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难三第三十八》七

2011-05-14 17:37 楼主

管子曰:“见其可,说之有证;见其不可,恶之有形。赏罚信于所见,虽所不见,其敢为之乎?见其可,说之无证;见其不可,恶之无形。赏罚不信于所见,而求所不见之外,不可得也。”
或曰:广廷严居,众人之所肃也;宴室独处,曾、史之所僈也。观人之所肃,非行情也。且君上者,臣下之所为饰也。好恶在所见,臣下之饰奸物以愚其君,必也。明不能烛远奸,见隐微,而待之以观饰行,定赏罚,不亦弊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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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4 17:37 2楼

管仲说:“君主看到合法的事,喜欢它要有所证明,给予奖赏;看到非法的事,厌恶它要有所显露,给予惩罚。对于亲眼目睹的事情,赏罚能够兑现,那么,即使有察见不到的,谁还敢胡作非为呢?看到合法的事,虽然喜欢却没有奖赏作为证明;看到非法的事,虽然厌恶却没有惩罚作出表示。对于亲眼目睹的事,赏罚都不守信用,却要求查出看不到的违法行为,那是不可能的。”
有人说:大庭广众和严肃场合,大家都会表现得很肃敬;私室独居,即便曾参、史麃也会轻慢随便。仅注意人们肃敬的场合,就得不到行为的全部真情。再说作为君主,臣下在他面前总要掩饰自己的。只凭自己所见断定好恶,臣下掩饰自己的奸邪行为来愚弄君主,就是必然的了。君主的明察不能洞悉远处的坏人和隐蔽的坏事,却要根据看到的伪装行为去对待臣下,决定赏罚,不也是弊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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