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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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辑义 📃卷二 5377


    栀子生姜豉汤方栀子(十四个擘) 生姜(五两) 香豉(四合绵裹)上三味。以水四升。先煮栀子生姜。取二升半。纳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二升半下。外台。有去滓二字。吐上。玉函。有快字。外台。引千金翼。得吐者三字。作安即二字。
    成本。不载本方。第十卷云。栀子汤方内。加生虿五两。余根据前法。得吐止后服。)〔锡〕呕者。中气逆。而不得上交。加生姜以宣通之。〔鉴〕呕者。是热迫其饮也。加生姜以散之。
    发汗若下之。而烦热胸中窒者。栀子豉汤主之。(脉经。窒。作塞。千金。窒下。有气逆抢心四字。)〔锡〕窒。窒碍而不通也。热不为汗下而解。故烦热。热不解而留于胸中。故窒塞而不通也。亦宜栀子豉汤。升降上下。而胸中自通矣。〔方〕窒者。邪热壅滞而窒塞。未至于痛。而比痛较轻也。〔程〕烦热二字互言。烦在内。热在外也。或虑汗吐下后。津液已亡。何堪更用吐剂。须知此汤以宣郁为主。火郁于胸。乘其虚而客之。凡氤氲布气于胸中者。皆火为之。而无复津液为之。枯液不得布。遂有窒痛等证。宣去其火气。清液自回也。
    明理论曰。烦热与发热。若同而异也。发热者。怫怫然发于肌表。有时而已者。是也。烦者为烦而热。
    无时而歇者。是也。二者均是表热。而烦热为热所烦。非若发热而时发时止也。
    伤寒五六日。大下之后。身热不去。心中结痛者。未欲解也。栀子豉汤主之。(玉函。作此为不解。)〔柯〕病发于阳。而反下之。外热未除。心中结痛。虽轻于结胸。而甚于懊 矣。结胸是水结胸胁。用陷胸汤。水郁则折之也。此乃热结心中。用栀豉汤。火郁则发之也。〔程〕所结者。客热烦蒸所致。而势之散漫者。尚连及表。故云未欲解也。
    伤寒类方曰。案胸中窒结痛。何以不用小陷胸。盖小陷胸症。乃心下痛。胸中在心之上。故不得用陷胸。
    何以不用泻心诸法。盖泻心症。乃心下痞。痞为无形。痛为有象。故不得用泻心。古人治病。非但内外不失厘毫。即上下亦不窬分寸也。
    伤寒下后。心烦腹满。卧起不安者。栀子浓朴汤主之。(玉函。脉经。千金翼。心烦。作烦而。)〔鉴〕论中下后满而不烦者有二。一热气入胃之实满。以承气汤下之。一寒气上逆之虚满。以浓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温之。其烦而不满者。亦有二。一热邪入胸之虚烦。以竹叶石膏汤清之。一懊 欲吐之心烦。以栀子豉汤吐之。今既烦且满。故卧起不安也。然既无三阳之实证。又非三阴之虚证。惟热与气结。壅于胸腹之间。故用栀子枳朴。胸腹和。而烦自去。满自消矣。
    栀子浓朴汤方栀子(十四个擘) 枳实(四枚水浸炙令黄○玉函。无水浸二字。成本。玉函。炙令黄。作去穣炒。)浓朴(四两炙去皮○成本。作四两。姜炙。)上三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上字。成本。全书。作已上二字。三升半。玉函。无半字。千金翼。吐上。有快字。)〔志〕栀子之苦寒。能泄心下之热烦。浓朴之苦温。能消脾家之腹满。枳实之苦寒。能解胃中之热结。
    集注。高世 曰。枳实。案神农本经。主除寒热结气。长肌肉。利五脏。益气轻身。盖枳实臭香色黄。
    味辛形圆。
    宣达中胃之品也。炙香而配补剂。则有长肌益气之功。生用而配泄剂。则有除邪破结之力。元人谓枳实泻痰。
    能冲墙倒壁。而后人即为破泄之品。不可轻用。且实。乃结实之通称。无分大小。宋开窑以小者为实。大者为壳。而后人即谓壳缓而实速。壳高而实下。此皆不明经旨。以讹传讹耳。
    伤寒直格曰。枳实不去穣。为效甚速。
    柯氏曰。栀子干姜汤。去豉用姜。取其横散。栀子浓朴汤。以枳朴易豉。是取其下泄。皆不欲上越之义。
    旧本二方后。俱云。得吐止后服。岂不谬哉。
    伤寒。医以丸药大下之。身热不去微烦者。栀子干姜汤主之。(玉函。脉经。丸。作圆。)〔王〕案丸药。所谓神丹甘遂也。或作巴豆。〔喻〕丸药大下。徒伤其中。而不能荡涤其邪。故栀子合干姜用之。亦温中散邪之法也。〔钱〕以峻厉丸药大下之。宜乎陷入而为痞结矣。而身热不去。是邪未全陷。
    尚有留于表者。微觉烦闷。乃下后之虚邪陷膈。将结未结之征也。
    案金鉴。改栀子豉汤。为注解。不可从也。
    肘后方。卒客忤死。张仲景诸要方。桂一两。生姜三两。栀子十四枚。豉五合。捣。以酒三升搅。微煮之。
    沫出去滓。顿服取瘥。
    栀子干姜汤方栀子(十四个擘) 干姜(一两○成本。玉函。千金翼。作二两。)上二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三升半。一升半。玉函。
    并无半字。吐上。有快字。)〔柯〕或以丸药下之。心中微烦。外热不去。是知寒气留中。而上焦留热。故任栀子以除烦。用干姜逐内寒。此甘草泻心之化方也。
    圣惠。治赤白痢。无问日数老少。干姜散方。
    即本方。入薤白七茎。豉半合。煎服。
    杨氏家藏方。二气散。治阴阳痞结。咽膈噎塞。状若梅核。妨碍饮食。久而不愈。即成翻胃。
    即本方。用炒栀子。
    凡用栀子汤。病患旧微溏者。不可与服之。(玉函。作证其二字。无旧字。)〔成〕病患旧微溏者。里虚而寒在下也。虽烦则非蕴热。故不可与栀子汤。内经曰。先泄而后生他病者。
    治其本。必且调之。后乃治其他病。〔程〕凡治上焦之病者。辄当顾中下。栀子为苦寒之品。病患今受燥邪。不必其溏否。但旧微溏者。便知中禀素寒。三焦不足。栀子之苦。虽去得上焦之邪。而寒气攻动脏腑。坐生他变。
    困辄难支。凡用栀子汤者。俱不可不守此禁。非独虚烦一证也。
    太阳病发汗。汗出不解。其人仍发热。心下悸。头眩。身 动。振振欲擗(【原注】一作僻。)地者。
    真武汤主之。(玉函。作发其汗而不解。 下。有而字。医学纲目。擗。作 。真武。脉经。千金。千金翼。作玄武。真武汤方。见少阴篇。)〔鉴〕大汗出。仍热不解者。阳亡于外也。心下悸筑筑然动。阳虚不能内守也。头眩者。头晕眼黑。阳微气不能升也。身 动者。蠕蠕然 动。阳虚液涸。失养于经也。振。耸动也。振振欲擗地者。耸动不已。
    不能兴起。欲堕于地。阳虚气力不能支也。〔钱〕汗出不解。仍发热者。非仍前表邪发热。乃汗后亡阳。虚阳浮散于外也。心下悸者。非心悸也。盖心之下。胃脘之上。鸠尾之间。气海之中。灵枢谓膻中为气之海也。误汗亡阳。则膻中之阳气不充。所以筑筑然跳动也。振振欲擗地。前注不解。而方氏引毛诗注云。擗。拊心也。
    喻氏谓无可置身。欲辟地而避处其内。并非也。愚谓振振欲擗地者。即所谓发汗则动经。身为振振摇之意。言头眩而身体 动。振振然身不能自持。而欲仆地。因卫分之真阳。丧亡于外。周身经脉。总无定主也。方用真武汤者。非行水导湿。乃补其虚。而复其阳也。
    案仍发热者。成氏方氏魏氏锡驹志聪张璐。并以为表邪不解。非是也。又方喻二氏张璐魏氏。以此条证。
    为误服大青龙之逆变。钱氏汪氏。驳其执泥。为得矣。
    案擗字。与 通。倒也。见唐慧琳藏经音义。可以确钱氏及金鉴之说也。
    医学纲目。孙兆治太乙宫道士周德真。患伤寒。发汗出多。惊悸目眩。身战掉欲倒地。众医有欲发汗者。
    有作风治者。有用冷药解者。病皆不除。召孙至。曰。太阳经病。得汗早。欲解不解者。因太阳经欲解。复作汗。肾气不足。汗不来。所以心悸目眩身转。遂作真武汤服之。三服微汗自出遂解。盖真武汤。附子白术。和其肾气。肾气得行。故汗得来也。若但责太阳者。惟能干涸血液尔。仲景云。尺脉不足。营气不足。不可以汗。
    以此知肾气怯。则难得汗也矣。
    咽喉干燥者。不可发汗。(脉经。无喉字。玉函。汗上。有其字。)〔钱〕咽喉干燥者。上焦无津液也。上焦之津液。即下焦升腾之气也。下焦之气液不腾。则咽喉干燥矣。
    少阴之脉。循喉咙。挟舌本。热论篇云。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也。邪在少阴。故气液不得上腾。即上文尺中微迟之类变也。故曰不可发汗。〔程〕凡遇可汗之证。必当顾虑夫上焦之津液。有如此者。
    〔方〕末后无发汗之变。疑有漏落。〔汪〕补亡论。常器之云。可与小柴胡汤。其言于义未合。张璐云。宜小建中汤。其言犹近乎理。
    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玉函。下汗上。有其字。)〔程〕淋家热蓄膀胱。肾水必乏。更发汗以竭其津。水腑告匮。徒逼血从小便出耳。凡遇可汗之证。必当顾虑夫下焦之津液。有如此者。〔汪〕常云。宜猪苓汤。然用于汗后小便血者。亦嫌其过于渗利也。张璐云。
    未汗。宜黄 建中汤。盖此汤。用于疮家身疼痛者甚妙。若淋家犹未尽善。
    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 。(玉函。发汗。作攻其表。 作痉。)〔锡〕疮家久失脓血。则充肤热肉之血虚矣。虽身疼痛而得太阳之表病。亦不可发汗。汗出必更内伤其筋脉。血无营筋。强急而为 矣。亡血则 。是以产后及跌扑损伤。多病 。〔钱〕疮家。非谓疥癣之疾也。盖指大脓大血。痈疽溃疡。杨梅结毒。 疮痘疹马刀侠瘿之属也。身疼痛。伤寒之表证也。言疮家气虚血少。营卫衰薄。虽或有伤寒身体疼痛等表证。亦慎不可轻发其汗。若误发其汗。则阳气鼓动。阴液外泄。阳亡则不能柔养。血虚则无以滋灌。所以筋脉劲急而成 也。故仲景于痉病中有云。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 也。岂有所谓重感寒湿。外风袭虚之说哉。〔汪〕常云。误汗成 。桂枝加葛根汤。其言虽为可取。要不若王日休云。
    小建中汤。加归 更妙。
    案成氏云。疮家。虽身疼痛如伤寒。不可发汗。柯氏注意亦同。并似失经旨矣。
    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急紧。直视不能 。(【原注】音唤。又胡绢切。下同。一作瞬。)不得眠。(玉函。发汗。作攻其表。作必额上促急而紧。病源同。促。作菹。外台。引病源。促。作脉。志本。
    锡本。 。作 。非。脉经。作必额陷脉上促急而紧。)〔成〕衄者。上焦亡血也。若发汗则上焦津液枯竭。经络干涩。故额上陷。脉急紧。诸脉者。皆属于目。筋脉紧急。则牵引其目。故直视不能 也。针经曰。阴气虚则目不眩。亡血为阴虚。是以不得眠也。〔钱〕脉急紧者。言目系急紧也。 。本作旬。音绚。目摇动也。血虚则系目之筋脉急紧而直视。所以睛不能转侧而摇动也。〔汪〕常云。可与犀角地黄汤。此不过治衄之常剂。许叔微云。黄 建中汤夺汗动血。加犀角。夫衄家系阳明经热。上汤恐非阳明药也。吕沧州云。小建中汤加葱豉。误汗直视者。不可治。大抵衄家具汗证。葱豉专豁阳明经郁热。为对证之的药。
    金匮心典曰。血与汗。皆阴也。衄家复汗。则阴重伤矣。脉者血之府。额上陷者。额上两旁之动脉。因血脱于上。而陷下不起也。脉紧急者。寸口之脉。血不荣而失其柔。如木无液而枝乃劲也。直视不 不眠者。阴气亡则阳独胜也。经曰。夺血者无汗。此之谓矣。
    全书。韩氏曰。此人素有衄血证。非伤寒后如前条之衄也。故不可发汗。
    案额上陷。谓额上肉脱。而陷下也。钱氏云。额上。非即额也。额骨坚硬。岂得即陷。盖额以上之囟门也。
    魏氏云。额上气虚。陷入脑内。金鉴云。额角上陷中之脉。紧且急也。又案 。说文云。目摇也。而成氏喻氏云。 瞬。合目也。金鉴亦同。并与经义畔。
    亡血家。不可发汗。发汗则寒栗而振。(玉函。脉经。作不可攻其表汗出则。)〔成〕针经曰。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亡血发汗。则阴阳俱虚。故寒栗而振摇。〔鉴〕凡失血之后。血气未复。为亡血虚家。皆不可发汗也。盖失血之初。固属阳热。然亡血之后。热随血去。热固消矣。而气随血亡。阳亦危矣。若再发汗。则阳气衰微。力不能支。故身寒噤栗。振振耸动。所必然也。〔程〕亡血而更发汗。身内只剩一空壳子。
    阳于何有。寒自内生。故栗而振。〔汪〕常云。可与芍药地黄汤。夫亡血家。亦有阴虚发热者。上汤固宜用也。
    石顽云。黄 建中汤。误汗振栗。苓桂术甘汤。加当归。据成注云。亡血发汗。则阴阳俱虚。愚以上二汤。皆亡血家汗后之剂。
    案汗后寒栗而振。非余药可议。宜芍药甘草附子汤。人参四逆汤之属。
    汗家重发汗。心恍惚心乱。小便已阴疼。与禹余粮丸。(【原注】方本阙。)〔成〕汗者心之液。汗家重发汗。则心虚。恍惚心乱。夺汗则无水。故小便已阴中疼。〔钱〕恍惚者心神摇荡。而不能自持。心乱者。神虚意乱。而不能自主也。阴疼者。气弱不利。而茎中涩痛也。〔程〕心主血。
    汗者心之液。平素多汗之家。心虚血少可知重发其汗。遂至心失所主。神恍惚而多忡憧之象。此之谓乱。小肠与心为表里。心液虚。而小肠之水亦竭。自致小便已阴疼。与禹余粮丸。其为养心血。和津液。不急于利小便。
    可意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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