任他职,一职不兼管他事;地位低的人不必等待地位高的人来推荐,大臣不必通过君主近侍来引见;百官都能逐级上通,群臣好象车幅聚集到中心一样归附君主;受赏的人君主能了解他的功劳,受罚的人君主能知道他的罪过。君主事先对群臣的功过了解得清楚,然后进行赏罚,就不会受蒙蔽,怎么会有死后不葬的祸患呢?管仲不对桓公讲明这个道理,只是让他赶走三个人,所以说管仲不懂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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